龍巖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關于貫徹實施《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的通知
各縣(市、區)住建局:
《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將于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為了切實做好《條例》的貫徹實施工作,全市各級物業行政管理部門應當組織相關人員及時開展宣傳貫徹培訓工作。現將有關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認識《條例》實施的重要意義。
該《條例》是根據近年來物業管理過程中出現的新矛盾、新問題,對2007年施行的我省物業管理條例的修訂。《條例》由省人大常委會2016年牽頭組織起草,歷時3年,通過各方座談、調研走訪、專家論證、問卷調查、公開征求意見等多種方式,集民智納民意,對物業管理的一些制度進行既符合實際又大膽創新的設計和安排,確立了一系列重要的物業管理制度,對物業管理體制、物管用房標準、配套建筑與設施設備產權歸屬、業主及業委會組織、車位車庫出租出售等方面作了明確規定。《條例》的頒布施行,對提高人民群眾居住質量、推動物業服務行業規范健康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各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要從促進物業管理行業科學發展、依法管理的高度,充分認識《條例》貫徹實施的重要性和緊迫性,采取切實可行的措施,精心組織、狠抓落實,確保《條例》切實有效貫徹落實,取得實效。
二、認真做好《條例》的學習、培訓和宣傳工作。
各縣(市、區)住建局要將宣傳、貫徹和實施《條例》作為加強和改進物業行業管理的一項重要工作,納入“七五”普法宣傳內容,工作人員特別是領導干部要帶頭認真學習《條例》,深刻領會《條例》的精神實質。要利用各類新聞媒體和宣傳工具,通過專題培訓、法制講座等方式組織好《條例》的學習、宣傳,會同公安、民政、城管執法等有關部門組織各縣(市、區)物業管理行政人員、街道(鄉鎮)相關人員、業委會成員、物業服務企業、開發建設單位、其他相關職能部門等不同對象分層次進行培訓,分類設置培訓內容,增強學習培訓的針對性和有效性,達到參培人員通過學習能夠準確把握《條例》實質內涵的目的,為《條例》的實施營造良好的社會氛圍。
2019年1月1日前,各縣(市、區)住建局要組織相關物業服務企業、業主委員會在物業管理區域,通過懸掛橫幅、電子屏幕滾動播出等方式,宣傳《條例》頒布實施,內容為“熱烈祝賀《福建省物業管理條例》2019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
三、抓緊做好有關規范性文件的清理和制訂工作。
各縣(市、區)住建局要按照法制統一和“誰起草、誰清理”的原則,結合上級有關配套文件,對本區、縣(市)、本部門起草和制定的現行有效的規范性文件開展一次專項清理,規范性文件中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與《條例》不一致的,要及時修改或者廢止。其中,以政府或政府辦公廳(室)名義印發的,要及時提出處理意見報請當地政府審定。規范性文件清理結果由制定主體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及時調整部門權力清單。
《條例》第五章“監督管理”等章節對各部門在物業管理中的職責進行了明確規定。各縣(市、區)住建局要根據中辦、國辦《關于推行地方各政府工作部門權力清單制度的指導意見》中建立健全權力清單動態管理機制的要求,及時將《條例》規定的職責,按照程序納入本部門權力清單,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五、加強對物業行業和服務市場的監督管理。
研究制訂貫徹實施《條例》的具體措施,進一步強化行業管理,規范物業管理活動,維護業主和物業管理企業合法權益,提高人民群眾的居住質量。一是各縣(市、區)要結合《條例》有關規定,學習借鑒先進地區的成熟經驗,探索物業管理重心下移、物業管理與街道社區管理相結合的具體做法,積極推進小區矛盾化解,促進社會和諧穩定。二是盡快完善《條例》中涉及維護業主及物業服務企業利益的具體落實辦法。三是加大行業協會的培育扶持力度,積極引導行業協會在行規行約、爭議處理、道德規范等方面發揮自律作用,開展行業誠信服務承諾活動,督促從業人員遵守職業道德準則,提升物業服務水平,確保《條例》貫徹落實。
以《條例》的實施為契機,加強對物業服務市場的監督,促進物業管理行業規范健康發展。一是建立健全物業服務企業信用體系。根據物業服務企業實績對其信用等級進行評定,及時查處物業服務中的不規范行為,切實保障業主合法權益,建立對物業服務企業監管的長效機制。二是加大服務公開力度。通過公示公開,讓物業管理活動接受業主和有關部門的監督,維護業主消費權益。三是完善承接查驗制度。要在小區規劃、建設、竣工驗收時把好質量關,建立前期物業承接查驗制度,保證建設單位對發現的問題能及時整改,減少遺留問題。
六、切實加強組織領導。
各縣(市、區)住建局要提高認識,把貫徹實施《條例》作為當前的重要工作任務,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統一部署,有計劃、有步驟、有重點地組織實施。要制定貫徹實施《條例》的具體工作方案,明確目標任務、工作措施和時限要求,落實經費和人員,加強督促檢查。
各縣(市、區)住建局貫徹實施《條例》工作方案于2019年1月3日前報市局。各區、縣(市)在貫徹實施《條例》過程中遇到的新情況、新問題,要及時報送。
特此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