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相對于企業單位而言,它們不以盈利為目的,是一些國家機構的分支。一般是以增進社會福利,滿足社會文化、教育、科學、衛生等方面需要,提供各種社會服務為直接目的的社會組織。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歡迎大家參閱!
2017事業單位績效工資改革
一、基本工資:
1、崗位工資:體現工作人員所聘崗位的職責和要求。分為:專業技術崗位(設13個等級)、管理崗位(設10個等級)和工勤技能崗位(設5個等級),每個崗位等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2、薪級工資: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工作表現和資歷。專業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設置65個薪級,工人設置40個薪級,每個薪級對應一個工資標準。
二、績效工資:
主要體現工作人員的實績和貢獻。國家對事業單位績效工資分配進行總量調控和政策指導。事業單位在核定的績效工資總量內按照規范的程序和要求,自主分配。
三、津貼補貼:
1、艱苦邊遠地區津貼:
主要根據自然地理環境、社會發展等方面的差異,對在艱苦邊遠地區工作生活的工作人員給予適當的補助。對艱苦邊遠地區根據發展變化情況,每5年評估調整一次。
2、特殊崗位津貼補貼:
對在苦、臟、累、險及其它特殊崗位工作的人員實行特殊崗位津貼補貼,國家統一制訂特殊崗位津貼的項目、標準和實施范圍。
2017年機關事業單位工資福利與待遇改革
一、機關事業單位的工作時間
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實行每周5日工作制。全年法定節假日10天,其中:元旦休假1天,春節休假3天,“五.一”休假3天,“十.一”休假3天。延長工作時間的,機關、事業單位目前不實行加班工資,加班的天數可由單位內部實行調休。
二、機關事業單位的各類假期及待遇
(一)年休假
國家機關、黨派、團體和全民事業單位(不包括已享受寒暑假的學校等)的正式工作人員,工作年限滿5年不滿10年的,每年休假7天;工作年限滿10年不滿20年的,每年休假10天;工作年限20年以上的,每年休假14天。年休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二)探親假
探親原則:連續工作滿一年的正式工作人員,配偶之間、單身工作人員與父母親(雙方)之間、已婚工作人員與父母親(雙方)之間分居兩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回家居住一夜和半個白天的,可享受探親假。但是,工作人員與父親或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節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探親假期: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不含配偶系部隊干部者)假期30天;未婚者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20天,兩年探望一次者給假期45天,已婚的探望父母每四年一次,假期20天。探親假期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假日在內。
假期待遇: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內,工資照發。
探親路費:工作人員探望配偶或未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規定標準范圍內的,可由所在單位報銷。已婚工作人員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基本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報銷。
(三)婚假
工作人員符合國家法定的結婚年齡并按規定履行了結婚手續的,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給予5個工作日的婚假。符合晚婚年齡的初婚夫妻,除國家規定的婚假外增加婚假20天。婚假期間工資照發。
(四)產假
符合國家婚姻以及計劃生育有關規定的正式工作人員,在生育時可享受90天的產假(產前15天,產后75天)。符合晚育年齡的夫妻,除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產假3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15天。實行純母乳喂養的女職工增加一個月產假,產假視為出勤。在規定的生育假或護理假期間,工資、獎金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