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明確,個人繳費增加2檔
跨省轉保,個人賬戶儲存額可一次性轉移
困擾甘肅省出外打工人員多年的個人養老金轉移繳納問題終于有了解決辦法!6月20日上午召開的省政府第50次常務會議,原則通過了《甘肅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實施辦法》,根據《辦法》,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2檔,參保人員跨省轉移的,可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
據了解,為建立健全城鄉社會保障體系,2011年8月,省政府下發了《甘肅省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試點辦法》,《試點辦法》規定,繳費標準分10檔。此次通過的《辦法》對原有《試點辦法》進行了適當修改,確定全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個人繳費將在原來100元至1000元10個檔次的基礎上,增加1500元、2000元兩個檔次。對選擇500元以下檔次標準繳費的,政府補助標準為每人每年30元;對選擇500元及以上檔次的,政府補貼標準不低于每人每年60元;對參保人員跨省轉移的,在遷入地申請轉移養老保險關系,一次性轉移個人賬戶全部儲存額;對已經執行的高齡老人生活補貼制度,納入城鄉居民養老金一同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