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人民生活與社會保障
年末全省常住人口為4741.8萬人,比上年末增加27.9萬人。全年出生人口60.9萬人,出生率為12.88‰;死亡人口30.6萬人,死亡率為6.48‰;自然增長率為6.4‰,比上年提高0.2個千分點。年末全省城鎮人口2054.6萬人,鄉村人口2687.2萬人,全省城鎮化率達43.33%,比上年提高1.6個百分點。
表82015年云南人口數及其構成
指標 | 年末數(萬人) | 比重(%) |
全省年末總人口 | 4741.80 | 100.0 |
其中:城鎮 | 2054.60 | 43.33 |
鄉村 | 2687.20 | 56.67 |
其中:男性 | 2461.00 | 51.90 |
女性 | 2280.80 | 48.10 |
其中:0-14歲 | 829.80 | 17.50 |
15-64歲 | 3490.00 | 73.60 |
65歲及以上 | 422.00 | 8.90 |
全年全體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15223元,比上年增長10.5%,城鎮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6373元,增長8.5%。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8242元,增長10.5%。城鎮常住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17675元[11],增長8.6%。農村常住居民人均生活消費支出6830元,增長13.3%。
年末全省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養老保險人數為412.94萬人,比上年末增加15.05萬人。其中,參保職工291.15萬人,參保離退休人員121.79萬人。參加城鄉基本養老保險人數2253.3萬人,增加92.83萬人。參加城鎮基本醫療保險人數為1140.76萬人,增加4.82萬人。全省參加失業保險人數為243.34萬人,增加6.47萬人。全省參加工傷保險的人數達368.07萬人,增加26.36萬人。參加生育保險人數達289.83萬人,增加10.57萬人。
按照2015年農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55元(2010年不變價2300元)的全國農村貧困標準,云南省農村貧困人口從的574萬人下降至2015年的471萬人。
年末全省各類提供住宿的社會服務機構533個,其中養老服務機構399個。社會服務床位14.0萬張,其中養老床位12.5萬張。各類社區服務設施2984個,其中,社區服務中心131個,社區服務站1430個。全年銷售社會福利彩票64.87億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