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季高溫天氣來臨,而湖南高溫補貼發放標準大家也是該好好了解一下了!下面是小編為大家帶來的湖南2017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湖南2017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高溫補貼發放標準為每人每月最低150元,如需按天數折算的,則每人每天6.9元。
長沙檢查高溫津貼落實情況 重點在三大行業
長沙市人社局有關負責人表示,今年在八月開始全市范圍內,針對用人單位落實高溫津貼等情況開展執法檢查,重點為建筑、環衛、公交運輸三大行業。
發放標準:35℃以上室外露天作業的可享受
國家安監總局、衛生部、人社部、全國總工會對1960年公布的《防暑降溫措施暫行辦法》進行修訂,制定了《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根據該辦法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并納入工資總額。
究竟哪些工作屬于高溫作業?哪些行業的勞動者可以領取?長沙市人社局勞動工資處的負責人對此表示,根據文件規定,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無法降溫到33℃以下的的崗位上工作的勞動人員,才有權利領取高溫津貼。
也就是說,能夠領取高溫津貼的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筑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橋梁道路施工人員等。
發放津貼: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不能算津貼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等政策出臺后,高溫津貼發放由原來的建議執行改為強制執行。湖南的高溫津貼標準如何執行?
對此,省人社廳有關負責人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今年高溫津貼仍按去年的標準不變,最低每人每月150元。
長沙市人社局勞動工資處的負責人也表示,根據政策規定,長沙市的高溫津貼標準是原則上應不低于每人每月150元,發放時間是7月?9月。
針對一些公司會發放綠豆、白糖等防暑物資的情況,該負責人還特意解釋,防暑物資并不屬于高溫津貼。高溫津貼是要納入工資總額,但不能計入最低工資,用人單位不能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
政策執行:長沙今年對高溫津貼落實情況執法檢查
除了國家政策有規定外,2005年7月,湖南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也下發了《關于做好夏季高溫勞動保護工作的緊急通知》(湘勞社政字〔2005〕20號)中,規定“對氣溫和工作場所溫度在35℃-37℃之間的,要配備相應的防暑降溫防護設備和用品,采取有效措施,預防中暑,同時支付防暑津貼”。
然而,在執行這些政策時,很多企業打了折扣。勞資關系中處于弱勢的勞動者,對自己的高溫權益往往難以理直氣壯地維權。
針對這種情況,長沙市人社局透露,今年將在全市范圍內,針對用人單位落實高溫津貼等情況開展執法檢查。8月1日-8月15日,各單位須自查落實情況,8月16日-9月25日,市人社局將重點對建筑、環衛、公交運輸等在高溫天氣條件下勞動作業的用人單位,以及其他涉及高溫作業的單位開展檢查,維護勞動者權益。
長沙市人社局勞動監察支隊提醒,勞動者達到領取高溫津貼條件,卻遭單位拒發放的,可以撥打“12333”電話投訴。
特別提醒:工作中暑須到醫院診斷后才能算工傷
夏季高溫天氣,容易中暑。那么,高溫作業者在上班時中暑,算不算工傷?
長沙市人社局工傷保險處的負責人透露,根據2003年頒布的《工傷保險條例》規定,高溫下工作中暑應算工傷。不過,該負責人提醒,出現中暑后,應及時上醫院診斷,憑醫院診斷書,才好進行后續的維權事宜。
根據《條例》規定:一線職工在高溫環境下工作,一旦發生中暑,職工或者現場人員應立即向用人單位報告;用人單位應在24小時內向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報告并提出工傷認定申請。進行工傷認定前,醫療費用應由用人單位墊付,經勞動保障部門認定為工傷后,中暑職工即可享受工傷待遇。
若中暑職工所屬企業未買工傷保險的,為保障勞動者的合法權利,治療費等由企業來買單。企業拒不支付的,職工可撥打電話“12333”向勞動保障監察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