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是怎樣的
基本工資即保障職工基本生活需要的工資;崗位工資是根據崗位(職務)的技術、業務要求、勞動繁重程度、勞動條件好差、所負責任大小等因素來確定的;績效工資是根據企業的經濟效益和職工實際完成的勞動的數量和質量支付給職工的工資。一般來說,基本工資和崗位工資是固定的,績效工資是浮動的。
1、崗位工資:體現崗位責任、崗位技能、崗位強度、崗位環境等勞動差別的工資單元,是崗位績效工資制的主體部分。
崗位工資標準=崗位工資基數×崗位系數
崗位工資基數依據企業支付能力和市場勞動力價格確定,適時調整。
崗位系數通過崗位分析綜合評價確定。
2、基礎工資:工廠依據地方物價水平及最低工資標準來確定,主要體現工資的保障功能
3、績效工資:根據工廠的效益和職工的業績而確定的工資單元。
二、崗位工資和績效工資的特點
1、 從制度上破除了技能工資的潛能性,直現科學地發揮了工資的“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職能
崗位績效工資制雖不制定技術標準,但各崗位都有明確的任職條件、職責范圍、技術要求和操作規程,職工只有通過考試(考核)達到崗位要求時,才能競爭上崗。它對崗不對人,依據企業經濟效益和職工競爭上崗的崗位和崗位勞動成果支付工資,兼顧效益與公平的原則,突出了崗位勞動和技術要素在工資分配中的地位。
2、減少了平均分配的項目,簡化了工資單元,優化了工資結構,有利于發揮工資的調節職能
將原技能工資和各種企業津貼補貼工資單元并入崗位工資,既解決了崗位工資比重少、力度弱,對崗位流動導向不力的矛盾,又解決了日益突出的崗位與技能分離的問題,進一步強化了工資的激勵和調節職能,也加強了工資管理。
3、引入市場機制,調整了工資關系,使工資分配逐步向市場勞動力價位靠攏,強化了市場機制的基礎調節作用
調整崗位分析各子因素的分值,要向經營、科研、管理、營銷和生產骨干傾斜,降低一般簡單、重復勞動的崗位系數,從崗級劃分上拉開了差距。崗位勞動收入趨向市場勞動力價格水平,發揮了工資的“經濟杠桿”作用,有利于穩定經營、科研、管理、營銷和生產骨干,促進勞動力資源的優化配置,激勵職工提高自身素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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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把職工工資與企業效益捆在一起,使職工和企業形成了利益共同體
崗位工資突出一個“變”字,由企業支付能力和市場勞動力價格兩個變量決定;在運行中,強調易崗易薪、崗變薪變。績效工資突出一個“掛”字,由企業超額利潤提成形成,按職工超額勞動進行分配,與企業效益和職工業績雙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