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婦如果即將生產,那么可以在規定的時間享受產假,產假期間是會繼續發放工資的,并且還有津貼,那么在泰州產假的天數是多長時間呢?當地的規定是怎樣的?為了幫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關法律知識,小編整理了以下的內容。
一、泰州產假多少天
省人社廳和省財政廳近日聯合下發通知,今年起符合計劃生育條例生育的職工,統一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原《江蘇省職工生育保險規定》規定職工享受98天生育津貼,晚育增加30天的津貼政策不再執行。
依據新政,以后江蘇省內參保職工無論是否晚婚晚育都可享受128天的生育津貼,其中難產的,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的生育津貼。符合國家和省有關規定享受護理假的,享受15天的生育津貼。
二、產假
產假,是指在職婦女產期前后的休假待遇,一般從分娩前半個月至產后兩個半月,晚婚晚育者可前后長至四個月,女職工生育享受不少于九十八天的產假。職業女性在休產假期間,用人單位不得降低其工資、辭退或者以其他形式解除勞動合同。
現在我國正式實施的產假標準依據2012年4月18日國務院常務會議審議并原則通過的《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草案)》。草案將女職工生育享受的產假由90天延長至98天,并規范了相關待遇。
根據以上內容的相關的回答可以得出,在泰州應該能夠享受128天的生育產假,如果出現了難產等情況,還可以增加15天的生育產假,生育多胞胎也可以增加15天的產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