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檔案的重要性在平時并不凸顯,但公民在養老保險、職稱評定、轉正定級、學歷證明、政審等諸多領域都離不開檔案。表面上看來,人們在找不到合適單位保管檔案的情況下,將檔案存放于人才服務機構進行保管,自然需要繳納一定的費用。然而,必須考慮到,檔案保管并非普通民事法律上的保管合同關系,但凡需要用到檔案的領域都和政府公共服務相關,人事檔案本身具有明顯的公共信息屬性,并不能采取商業運作模式。而在收取保管費的語境下,人們只有交了錢才能享受公共服務,這顯然有違讓公民普遍、平等地享受到公共產品的服務型政府理念。
同時,需要存放檔案的人主要是剛畢業沒有找到工作的大學生、私企員工、自主創業者、自謀職業者和下崗失業人員,這些人大部分都是低收入群體,這就使得他們中的一些人為了節省開支,選擇了法律上不允許的“棄檔”或“自持檔案”,這將對他們未來行使權益造成較大障礙。不僅如此,可以說,在一定程度上,檔案費的存在已經催生了一些違法行為,也影響到了社會公共管理。
因此,歷年來,取消人事檔案費的各界呼聲一直都很高。在這個背景下,已經有不少地方取消了相關收費,這正是這些地方政府重視服務、尊重人才的集中表現。而1月1日起執行的《財政部關于降低部分行政事業性收費標準的通知》也明確要求,檔案費“三年后自動取消”,也就是說,到了,人事檔案費就將被掃入“歷史檔案”。
事實上,各省市已經著手落實國家政策精神,大部分地方已經明確表示將在取消相關收費。可是,為什么公眾還是對此并不滿意呢?為什么公眾連兩年都等不及呢?這主要在于這筆錢收支不明。不公開檔案管理費的走向,人們就看不到管理部門究竟做了什么,自然會質疑收費的合理性。同時也難以回答,為什么一些地方可以提前取消收費,而其他地方卻不能做到呢?為什么非得等到,才根據國家強制性規定取消呢?
其實,對于任何一種公共收費都是同樣的道理。如果因客觀條件所限,暫時不能由政府財政負擔全部公共開支,收費并非完全不可以,民眾也并非不講道理。民眾需要的只不過是一系列合理理由。為何收費?標準如何界定?費用用于何處?繳費后,民眾獲得了何種生活改善?遺憾的是,在很多時候,這些問題都得讓民眾去猜。這顯然嚴重侵蝕了政府的公信力?梢姡蛟旆⻊招屯该髡,必須從公共收費公開著手,否則,一切都將淪為空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