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2月5日,人保部就暫行辦法和《農民工參加基本養老保險辦法》同時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但到年末的時候,人保部只是將暫行辦法報送了國務院,并在暫行辦法中增添了對農民工養老保險轉移接續的規定,因此業內專家普遍認為,政府可能將不再專門出臺針對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制度。
暫行辦法將參保農民工與其他參保人員一視同仁,在規定他們可以累積繳費年限和轉移養老關系的同時,也明確所有參保人員未達到待遇領取年齡前,不得終止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并辦理退保手續,從而關上了數年前特地為農民工打開的“退保”之門。
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教授李珍認為,將農民工一視同仁正是暫行辦法的最大亮點。若單獨為農民工建立個人賬戶制度,一是會強化農民工的“農民身份”,不利于中國城鎮化的發展;二是個人賬戶不具再分配性質且基金保值增值不易,使未來農民工的養老保障面臨很大風險。
“從暫行辦法的字里行間看,今后政府應該不會再出臺專門針對農民工的養老保險制度了。”李珍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