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車改最新方案,湖北公務員事業單位車改補貼標準方案
備受關注的湖北車改定音。日前召開的全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工作電視電話會上,湖北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總體方案和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改革實施方案一同公布。方案決定,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取消一般公務用車。車改后,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分為四檔,最高1690元每月,最低450元每月。
按照車改方案,全省各級黨政機關都將納入車改范圍,人員范圍為在編在崗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含機關行政編制工勤人員)。離退休干部服務機構車輛也納入改革范圍,取消一般公務用車,保留必要的機要通信、應急、特種專業技術用車和符合規定的一線執法執勤崗位車輛及其他車輛。
改革后,參改的廳局級及以下工作人員將發放公務交通補貼,自行選擇公務出行方式,行政區域內公務出行不再報銷公務交通費用,超出公務交通補貼范圍的公務出行按差旅費規定執行。
中央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明確,中央和國家機關公務交通補貼標準是司局級每人每月1300元,處級每人每月800元,科級及以下每人每月500元,地方補貼標準不得高于上述標準的130%。比照中央規定,我省省級黨政機關車補分為廳局級、縣處級、鄉科級、科員及以下4檔。補貼標準為廳局級1690元每月,縣處級1040元每月,鄉科級650元每月,科員及以下450元每月。
此次改革中取消的公務用車,將采取公開拍賣的方式處置。司勤人員,也將按我省相關辦法妥善安置。按照全省公車改革時間表,我省力爭于8月前基本完成省級黨政機關公車改革,年底前基本完成市、縣、鄉級公車改革,適時啟動其他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和國有金融企業公車改革,用兩年左右時間全面完成改革。
解讀
全省公車可減半 年支出可省數億
“公車改革后,全省公車數量將減少51%。”省公務用車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負責人談及我省公車改革新政策及新方案【全文】亮點時說。
實現最大限度節約是此次公車改革的目標之一。我省改革實施方案明確,省、市、縣各級車改后的公務交通支出要低于改革前支出總額。各市、縣可根據本地區財政情況,合理確定公務交通補貼標準,可細化級別,但不得突破中央對應層級標準的130%。
我省還結合實際情況規定,少數民族自治地區和邊遠地區車補標準可相應上浮,但不得高于中央對應層級補貼標準的150%(廳局級1950元/月、縣處級1200元/月、鄉科級750元/月),我省有18個市縣可享受這一政策。
鑒于同一單位,不同崗位用車次數也不一定相同。方案規定,各單位可從公務交通補貼中劃出不超過補貼總額的10%作為單位統籌經費,解決不同崗位之間不均衡問題。
我省還將出臺保留車輛用車相關規定,并為保留車輛安裝識別號牌和GPS定位系統,監控車輛運行軌跡,繼續實施節假日公車定點封存制度,每月開展暗訪。
據測算,全省車改后年總支出(含保留車輛運行費、公務交通補貼、留用司勤人員支出等費用)要比車改前減少數億元,全省節支率9.31%,省級黨政機關7.98%,達到中央要求整體節支率不得低于7%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