貴州省制定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實施方案
農村教師工資不低于公務員
多彩貴州網訊省財政廳、省教育廳研究日前制定了《貴州省進一步完善城鄉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的實施方案》,執行期為至2020年,要求從春季學期開始,統一城鄉義務教育學校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對城鄉義務教育學校(含民辦學校)按照不低于基準定額的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并適當提高寄宿制學校、規模較小學校補助水平;鶞识~根據中央要求適時進行調整。
明年起部分教科書循環使用
《方案》還要求,從2017年春季學期起,統一我省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費補助政策,資助覆蓋面原則上按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寄宿生人數的70%確定,所需資金由中央和省級財政按5:5比例共同承擔。
另外,統一城鄉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政策。從2017年春季學期開始,向全省城市義務教育階段學生免費提供教科書并推行部分學科教科書循環使用制度。國家規定課程免費教科書資金由中央全額承擔(含出版發行少數民族文字教材虧損補貼),省級地方課程免費教科書資金由省級財政承擔,嚴格控制地方課程教材編寫。
縣域教師工資不低于公務員
從2017年起開始,農村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機制所需資金由中央與省級財政按照5:5比例分擔。城市地區公辦義務教育學校校舍安全保障長效機制所需資金,省屬學校由省級財政全額負擔,市(州)、縣(市、區)所屬學校由省與市(州)、省與縣(市、區)財政分別按5:5比例承擔。
此外,縣級人民政府確保縣域內義務教育教師工資按時足額發放,按照教師平均工資水平不低于當地公務員平均工資水平的原則確定。教育部門進一步完善義務教育學校績效考核和績效工資分配制度,加大對艱苦邊遠貧困地區和薄弱學校的傾斜力度。
生均公用經費基準定額
普通小學每生每年600元,普通初中每生每年800元。在此基礎上,對寄宿制學校按照寄宿生年均200元標準增加公用經費補助,繼續落實好農村地區不足100人規模的較小學校按100人核定公用經費;特殊教育學校和隨班就讀殘疾學生按每生每年6000元標準補助公用經費。同時,國家取消對城市義務教育免除學雜費和進城務工人員隨遷子女接受義務教育的中央獎補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