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車補標準和發放時間,湖北車改補貼標準什么時候發放
圖為公車拍賣預展。據新華社
原標題:湖北公車改革千名廳官失座駕部分交車前依依不舍
原標題:“車改”,管車更要管人
7月16日,*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印發《關于全面推進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的指導意見》。《意見》明確提出,2015年年底前基本完成地方黨政機關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用2至3年時間全面完成公務用車制度改革。
如今,期限將至。各地黨政機關公車改革進展如何?取得了哪些成果?又有哪些新問題?如何進一步深化公車改革,成為各界關注的一個熱門話題。
1 穩步推進,“好聲音”頻傳
林紹頂是福建省南平市建陽區發展改革和科技局聘用的司勤人員。因為區直機關公車改革,今年上半年,林紹頂與該局解除了聘用關系。
與林紹頂一樣的司勤人員,全國還有很多。不少地方采取“轉一批、退一批、留一批”的方式安置司勤人員。“當司機得隨叫隨到,其實不輕快。”福建省某機關駕駛員李銘說,希望車改之后能到后勤部門工作,有更多的時間陪陪家人。
車改不僅解放了一部分勞動力,也“解放”了一大批公務用車。廣東省要求,在2015年底前完成全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其中省直機關公車改革于6月底前完成,地級以上市、縣區將于9月底前完成,鄉鎮于12月底前完成。12月17日,福建省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出爐。根據《方案》,取消的公車按上交入庫、集中處置、公開拍賣等方式處理。
國家發改委新聞發言人施子海表示,由于各地自然條件、經濟發展水平、交通基礎設施狀況存在很大差異,地方車改相對比較復雜。“但公車改革從去年7月啟動以來,總體進度符合預期、成效好于預期。”目前,29個省區市已上報車改方案,其中27個省區市已經得到批復。根據已經批復的27個省區市方案的統計,參與車改的公務人員涉及772.9萬人。改革前公車總數是163.3萬輛,取消73.9萬輛,壓減比例達到45.22%,同時需要安置司勤人員56.9萬人。
公車改革后比公車改革前財政為公車保障的支出要減少,這是衡量公車改革的一個重要目標。關于公車改革經濟效果,國家發改委副主任連維良今年9月表示,在當前測算的基礎上明確節支率不低于7%,現在的實際情況,中央國家機關初步測算節支率是10.5%。就地方來講,已經審批的16個省區市,平均節支率是7.88%,效果優于預期。
2 花樣百出,“偽車改”裹亂
一年多來,車改成效喜人。但隨著改革的深入,新現象、新問題接踵而來。一些部門和地區“跑了調”、“變了味”的“偽車改”,嚴重影響公車改革的進程。記者調查發現,“偽車改”問題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在交通補貼上“謀福利”。據報道,遼寧省遼陽市弓寧區委、區政府正職每年車補8萬元、深圳市口岸管理服務中心總經理每月車補6800元……這些車補遠遠超出中央和國家機關車改補貼標準,被輿論稱為“最牛車補”。“公車改革本意是為了減少消耗,降低腐敗發生幾率,但不少地方把車補當成了福利,讓車補變相成為公職人員謀利加薪的途徑。”福建省尤溪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施劍峰說。
在車輛使用上“搞變通”。公車改革中取消了一般公務用車,但保留了必要的執法執勤、機要通信、應急和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及按規定配備的其他車輛。一些黨員領導干部把僅剩的幾輛公務用車設為自己的“私車”;或者以“借”之名霸占下屬企業、社會組織的公務用車。“從這種‘暗度陳倉’的做法可以看出,公車改革任重而道遠!”福建省寧化縣紀委常委、宣教室主任邱北苓如是說。
在公車管理上“潛規則”。有的單位負責人利用職務另起爐灶,私人組建起所謂的“社會化”機構,以高于市場價格服務本單位。還有的單位與提供公車服務的社會機構搞“合作”,或定向高價指定,或索要年節福利,或為領導私車“買單”,致使公車改革經濟費用不降反升,滋生新的腐敗。江蘇省直機關公務員錢光耀發現,一些基層單位的公車服務平臺變了味,有一次某縣直屬單位領導到省里開會,表面上看是機關車隊租的車,“但更像是專車,司機跟他熟得很。”
3 任重道遠,“后遺癥”須防
中國社會科學院中國廉政研究中心副秘書長高波認為,公車改革減少和避免鋪張浪費,管理服務更加透明,有效遏制奢靡之風。對作風建設是強心針,也是催化劑,能有效促進黨政機關和國家工作人員廉潔自律、作風轉變。而“偽車改”不僅極易破壞黨和政府的形象,而且容易造成國家資產的巨大流失,危害不容小覷。
記者調查發現,那些遲遲沒有推進的地方,不光是改革的態度問題,還包括既得利益者對可能減少利益而猶豫不決,存在慢作為、不作為的人和事。湖北省公車改革讓千名廳官失去了“座駕”,部分廳官交車前依依不舍,表示“最后一天,還是要享受一下待遇”。有些廳官交完車的第二天很不適應,仍然想單位派車。福建省經信委監察室副主任熊宗材形象地稱之為“官轎子沒了,官架子還在”。
一些地方車改進度慢,雷聲大、雨點小,甚至空有雷聲不見雨點。而今年1月至8月,全國查處的5546起違規配備使用公務用車問題,也說明公車改革的復雜性與艱巨性。
專家表示,公車改革,不僅要管住公車,更重要的是管住公車背后的人,讓公車真正姓“公”。因此,要確保公車改革在陽光下進行。政府機關對公車的使用、管理等信息應當通過正常渠道向全社會公開,車改決策應通過聽證會等形式,鼓勵民眾廣泛參與,集思廣益。
“落實車改,監督要跟上,預防上面九級風浪,下面風平浪靜。”福建省清流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鄭龍華說,“紀檢監察機關要強化監督執紀問責,發揮好公車改革‘徙木立信’的作用。”他建議,對公務用車使用特殊的統一牌照,公務用車顏色、標識等明顯區別于其他車輛,設立專門的舉報電話、網站或信箱等,讓公權力受到群眾的有效監督。
同時,要出臺相應的責任追究制度,對陽奉陰違的“偽車改”持“零容忍”態度,對“偽車改”問題做到發現一起查處一起,核查處理一律從快、從嚴,并及時點名曝光,形成警示震懾,讓心存僥幸者產生畏懼,不敢任性用權。嚴格落實“一案雙查”制度,加大對一把手的問責力度,讓主管領導不再對車改亂象視而不見。
此外,公車改革不能局限于改在當下,更要杜絕車改“后遺癥”。這就要求,一方面應盡早制定規范的公車管理機制,完善相應的法律法規并嚴格執行。另一方面,要完善行政效能考評,避免出現電話遙控代替實地走訪、上報材料代替檢查調研等懶政怠政行為。(本報記者陳金來通訊員張祥經李祥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