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廣東珠三角多個城市出臺樓市新政后,惠州也在4月8日晚最新出臺樓市新規。下面就為大家精心整理了的最新惠州限購政策,僅供參考!
惠州限購政策最新2017
一、嚴防投機炒作。新購買(新購買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購買)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方可轉讓。
二、加大商品住房有效供應。已達到預售條件的開發項目,須在30天內到價格主管部門申請價格監制,完成價格監制后15天內到房管部門申請預售許可,沒有按時完成申報工作的,1年內不允許其申報價格監制和申報預售。對已取得預售許可捂盤惜售的,一經發現,將依法依規嚴肅處理。
三、強化價格監制管理。價格主管部門要嚴格按照《惠州市發展和改革局 惠州市房產管理局關于進一步規范商品房銷售價格行為的通知》(惠市發改價〔2016〕98號)及《關于明確惠城區 仲愷高新區商品房價格申報監制有關工作的通知》(惠市發改價〔2016〕105號)要求,完善商品房價格監制管理制度,引導開發企業理性定價,防止樓盤以明顯不合理的高低價差或選擇明顯不合理的參照樓盤申報監制逃避監管;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申報價格監制的樓盤不得以虛假裝修、虛高裝修等變相提高房價,否則將暫停項目的網簽,責令停業整頓。
四、加強網簽管理工作。新建商品房和二手房須納入網簽系統管理,嚴禁“一房多賣”,嚴厲打擊“陰陽合同”等違法違規行為。加大二手房交易資金監管力度,確保資金安全。
五、加強房地產市場監管力度。對于房地產企業在未取得預售許可的情況下擅自進行銷售,捆綁高價車庫銷售,通過虛假廣告誤導購房者,不明碼標價,哄抬價格,另行收取未標明費用,私下收款或以收取渠道費、電商費等形式價外加價,以及中介機構違規代理未取得預售證的房屋,虛假宣傳、哄抬價格、制造恐慌,支付額外費用,偽造社保、納稅、銀行流水虛假證明等行為,依法依規嚴肅查處,并向社會公開曝光,相關信息納入誠信平臺;對涉案從業人員記入“黑名單”;對涉嫌違法的企業和個人,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六、嚴厲打擊違規騙貸行為。各商業銀行嚴格貸款審查審批,加強不動產交易合同信息共享,防止虛增房價套取銀行貸款。嚴格審查首付款資金來源的真實性,堅決杜絕“首付貸”。嚴格評估借款人還款能力,防范通過虛假收入證明、虛假流水、虛假交易騙取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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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珠海出臺被稱為“史上最嚴”的樓市調控政策,對原有的限購政策進行加碼。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發布《珠海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進一步做好我市房地產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通知稱珠海全市范圍內的所有戶型住房全部納入限購范圍,新取得的不動產權證滿3年之后才能上市交易(轉讓),非本地戶籍居民在珠海購房須有連續繳納5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證明或社會保險證明。此外,通過贈與方式轉讓住房后須滿3年之后方可以再次購買住房;接受贈與的,必須符合珠海的現行限購政策。
去年10月6日,珠海執行限購和差別化住房信貸政策,144平方米以上的普通住房并未在限購之列,此次調控將限購范圍擴大到全市范圍內的所有戶型住房。
4月8日晚間,惠州樓市調控措施也悄然出臺,其中新購買(新購買是指自本通知施行之日起購買)的商品住房(含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住房)須取得不動產權證滿3年方可轉讓;已達到預售條件的開發項目,須在30天內到價格主管部門申請價格監制,完成價格監制后15天內到房管部門申請預售許可,沒有按時完成申報工作的,1年內不允許其申報價格監制和申報預售。
中泰證券首席經濟學家李迅雷此前在其官方微信發文表示,對圍繞京津冀、長三角和珠三角特大城市周邊的三四線城市而言,本身就存在特大城市購房資金的外溢效應,如果又有國家的大都市圈規劃作支持,還有三四線城市去庫存作為供給側結構性改革的一大任務,房價上漲的動力是不言而喻的。也有分析人士認為,地方政府落實樓市調控的主體責任愈加艱巨,樓市調控的長效機制應盡快出臺。易居研究院智庫中心研究總監嚴躍進表示,類似的在幾年時間內限制商品房銷售的調控辦法,有效破壞樓市炒作的套現機制,對穩定市場有積極作用,對其他城市也有借鑒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