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五項住房公積金新政策傾情惠民生
民以食為天,居以房為先。隨著歷史潮流應運而生的住房公積金制度,成為改善城鎮職工住房條件的一個重要路徑。
住房公積金制度的建立,不僅改善了我省城鎮職工的居住條件,也推動了我省經濟社會的發展。尤其是這一年以來,省公積金管理局本著對政府、對群眾負責的態度,以維護單位及職工個人利益為己任,先后推出五大項惠民新政??提高貸款額度、降低首套普通自住住房首付款比例、放寬提取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開展異地貸款業務、降低貸款利息,從而助力全省職工實現安居夢,該局也藉此不斷改進服務措施,提高管理水平,發揮資金效益,住房公積金管理事業得以不斷發展壯大。
提高貸款額度
5月15日,記者曾來到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柜臺,看到咨詢臺被市民圍得嚴嚴實實,大家都在咨詢新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政策問題,各窗口人員都在忙碌地辦理住房公積金貸款業務。
“我們實施了提高貸款額度的新政后,有不少市民前來咨詢情況,還有很多市民打來電話咨詢。”工作人員小郭告訴記者。
原來,5月11日,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印發了《關于調整海南住房公積金個人貸款最高額度的通知》,根據《通知》規定,夫妻雙方共同在我省繳交住房公積金的家庭,住房公積金貸款額度都可以大幅提高,提高比例均超過40%。
據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局長王艷萍介紹說,《通知》針對夫妻雙方均在我省繳交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職工,共有3個方面的主要內容:
若是在海口、三亞、瓊海、陵水購商品房,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50萬元調整至70萬元,在其他市縣購買商品房則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在海口、三亞、瓊海、陵水購二手房的職工,夫妻雙方均在我省繳交住房公積金6個月以上的,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30萬元調整至50萬元;建造自住住房的職工,住房公積金貸款最高額度由10萬元調整至30萬元。
貸款額度提高了,使用住房公積金貸款買房的人也多了起來。在海口某醫院工作的鄭促影,就辦理了最高額度70萬元的貸款,購買了濱海大道某小區的一套房子。她高興地說:“新政策真是好啊,幫助我家實現了新房夢!”
據悉,該項新政實施以來,海口、三亞、瓊海、陵水等地辦理業務85筆,發放貸款5596.9萬元;其他市縣辦理業務15筆,發放貸款626.3萬元;購買二手房辦理業務29筆,發放貸款1336.4萬元;自建房辦理業務6筆,發放貸款135萬元。
降低首套首付款比例
對于相當一部分市民而言,首套房比例過高是阻礙他們買房的一個重要瓶頸。
“首付20%大大減少了我家的壓力。”準購房者王小姐家住道客村,一直想搬到比較好的小區里住,最好是學區房。
這一年5月21日,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印發了《關于轉發個人住房貸款政策有關問題的通知》,《通知》規定:繳存職工家庭使用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購買首套普通自住房,最低首付款比例為20%。
“我買房用的是自己和愛人的住房公積金,現在首套房的比例是20%,還在承受范圍內。”家住府城的張先生說。
另一位在江東某房地產公司工作的馮所瓊,就是通過辦理首套自住房公積金貸款,購買了靈山鎮新大洲大道的一套新房。
據悉,該項新政實施以來,全省范圍內共計辦理業務34筆,發放貸款955.3萬元,進一步降低購買首套自住住房住房公積金貸款門款,有效緩解了部分資金困難職工的首付壓力。
放寬條件提取公積金付房租
胡小姐是廣東人,在海南讀大學畢業后就留在了海口工作。“現在工作只是為了積累工作經驗,過一兩年最終還是要回老家,雖然住房公積金到時候也可以提取。但是還不如現在用來支付房租比較實惠。”她說,每個月公積金自己工資扣300元,另外再加上單位繳的300元,每個月的總額在600元左右。目前,胡小姐租住的房子房租每月在1000元左右,房租占到了工資收入的1/3。“如果住房公積金拿來抵房租的話,每個月又能多幾百塊錢來了。”胡小姐說
胡小姐的開心源自這一年3月24日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印發的一個通知,該通知規定,按照住建部、財政部和中央銀行規定,將放寬提取公積金支付房租條件。這個條件要求,職工連續足額繳存住房公積金滿3個月,本人及配偶在實際工作地無自有住房、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且租賃住房的,可提取夫妻雙方住房公積金支付房租;職工本人及其配偶每年租房提取額度合計不得超過當年實際支付房租,且原則上不得超過30000元/年。
記者注意到,希望用住房公積金來支付房租的大部分受訪者都不是本地居民,他們大都沒有在海南長久居住的想法。在他們看來及時提取住房公積金更重要,就像胡小姐所說,“我又不準備在海口買房,與其把住房公積金閑置著,不如補貼些房租來的實惠。”
據悉,該項新政實施以來,全省范圍內,共計辦理業務830筆,租房提取住房公積金1561.95萬元,幫助無房繳存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為用活用好住房公積金創造了有利條件。
開展異地貸款業務
昨天上午,省直屬住房公積金管理局大廳里排隊辦事的市民絡繹不絕。市民劉小姐是人群中最興奮的一個:“原本以為像我這樣的不能申請住房公積金了,沒想到‘新政策’及時出臺,我也有希望貸上公積金了!”
劉小姐是海口人,大學畢業后留在廣州工作,住房公積金也在當地繳存。年初,她和同為海口籍的丈夫決定在海口買房結婚,卻因不在本地繳存住房公積金而無法辦理貸款業務,這讓經濟本不寬裕的小兩口很是為難。而讓她的“住房夢”柳暗花明的“新政策”,正是省住房公積金管理局5月25日印發的《關于開展外省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的通知》。
根據該通知,在外省工作且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海南戶籍職工,可持就業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出具的繳存證明(連續六個月以上)、未使用或已結清工作所在地住房公積金貸款證明、戶口本原件及復印件向我省購房所在地住房公積金管理機構申請貸款,貸款審批條件同本省繳存職工。
住房公積金是一種住房保障制度。該項意見從簡化手續、放寬條件、提高額度入手,推出了異地辦理貸款服務,進一步提高住房公積金使用效率,切實減輕職工購房負擔,更好地服務繳存職工。
臨高的林家平就是通過這個政策,貸到23萬元公積金貸款,在該縣某小區買到了稱心如意的房子。“這個政策真是貼心啊,讓我們這些在異地工作的職工也能享受家鄉的住房公積金貸款優惠!”
據悉,該項新政實施以來,海口、儋州、瓊海、臨高等市縣已經各有1筆外省住房公積金異地貸款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