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工資改革一直是廣大在職事業單位人員關注的焦點。下面是小編整理的2017事業單位工資改革,歡迎大家參閱!
今年基本工資占比有望漲至45%
新京報:現在提到機關事業單位工資調整,不少人的理解就是要給公務員漲工資了,其實這兩者的概念并不同,機關事業單位的范圍有多大?
何憲:目前,機關事業單位的人員約有5000萬。其中,教師1500萬人、公務員700多萬人、醫療衛生工作人員500萬人,其他事業單位如科研、文化、體育、農業、地質勘探等加起來約1100萬,還有1200萬是退休人員。所以,機關事業單位中,公務員只占百分之十幾,主體部分是事業單位。
新京報:去年,國務院辦公廳出臺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基本工資標準的實施方案,目前落實情況如何?
何憲:從目前看,完善工資制度達到了預期的目的。主要成效包括幾個方面:一是完善工資制度配合養老保險制度改革,與企業養老保險制度并軌的工作已經完成。
其次,改善了機關事業單位的工資結構,人均提高300元的工資,同時把一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到基本工資中,再加上補償交納養老保險的部分,基本工資的比重占比從30%左右增加到了40%左右。第三,注重向基層傾斜,建立鄉鎮工作補貼和縣以下的職務職級并行制度。
新京報:今年的漲幅大概有多少?
何憲:根據今年兩會上提交討論的2017年財政預算表,用于基本工資的預算提高了10%,但這不等于基本工資標準就會上漲10%,因為這里面還包含了基本工資正常提檔升級所需的預算。
今年的基本工資進行調整時,如果繼續把部分津貼補貼和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基本工資的占比有望從40%左右增長到45%左右。
談公務員績效考核
把對單位的績效考核與個人銜接
新京報:有人認為,目前公務員工資偏低,也有不少公務員辭職轉行。你對此怎么看?
何憲:目前,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工資確實不高,尤其是基層機關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工資明顯偏低。但工資制度改革需要一個不斷完善的過程,不可能短時間內大幅度提高。
目前公務員辭職轉行的數量略有增加,這是很正常的現象,也跟養老保險制度改革有關。在沒有建立公務員養老保險制度之前,公務員辭職去企業,養老金會受到一定影響。現在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養老保險“并軌”了,公務員辭職到企業后,制度完全銜接,所繳養老金可相互轉移,養老完全不受影響。
當然,辭職的因素是多方面的,也不排除有感覺公務員任務重壓力大、工資收入不高等因素。
新京報:很多聲音建議,公務員工資應該與績效考核掛鉤。
何憲:根據公務員法規定,公務員要進行年終考核,分為四個檔次。優秀公務員給予獎勵、稱職以上發放第13個月基本工資、不稱職要得到相應處罰。但目前,第13個月基本工資僅占一年工資的2%左右,激勵作用非常有限。
由于文化的差別,各個國家的年終獎制度都不同,歐美國家公務員的年終獎約占全年工資的5%-10%,日本、韓國、新加坡等亞洲國家公務員的年終獎約占全年工資的15%-20%。相比之下,我國年終考核僅占2%明顯是偏低了。
可以首先考慮在基層探索建立和績效考核相關的獎勵制度,根據一年履職和業績情況,嚴格考核,適當獎勵,并拉開差距,以調動基層工作人員的積極性。
新京報:你有何具體建議?
何憲:目前基層政府的績效考核制度已經建立起來了,但大都只針對部門和單位,不針對個人。我認為,可以把對單位的績效考核與對個人的績效考核結合起來,把對政府對單位的“壓力”傳遞到每個工作人員身上,鼓勵每個人都努力工作。
“2006年工資制度改革以來,基本工資沒有調整標準,在工資中的比重持續下降,形成了不盡合理的工資結構,這不利于充分發揮基本工資的作用,不利于加強中央對工資分配關系的調控。”在1月23日舉行的第四季度新聞發布會上,人社部新聞發言人李忠透露指出,這次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將通過調整基本工資標準,并將部分津貼補貼或績效工資納入基本工資,適當提高基本工資的比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