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山西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及最低標準是多少?江西官方暫時還未公布,下面是2019年山西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比例及最低標準。
根據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將對2019年度(即2019年7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進行調整,F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調整時間
各單位應當在辦理2019年6月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后,自2019年7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之間,進行本單位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調整;逾期調整,應當從7月份開始補繳。
二、調整范圍
在我中心開戶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單位均應當按照規定進行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的調整。
三、調整內容
(一)嚴格執行基數標準
1、自2019年7月1日起,職工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調整為2018年1月至12月職工本人月平均工資;繳存基數確定后,在本繳存年度內不得變更。
2、職工月平均工資的計算方法為,職工月平均工資=職工本人年工資總額÷實際發放工資月數;工資總額按照國家統計局《關于工資總額組成的規定》(統制字[1990]1號)計算,具體由下列六個部分組成:計時工資、計件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特殊情況下支付的工資;同時還包括按月、按季、按年發放的屬于工資總額范圍的獎勵性工資。
3、2019年1月1日以后新參加工作或者新簽訂勞動合同的職工,應當從參加工作或者新簽訂勞動合同的第二個月開始繳存住房公積金,以第二個月的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在本年度內不再進行調整。2019年1月1日以后新調入的職工,以調入當月工資為繳存基數在規定時間內進行調整。
4、本年度的繳存基數實行上下限控制,上限不得超過20208元;下限不得低于太原市最低工資標準(迎澤區、尖草坪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晉源區、小店區、古交市1700元;清徐縣1600元;陽曲縣1500元;婁煩縣1400元)。
5、單位應當如實申報職工的住房公積金基數,不得隨意降低繳存標準。單位不進行年度繳存基數調整的,在辦理2019年7月份的繳存業務時,應提交書面說明,并按照相應程序審查核實。
(二)規范和降低繳存比例
1、企業單位執行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下限可為5%,最高不得超過12%,單位可在上下限區間內,自主確定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單位和個人應當執行同一繳存比例。
2、機關事業單位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保持不變,仍按原標準執行;
3、繳存比例一律取整數。
4、單位申請降低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按照相關規定進行。
(三)明確計算精度
1、職工月繳存額必須四舍五入到元(職工繳存基數乘以單位繳存比例和職工繳存比例的計算結果分別四舍五入到元后相加得出職工月繳存額)。
2、最高月繳存額為4849元(其中:單位2425元,個人2424元)。
3、最低月繳存額為小店區、迎澤區、杏花嶺區、萬柏林區、尖草坪區、晉源區、古交市為170元(其中:單位85元,個人85元);清徐縣為160元(其中:單位80元,個人80元);陽曲縣為150元(其中:單位75元,個人75元);婁煩縣為140元(其中:單位70元,個人70元)。
四、調整方式
單位住房公積金專管員制作《山西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個人基數調整表》電子版,并打印紙質版加蓋單位財務章,通過中心業務窗口前臺柜面進行調整。
五、其它規定
各繳存單位在申報2019年度繳存比例和繳存基數的同時,必須對本單位的繳存信息具實申報,以確保單位繳存信息的真實一致。
請各單位高度重視,嚴格按照通知規定執行,做好2019年度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的調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