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州2017限購政策已經升級,升級后的限購政策具體如何呢?今天我們就一起來了解一下吧!
鄭州關于非本市戶籍家庭使用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購買住宅有關事宜的通知
各縣(市、區、管委會)房管局(中心),局屬各單位,機關各處室,各房地產開發企業、房地產經紀機構:
為加強房地產宏觀調控,維護房地產市場秩序,經報請市政府同意,各級審核單位需進一步加強對非本市戶籍家庭購買住房時提交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的審核,凡屬補繳且補繳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不再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特此通知,請各相關單位抓好落實。
2017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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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7日,河南省鄭州市房管局發布《非本市戶籍家庭使用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購買住宅有關事宜的通知》。《通知》稱,凡屬補繳且補繳日期在2017年3月17日之后的社會保險證明、個人所得稅完稅憑證不再作為購房的有效憑證。
根據該通知:外地人在鄭州買房,需提供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2年)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另外,鄭州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也被納入限購范圍。
此次限購措施的主要內容
非鄭州戶籍家庭,在本市購買住房時,需提供在本市連續繳納2年以上(含2年)個人所得稅或社會保險證明。
同時,鄭州升級現有限購政策。在《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在鄭州市部分區域實施住房限購的通知》規定限購區域內,將180平方米(含)以上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存量住房)納入限購范圍。
鄭州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首套自住住房的,不僅要嚴格執行貸款金額不超過相應較高貸款限額、月還款額度不超過家庭收入60%的規定外,市住房公積金管理核心要嚴格按照繳存余額規定的倍數發放個人貸款,不得突破。
本輪鄭州房地產調控一覽
9月14日深夜,鄭州開始第1波調控,“限地價競房價”、熔斷機制紛紛出臺。
國慶假期,鄭州房地產調控正式升級,市內五區、航空港區、鄭東新區、經濟開發區、高新區施行限購180平方米以下商品住宅;鄭州戶籍允許購買2套,外地戶籍允許購買1套;限貸政策要求首套首付提高至30%,二套首付提高至40%。
12月21日,鄭州調控再次升級,增加了180平方米以上房源的限購;外來人口購買增加2年社保或納稅證明。
調控政策的升級,將進一步促使“過熱”的房地產市場繼續降溫,中國房地產學會河南分會副會長、新田集團總裁馮常生指出,房子作為特殊商品能夠進行抵押,再結合實體經濟的不景氣、加杠桿等實際情況,房子在目前情況下具備極強的金融屬性,長此以往或將對未來實體經濟與結構調整、創新創業產生不利,“多次調控,正是在去除房子的金融功能屬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