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語:在上海辦理失業保險的話,有什么細則需要注意嗎?下面思而學教育網就為大家整理了上海失業保險金辦理指南,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上海失業保險金辦理指南
申領條件
(1)在法定勞動年齡內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
(2)具有上海市城鎮常住戶口(2015年3月1日起,參加失業保險的上海市農村戶籍人員納入范圍);
(3)本人在職期間按照規定繳納失業保險費;
(4)解除、終止勞動關系或者工作關系前繳納失業保險費滿1年;
(5)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失業登記手續和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并有求職要求。
申請材料
1. 《勞動手冊》或《就業失業登記證》;
2. 戶口簿和身份證;
3. 實名制銀行結算戶借記卡或存折;
4. 失業保險登記表(首次申領時用);
5. 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辦理流程
失業人員到街道、鎮社區事務受理服務中心辦理失業保險登記,再到區縣就業促進中心辦理失業保險金申領手續。申領通過的,工作人員在《勞動手冊》或《就業失業登記證》上記載本次申領可以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起止日期,失業人員于次月起每月15日后到銀行領取失業保險金;申領未通過的,工作人員當場告知不能申領的原因。
失業保險金的領取期限如何計算?
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根據其失業前累計繳納失業保險費的年限(扣除已核定過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限的繳費年限)確定。繳費年限滿1年不滿2年的,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為2個月,以后繳費年限每增加1年,期限增加2個月,以此類推,但一次核定領取的期限最長不超過24個月。
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的醫療待遇
失業人員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待遇。
失業人員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的基數為上一年度全市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繳費比例為13%,所需費用由失業保險基金支付,個人不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申請延長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條件
1999年4月1日以后,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或失業補助金期滿時距法定退休年齡2年或不足2年的,經就業服務機構多次職業介紹,確屬非本人主觀原因不能重新就業的,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區縣就業服務機構核實審批后,可繼續享受失業保險待遇至其到達法定退休年齡。
在什么情況下應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
失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領取失業保險金,并同時停止享受其他失業保險待遇:
(1)重新就業的;
(2)應征服兵役的;
(3)移居境外的;
(4)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5)考入全日制中等以上學校學習的;
(6)無正當理由,拒不接受公共就業服務機構介紹的適當工作或者提供的培訓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