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將為老年人向社會購買養老服務
近日,青海省財政廳會同民政廳共同制定了政府向社會力量購買養老服務的相關辦法,今后,養老服務將從政府“自己動手”轉為社會“有償提供”,老年人將因此享受到更專業、更優質、更精細的養老服務,而所需費用將由政府承擔。
據青海省民政廳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處工作人員介紹,政府幫老年人購買的養老服務主要涉及居家養老及機構養老兩大方面,符合資助條件的老年人可免費享受第三方提供的助餐、助浴、助潔、助急、助醫、護理等上門服務。
“下一步我們還要將社區資源進行有效整合,使社區工作人員能夠為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康復文體活動等服務。”青海省民政廳社會福利與慈善事業促進處副處長薛文芝告訴記者,辦法實施后,缺乏照料的老年人將在第一時間獲得社區及時、貼心的幫助。
據了解,今后青海省政府將采用購買服務項目、購買服務崗位、公建民營、民辦公助等方式為老年人購買養老服務,有實力的社會力量皆可通過公開競標參與養老事業,政府購買養老服務的最終績效將由社會進行監督與評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