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一、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其中一種理解就是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月工資的一部分,分為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
這種績效工資的分配方案是這樣的:基礎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額的70%,隨工資按月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占績效工資總額的30%,在職工年度考核后,且結果為合格以上,才可一次性發放。比如某事業單位管理崗八級人員,其基礎性績效工資為2205元,則其全年獎勵性績效工資為2205/0.70.312=11340元。
二、事業單位的績效工資,另一種理解就是考核績效獎,也就是年終獎。
事業單位考核績效獎的分配方案是這樣的:為保證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績效獎不低于公務員的考核績效獎,按照全市公務員的平均考核績效獎來配給總額。比如,全市公務員平均考核績效獎是25,000元,該事業單位有工作人員10人,則該事業單位考核績效獎總額為25萬元。分配方式則由事業單位自行制定,報上級主管部門審批。
目前分配方式大概有三種:
1.平均分配。這種方式最為簡單,無論職務、職稱高低,所有人都是一樣的。
2.按照工資多少比例分配。這樣的原則就是工資越高,考核績效獎越高。
3.綜合各方面因素分配。比如要考慮職務職稱、工作時長、工作成績業績等,把這些進行量化,然后按照量化結果,按比例分配。
我們單位目前使用的就是第2種分配方式,即按照工資多少比例分配。
三、績效考核獎發放方案將有大變化。
我們知道,事業單位的工資分配制度很多都是參照行政機關的工資分配制度來執行的。對于考核績效獎,機關公務員的分配方式已經進行了很大的改革,發生了很大的變化。比如,原來的考核績效獎都是在年底或者第2年初,對單位進行考核之后一次性發放的。考核結果會影響整個單位公務員的考核績效獎分配比例。
但現在,公務員的考核績效獎不再一次性發放,而是像事業單位第1種績效工資那樣,隨工資按月發放2/3,稱為基礎性績效獎,單位考核之后再發放剩余的1/3,稱為公務員績效獎金。比如,我們這邊原來公務員的考核績效獎大概是三倍的個人平均工資,副科級公務員的工資大概為7500元,則績效考核獎為22,500元。現在,副科級公務員隨月工資發放的基礎性績效獎為1250元,考核之后可以發放剩余的公務員績效獎金,大概為7500元,實際發放額度基本保持一致。基礎性績效獎和其他工資一樣也需要扣繳社保和公積金,公務員發放考核績效的方式有了很大的變化。
鑒于公務員考核績效獎有了這樣的變化,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考核績效獎也應該會隨著公務員的步伐而進行改革,相信很快也會有相應的變化。
綜上所述,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績效工資可以理解為兩種,即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以及考核績效獎。其中考核績效獎,大概率將會隨著公務員考核績效獎的改革而改革,分配方案發生很大的變化。
篇二
根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財政局《關于印發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人社發〔2015〕 號)文件精神,為了充分調動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工作積極性,發揮獎勵性績效工資的激勵導向作用,結合我局實際,經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充分體現工作量與實際貢獻,建立符合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收入分配制度,完善體現人才價值的分配激勵機制,進一步激發廣大干部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創造性,促進煤炭事業健康發展。
二、基本原則
(一)堅持按勞取酬、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
(二)堅持向“技術含量高、風險程度大、工作負荷強、管理責任重”的一線崗位傾斜的原則。
(三)堅持“績效考核掛鉤”的原則。
(四)堅持公開、公正、公平考核的原則。
三、實施范圍
局直機關事業單位在崗、在編的正式工作人員。
四、績效量化考核
(一)績效考核辦法
績效量化考核實行百分考核辦法。由縣 負責制定符合本方案的具體考核評分細則,報縣局進行監督審核后,自行組織實施。
(二)確定考核結果
考核領導小組匯總干部職工考核量化得分,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或召開全體職工會通報,實行考核結果與本人見面后上報縣局備案,為獎勵性績效工資發放提供真實可靠的依據。干部職工對公示的考核 1
結果如有異議時,本人必須在公示期內書面向考核組提出復議。
(三)考核結果使用
績效量化考核結果將同時記入事業單位干部職工年度考核、專業技術人員職務考核中,作為崗位聘任、職務晉升、表彰獎勵、發放獎勵性績效工資的重要依據。
五、績效工資的分配
(一)績效工資構成
