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養老保險消融老齡化之壓
據聯合國經濟和社會理事會最新發布的預測,到2050年,全球60歲以上老年人口數量將在目前8.41億基礎上翻番。國際評級機構穆迪日前也發布報告稱,到2020年將有13個國家和地區進入超老齡化階段。而按聯合國定義,當一國或地區65歲及以上老年人占總人口比例達20%即進入超老齡化。老年人口的急劇增加意味著公共財政的支付面臨空前壓力。
作為全球性選擇,各國政府都普遍建立起了作為基本養老保障制度的社會養老保險。目前,除了瑞典、英國等少數福利主義國家的社會養老保險資金完全來源于公共財政與企業雇主的稅繳之外,其他國家都采取了政府、企業和公民三方按不同比例共同出資和積累社會養老保險金的辦法。絕大多數國家養老保險金發放現收現支,養老保險金基本上沒有積累,基于養老保險的公共財政支出如今成了不少國家政府的一塊巨大的心病。
據世界銀行的相關研究報告,奧地利、德國、希臘、意大利和芬蘭等國政府的預算約有三分之一被用作養老保險,而在瑞典、英國和美國,政府開支有將近三分之一被用來支持老年人的生活。按穆迪研究報告,除了少數非洲國家,多數國家勞動力大軍數量要么增長緩慢,要么負增長,人口撫養比不斷變大。到2030年,有16個國家和地區的勞動力將減員10%以上,預計到2050年,發達國家中僅兩個勞動人口供養一位老年人,發展中國家四個勞動人口供養一位老年人。現收現支的社會養老制度顯然難以為繼。于是,發達國家普遍啟動和推展開來職業補充養老保險。
職業補充養老保險又叫養老保險年金計劃,以美國、智利等國的401k賬戶最為著名。絕大多數國家的職業補充養老保險都是非強制的,而且不少國家企業養老保險多數只由雇主投保,也有雇主、雇員雙重投保。不過,日本、新加坡、澳大利亞和瑞士等國政府則對職業補充養老保險采取了強制實施的辦法。為了調動企業實施補充養老保險的積極性,各國政府都普遍對此采取了稅收優惠政策,正是這樣,美國等國的企業養老保險的作用已超過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功用。據統計,美國每年為企業參加養老基金提供的稅收優惠額高達500億美元,英國每年養老基金稅收優惠額為150億英鎊。為防止避稅,有些國家對職業補充養老保險的繳費率作出了上限規定,一般都限制在15%左右。
作為社會養老保險和養老保險年金計劃的重要補充,商業養老保險得到了各國政府的普遍支持,如智利、瑞士等國政府鼓勵公民將個人儲蓄存入個人單獨的養老保險第二賬戶,并予以稅收減免。德國是全球商業保險最為發達的國家,其中商業養老保險的替代率可達50%以上。之所以高度重視商業養老保險,主要是其在不同的社會保障層面發揮著不同的作用。在個人儲蓄性養老保險層面,商業保險可發揮主導作用,提供更多保障產品和更高的保障程度,彌補社會保險供給的不足,豐富和完善整個社會保障體系。
放在全球養老保險制度的框架之內審視,我國目前還有部分農民和城市居民沒有納入社會養老保險的范疇,職業補充養老保險也僅零星存在于極少數企業,由于許多老人依然拘囿于“家庭養老”的傳統觀念,商業養老保險并沒有完全得到公眾的認可。我國去年保險及家庭養老金資產占金融總資產的比例為9%,僅是全球平均水平的三分之一。而我國60歲以上的老年人占總人口比例已達14.9%,其中65歲以上老齡人口占總人口的9.5%,到2030年將達16.2%。全國老齡辦的調查顯示,在京、滬、穗等十個國內主要城市,有七成被訪老人表示退休金大致夠用,13.7%的老人表示困難,感覺經濟狀況比較寬裕的老人只有15%。另外,我國第四次國家衛生服務總調查數據顯示,全國平均兩周疾病發生率為18.9%,而老年人口兩周疾病發生率高達46.6%,這一系列數據,都充分佐證了發展養老保險的必要性與必然性。
欣慰的是,被保險業稱為“新國十條”的《國務院關于加快發展現代保險服務業的若干意見》不久前正式發布,“新國十條”不僅“鼓勵保險公司大力開發各類醫療、疾病保險和失能收入損失保險等商業健康保險產品,并與基本醫療保險相銜接”,而且明確了對商業養老保險延遲納稅的激勵政策,鼓勵社會公眾積累幾倍甚至十幾倍的養老保險金。政策的刺激與發力將使我國職業補充養老保險和商業養老保險進入創新快道。另外,作為商業養老保險的重大創新之一,保監會在不久前發布了《關于開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養老保險試點的指導意見》,提出了以房養老的全新理念與模式。所謂“以房養老”就是反向抵押養老保險,按約定條件領取養老金直至身故;老年人身故后,保險公司獲得抵押房產處置權,處置所得將優先用于償付養老保險相關費用。據悉,“以房養老”已在北京、上海、廣州和武漢四城市開始試點。雖然不少細節還有待完善,受惠面還相對較小,但此舉的確打開了養老保險的一扇全新大門。(張 銳,作者系中國市場學會理事、經濟學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