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2019年廣東省企業退休養老金上調,廣東省養老金上調方案最新消息
日前,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廣東省財政廳印發了《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從2018年1月1日起上調的廣東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將于近期一次性補發。
此次調整人員范圍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調整增加的養老金分別從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基金和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基金中支出。
此次調整方法上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與適當傾斜相結合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
定額調整即每人每月加發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準。
掛鉤調整則與本人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累計繳費年限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繳費年限每滿1年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在此基礎上,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
適當傾斜調整,一方面是向高齡人員傾斜,對2018年6月30日前年齡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發放);對7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發放),在此基礎上,對8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再加發50元。另一方面是向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傾斜,基本養老金調整后仍達不到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記者日前從市人社局了解到,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近日印發了《關于2018年調整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的通知》,自2018年1月1日起,調整增加全省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本次調整根據國家規定,江門退休人員養老金總體上調水平為去年退休人員月人均養老金的5%左右。
據市人社局介紹,本次養老金調整采取“定額調整+掛鉤調整+適當傾斜”的辦法,兼顧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退休人員,公平與效率相結合。定額調整方面,每人每月加發50元,企業和機關事業單位執行同樣標準,體現公平原則。掛鉤調整方面,與本人調整前的基本養老金水平和累計繳費年限掛鉤,每人每月按照本人調整前基本養老金月標準的2.2%加發;繳費年限(含視同繳費年)每滿1年養老金月標準增加1元。在此基礎上,超過15年的繳費年限,每滿1年養老金月標準再增加1元,例如繳費年限為30年,則繳費年限掛鉤標準為:30年×1元+(30年?15年)×1元=45元。掛鉤調整體現效率原則,有利于激勵參保人多繳費、長繳費。傾斜調整方面,一是向高齡人員傾斜,對2018年6月30日前年齡滿70周歲不滿75周歲的,每人每月加發50元(全年600元一次性發放);對75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加發100元(全年1200元一次性發放),在此基礎上,對80周歲及以上的人員,每人每月加發50元(不納入基本養老金基數);二是向參加企業養老保險的企業退休軍轉干部傾斜,基本養老金調整后仍達不到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的,按所在市企業養老保險月人均基本養老金水平計發。
本次調整基本養老金的人員范圍為2017年12月31日前已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以及2018年1月至6月首次領取基本養老金的退休人員(機關事業單位和企業的離休人員待遇調整由國家統一部署,不參與本次調整)。此次調整后,江門退休人員的養老金水平得到進一步提高。但由于退休人員個人基本養老金水平、繳費年限、年齡不同等原因,實際調整后的養老金增長幅度也會存在一定的個體差異,有的增幅高于5%,有的增幅也會低于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