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泰州產假最新規定天數總共為158天,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泰州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一、泰州產假2024年新規定
泰州產假2024年新規定暫未公布,以下是泰州產假總共多少天最新內容,僅供參考。
符合政策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國家規定產假的基礎上,延長產假60天,達到158天,男方享受護理假15天。推動實行父母育兒假制度,子女3周歲之前,夫妻雙方每年分別享受10天的育兒假。
《江蘇省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
第十二條用人單位應當給予生育或者終止妊娠的女職工下列保護:
(一)生育的,享受98天產假,其中產前可以休假15天,符合《江蘇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生育的,延長產假30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二)懷孕不滿2個月流產的,享受不少于20天的產假;
(三)懷孕滿2個月不滿3個月流產的,享受不少于30天的產假;
(四)懷孕滿3個月不滿7個月流產、引產的,享受不少于42天的產假;
(五)懷孕滿7個月引產的,享受不少于98天的產假。
二、泰州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參保女職工在產假時間內,參保正常、享受泰州津貼待遇的,停發工資,改為享受泰州津貼。
三、泰州津貼的計算公式
泰州津貼=職工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產假天數。
注:參保女職工在連續繳費期間或享受泰州津貼期間更換用人單位參保的,泰州津貼的標準按女職工泰州(或實施計劃泰州手術)當月所在用人單位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