實施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后,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保留工資、績效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崗位工資、薪級工資為基本工資;原工資構成中的統一補貼、績效補貼、臨時補貼年終一次性獎金部分歸并為績效工資。實施績效考核后,將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
(二)核定績效工資總額
績效工資總額按干部職工上年度12月份基本工資和規范后津補貼水平每年到人社局核定一次。
績效工資分基礎性績效工資和獎勵性績效工資兩部分。其中基礎性績效工資占70%;獎勵性績效工資占30%。
(三)基礎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基礎性績效工資按月發放,直接打入個人帳戶。
(四)獎勵性績效工資考核分配
獎勵性績效工資主要體現完成任務的實績和貢獻。績效考核結果是干部職工考核周期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的主要依據。具體計算辦法如下:
干部職工獎勵性績效工資額=獎勵性績效工資總額÷績效考核得分總和×干部職工個人績效考核得分 (績效考核結果不稱職人員考核得分在績效工資分配時不計入單位績效考核總分)。
(五)績效工資發放
獎勵性績效工資分配情況張榜公示五個工作日無異議后,上報縣人社局,經人社局審核后,辦理獎勵性績效工資審批手續。 2
六、考核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本年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1)違反職業道德規范,考核不合格的。
(2)績效考核結果為不稱職。
(3)本年無故曠工累計達5個工作日以上(含5個工作日)的、事假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含)以上的;
(4)被解除聘用合同的;
(5)因違法違紀或其他有關規定停發工資。
2、因工作需要選派進修的人員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
3、法定產假、婚假、喪假、因公致殘的,按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4、因工作需要,經局務會(或局長)同意抽調到局其他有關部門工作的人員,其獎勵性績效工資享受同崗位平均績效工資,否則不得享受獎勵性績效工資。
5、受到警告以上黨紀、政紀處分或違反國家法律而追究刑事責任的,按國家相關規定執行。
6、借調出計生系統的干部職工,由借用單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7、經縣局批準長期病休的按本單位同職級人員獎勵性績效工資的平均數發放;
七、考核工作的組織領導與監督
(一)縣服務中心要成立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負責所轄職工和鄉鎮計生站人員績效工資考核分配的組織、指導、督查、協調和管理。縣服務中心考核小組由單位領導和職工代表5人組成,單位一把手任組長,考核小組成員中職工代表不得少于1/2。考核小組平時要收集、整理單位職工的相關考核資料,切忌到考核時憑印象而有失公允。
(二)縣服務中心制定本單位和鄉鎮服務站的具體考評細則。考評細則必須經過全體干部職工大會討論通過,考評細則一旦通過,一年內一般不再改動,如果運行時發現細則有明顯漏洞或顯失公允,則修正案仍然要通過上述程序通過。考評細則報縣局審查,XX局認為符
合規范程序的,予以審批,并報縣人社局備案。
(三)縣局把干部職工績效工資考核分配工作將納入各單位一把手年度工作目標任務考核內容,進一步加強對此項工作的監督和管理。縣局將組織有關人員對各單位績效工資考核分配情況進行督查。
(四)縣服務中心考核組成員,必須嚴格執行考核規定,實事求是地進行考核。對不按規定程序考核的,責令按照規定程序重新進行。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擊報復、弄虛作假等情況的,將從嚴處理。凡違反有關紀律和規定的,一經查實,將嚴格按照組織程序嚴肅追究相關人員的黨紀政紀責任。
八、相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績效考核是一項復雜的系統工程,政策性強,涉及面廣,關系到廣大干部職工的切身利益,縣、鄉服務單位要切實做好深入細致的思想工作,組織廣大干部職工認真學習和宣傳國家的方針政策,統一思想認識,讓每一名干部職工都明白,實行績效考核分配是國家用來激勵先進、促進發展的一種政策,獎勵性績效工資不屬于干部職工個人,只是在核定績效工資總量時按人頭、職稱等進行了測算。
(二)明確任務,認真實施。縣鄉服務單位要依據本實施方案,結合工作職能和任務,對工作目標任務進行認真細化、分解,核定每個工作崗位的工作任務,量化指標分值,制定考核細則,由單位集體研究后,經職工代表大會或職工大會通過報縣局批準后實施。
(三)嚴肅紀律,公平公正。縣鄉服務單位要嚴肅績效考核分配工作紀律,對工作不負責任,不按規定程序、標準、辦法考核的,不按考核結果分配的,造成績效考核失真、失實的,實行責任追究制。考核結果及時公布,自覺接受群眾的監督,同時要做好職工的思想工作,引導職工正確對待績效考核,通過正常渠道反映訴求。績效工資實施后,縣鄉服務單位不得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外自行發放任何津貼或獎金,不得突破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
篇三
根據組織部、市人事局東人發[201X]17號《關于事業單位20XX年度績效工資總額審批有關事項的通知》精神,為進一步推進我單位勞動人事和工資分配制度改革,特制定我單位20XX年績效工資分配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七大和十七屆五中全會精神為指針,從本單位實際出發,認真貫徹上級關于事業單位工資分配制度改革的方針和原則,適應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和崗位管理制的要求,在進一步完善事業單位工資總額調控管理辦法的基礎上,圍繞搞活內部分配,努力建立起以崗位管理為基礎,以養老保險擴面和工作業績考核為依據,以崗位目標考核為手段的自主靈活的分配激勵機制,促進各項工作規范有序運行。
