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新余產假最新規定天數總共為18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新余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新余產假2024年新規定
新余產假2024年新規定暫未公布,以下是新余產假總共多少天最新內容,僅供參考。
生育津貼為參保職工在規定的產假及計劃生育手術假期期間獲得的工資性補償。生育津貼按照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以個人身份參保的,生育津貼按照本人上年度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基數計發。生育津貼支付期限按照《江西省人口和計劃生育條例》和《江西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等規定的產假期限執行。
(1)正常分娩的,按規定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貼;
(2)符合《江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除享受第一項外,增加六十天生育津貼;
(3)難產或實施剖宮產手術分娩的,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貼;
(4)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十五天生育津貼;
(5)懷孕不滿三個月流產的,享受二十五天生育津貼;
(6)懷孕滿三個月不滿七個月流產的,享受四十二天生育津貼;
(7)懷孕滿七個月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九十八天生育津貼;
(8)放置宮內節育器的,享受三天生育津貼;
(9)取出宮內節育器的,享受一天生育津貼;
(10)結扎或復通輸卵管的,享受二十一天生育津貼。
二、新余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時間內,參保正常、享受新余津貼待遇的,停發工資,改為享受新余津貼。
三、新余津貼的計算公式
新余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注:參保女職工在連續繳費期間或享受新余津貼期間更換用人單位參保的,新余津貼的標準按女職工新余(或實施計劃新余手術)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