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事業單位調薪最新標準,公務員和事業單位工資調整整體有三步,從去年中央的一系列部署來看,機關事業單位調薪是分步進行的,近期推出的多項調整政策都與這項改革互為配套。
基層公務員的工資一直都不高,不過今年河南基層公務員的基本工資將有所調整,我省在政府工作報告中提出,今年要適當提高機關事業單位人員基本工資,推進縣以下機關公務員職務與職級并行制度和鄉鎮工作補貼,也會繼續提高企業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
近期多地人社部門召開會議,明確提出機關事業單位調薪最新標準。四川召開了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工作會議,會議明確將調整機關事業單位基本工資標準,并指出這是落實國務院關于近期每兩年調整一次基本工資標準決定的首次調整,對完善機關事業單位工資制度、實現工資正常調整具有重要意義。
人社部發言人李忠介紹了下一步工作安排,一是進一步深化事業單位人事制度改革。研究制定鼓勵引導事業單位專業技術人員創新創業的意見和機關事業單位防治“吃空餉”問題長效機制的意見。二是加快完善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政策。研究制定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競聘上崗、考核、獎勵規定,制定公開招聘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完善縣以下事業單位管理崗位職員等級晉升制度。三是進一步完善崗位設置管理和公開招聘工作。研究出臺事業單位特設崗位設置管理的指導意見,制定進一步加強和改進艱苦邊遠地區縣鄉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的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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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顧2015年河南省事業單位漲工資最新消息
(一)正常增加薪級工資
從2006年7月1日起,年度考核結果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工作人員,每年增加一級薪級工資,并從第二年的1月起執行。
(二)崗位變動人資調整辦法
工作人員崗位變動后,從變動的下月起執行新聘崗位的工資標準。崗位工資按新聘崗位確定,薪級工資按以下辦法確定:
由較低等級的崗位聘用到較高等級的崗位,原薪級工資低于新聘崗位起點薪級工資的,執行新聘崗位起點薪級工資,第二年不再正常增加薪級工資;原薪級工資達到新聘崗位起點薪級工資的,薪級工資不變。
由較高等級的崗位調整到較低等級的崗位,薪級工資不變。
在崗位、管理崗位、技術工崗位和普通工崗位之間變動的,薪級工資按新聘崗位比照同等條件人員重新確定。
(三)調整基本工資標準。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財政狀況、相當人員工資水平和物價變動等因素,適時調整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標準。基本工資標準的調整由國家統一部署,具體方案由人事部、財政部擬定,報國務院批準后實施。
(四)調整津貼補貼標準。
國家根據經濟發展和財力增長及調控地區工資收入差距的需要,適時調整艱苦邊遠地區津貼標準;根據財政狀況和對特殊崗位的傾斜政策,適時調整特殊崗位津貼補貼標準。
高層次人才和單位主要領導分配激勵約束機制
(一)高層次人才分配激勵措施。
1.中國科學院院士、中國工程院院士以及為國家做出重大貢獻的一流人才,經批準,執行專業技術一級崗位工資標準。
2.對有突出貢獻的專家、學者和技術人員,繼續實行政府特殊津貼。
3.對承擔國家重大科研項目和工程建設項目等為我國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做出重要貢獻的優秀人才,給予不調程度的一次性獎勵。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4.對基礎研究、戰略高技術研究和重要公益領域的事業單位高層次人才,逐步建立特殊津貼制度。對重要人才建立國家投保制度。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5.對部分緊缺或者急需引進的高層次人才,經批準可實行協議工資、項目工資等靈活多樣的分配辦法。具體辦法另行制定。
(二)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
國家對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制定指導意見,選擇有條件的事業單位進行試點,探索建立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政府人事、財政等制定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收入分配辦法,結合考核合理確定其收入水平,使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收入與單位的社會經濟效益及長遠發展相聯系,規范事業單位主要領導的收入分配,并加強監督管理。在試點的基礎上,不斷完善事業單位主要領導收入分配激勵約束機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