二、分配的原則
1、在績效工資分配形式上,建立總量宏觀控制、加大崗考核兌現力度的分配制度。
2、在崗位目標考核上,建立崗位目標考核、擴面目標考核和綜合目標考核的立體考核制度,按月公布考核結果,實現量化考核,確保公平、合理、透明。
3、在績效工資分配兌現上,建立重工作目標、重工作實績、重爭先創優的效率優先、兼顧公平的原則,合理拉開分配檔次,保證收入分配客觀公正、科學合理。
三、績效工資分配的范圍和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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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單位全體在編工作人員。
四、績效工資分配的形式
按照績效工資分配的要求,為切實搞活內部分配,強化分配的激勵機制和績效機制,適當拉開分配檔次,實行績與效掛鉤,按分配工資的總額和個人基本績效工資為基礎,以量化分數來進行分配。
五、績效工資分配的考核方法
根據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下達我單位的工作目標,將年度工作目標分解落實到每個人。年度工作目標分崗位目標、擴面目標和綜合目標三部分。三項目標按40%、30%、30%進行量化考核。
(一) 崗位目標
按照年初下達的年度工作目標,由處考核小組對科室進行考核,并由科室考核到個人。滿分為100分,按完成當年本單位下達的工作目標任務情況進行考核,按時按質按量完成任務的得滿分;超額完成任務的酌情加分;未完成任務的按扣分標準減分。
(二)擴面目標
每年初下達每個工作人員的擴面目標,按實際完成情況兌現。
(三)綜合目標
綜合目標分共性目標、爭先創優目標和追加目標三項。共性目標滿分100分,爭先創優目標和追加目標不設基本分,采用加分辦法。
1、共性目標:主要指按照上級政府、部門要求完成各項中心工作任務情況;考勤情況;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大局穩定;執行計劃生育政策情況;以及在日常生活中必須共同執行的行為規范,
2
包括政治思想品德、遵守黨紀政紀、執行規章制度、服務態度、環境衛生等方面的要求。
2、爭先創優目標:主要對工作人員在圍繞中心工作任務爭先創優等方面制定的目標。
3、追加目標:主要考核科室或個人在主要職責范圍外,完成領導交辦的階段性、突擊性的工作任務。
六、考核標準
(一)崗位目標考核
處考核小組對各科室崗位目標的考核,采取分項積分辦法進行。(1)科室工作協調,按各科室職責分工,對因工作失職影響其他科室工作的,每項扣1-3分;(2)科室工作目標,每項目標每減一個百分點扣0.5-1分,超額完成目標的酌情加分;(3)來信處理和來訪接待,因工作失職造成社會影響的,扣當事人5-10分。
(二)擴面目標考核
處考核小組對各科室工作人員擴面目標完成情況按科室實行分階段考核,全年統算分值,按各科室實際完成擴面目標任務的百分比計算。
(三)綜合目標考核
1、共性目標采取違例扣分法。由處考核小組進行考核,滿分100分。
(1)制度考核:對違反本單位制定的《規章制度》及上級有關規定的,每發現一例扣減當事人1-5分。
(2)考勤考核:當月遲到、早退10分鐘五次以下的,每次扣減當
事人5分;當月曠工一天以下的或中途擅自離崗一次半小時以下的,扣減當事人10分;當月曠工兩天以下或中途擅自離崗一次半小時以上的,扣減當事人20分;當月曠工三天(含三天)以上或遲到、早退10分鐘五次(含五次)以上以及中途擅自離崗兩次半小時以上的,按照本單位制定的《東臺市社會保險業務結算大廳規章制度》規定執行,予以待崗,待崗時間視情節輕重而定,一般為1-6個月,待崗期間不發績效工資。
2、爭先創優目標采取加分法。科室和個人某項工作受到或市政府、鹽城市、省、國家級表彰的,分別按5、10、15、20分加分,列入綜合目標考核得分。
3、追加目標采取達標加分法。對完成處領導交辦的突擊性工作及涉及全處面上工作的目標任務,處辦公室及時記載,年終匯總,報處考核小組審核確認,酌情加分,列入綜合目標考核得分。
七、組織領導
(一).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進的建議
(二).事業單位崗位績效工資制度文件(兩篇)
(三).事業單位實行崗位績效工資制度
(四).關于印發省直其他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實施辦法的通知推薦
(五).2020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制度改革的原因是什么
(六).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方案集錦
(七).2020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考核試行方法優秀
(八).2020年事業單位實行績效工資的意義相關資訊
(九).2020年事業單位工資改革及公務員績效考核
(十).2020年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相關規定
1、成立處績效工資分配工作小組,由×××、×××、×××、×××等四名同志組成,×××任組長。
2、建立處考核小組,組長×××,副組長×××,成員由×××、×××、×××、×××、×××、×××、×××等同志組成。
3、各科室和個人考核表格、資料等由辦公室負責制發、收集、考核、匯總。
二○一X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