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養老司負責人表示調整對象是30年后退休者已退休和即將退休者不受影響
日前,國家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部長田成平表示,從2006年起,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將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一石激起千層浪”。有消息稱,養老保險個人賬戶規模的調整將于200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養老司司長焦凱平則表示,這還有待國務院和各相關部門召開會議,但對“改革的大方向和基本內容已基本確定”的說法,他卻沒有否認。
個人養老賬戶的規模由本人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8%,動機和目的是什么?即將出臺的個人養老賬戶規模調整可能會涉及哪些問題?今后領取養老金將如何計算,會不會影響到養老金的支付標準?記者就上述問題采訪了勞動與社會保障部以及有關專家。
起因
去年個人賬戶已欠賬7000多億
近日,關于養老金個人賬戶規模將由11%調整到8%的消息,引起了社會各界特別是養老金繳納群體的廣泛關注。對于這一調整,中國社會科學院社會政策研究中心秘書長唐鈞研究員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解釋說,按照2003年勞動與社會保障部的兩個相關法規的規定,目前我國的養老保險繳費的比例是:單位“按職工工資總額”繳納20%,個人按“本人繳費工資”繳納8%。單位所繳的20%中的3%和個人所繳的8%劃入“個人賬戶”,其余的劃入“社會統籌”。因此,籠統地說,目前個人賬戶的規模是11%。
按照唐鈞的理解,本次調整后,由單位繳費的20%全部劃到社會統籌部分。因此,個人賬戶的規模就變成了繳費工資的8%,完全由個人繳納。
唐鈞解釋:“很多人質疑,養老保險的‘社會統籌’部分是做什么用的。實際上,這部分資金是用來支付已退休老人的養老保險金的。”由于上世紀90年代以來我國老齡化進程的加速,雖然從1997年開始我國的養老保險制度就有“個人賬戶+社會統籌”的說法。但迄今為止,勞動者和單位所繳納的所有的養老保險金,全部用來給付養老保險金還不夠,政府還要給予財政補貼,20補貼的金額是500多億元。
同時,因為實際上把“社會統籌”和“個人賬戶”中的錢都付出去了,所以個人賬戶就成了“空賬”。有數據統計,到20為止,個人賬戶的欠賬已經到了7000多億元,預計“十五”期末會增加到8000多億。根據世界銀行近期的一份報告,將來我國養老保險的欠賬將達到9萬多億元。
三大變化
一、個人賬戶規模小了可能從現在占繳費工資的11%調整為占8%;
二、給付年限長了或改為按平均預期壽命和退休年齡之差來計;
三、繳納年限調整歐美一般為40年,我國為15年,不合理。
設想
縮小個人賬戶規模緩解支付壓力
要解決日益嚴重的欠賬問題,根據2001年到2003年在遼寧省試點的經驗,就是要做實“個人賬戶”。從2006年開始,個人賬戶將不再空賬運行,把個人繳納的8%實實在在地放到個人賬戶中去。
為什么不把現在的11%全部放到個人賬戶中去做實呢?唐鈞認為,本來社會統籌與個人賬戶兩部分資金都用來給付當前的養老金還不夠,如果個人賬戶內的資金留多了,國家財政當前的壓力就會更大。同時,個人賬戶中積累的資金還有個保值增值的問題,這個問題目前也沒有很好地解決。從全國社保基金(與養老保險基金不同)運營的情況看,投資回報率沒有跟上物價上漲,仍然有很大的風險。唐鈞表示,當前并沒有政策表明,每個人對自己的個人賬戶擁有產權。所以這3%是放在社會統籌,還是放在個人賬戶,實質上都僅僅是個說法而已。
增加3%劃歸社會統籌部分,將對養老金賬戶起到什么作用呢?勞動與社會保障部的一位研究員表示,現在我國的社會統籌有兩塊空缺:一塊是 1997年養老保險改革前的老職工,他們沒有個人賬戶,他們的“個人賬戶養老金”就從社會統籌里撥補。另外,我國目前的養老金支取年限按“平均壽命70 歲”減去“退休年齡60歲”算,如果支取者的壽命超過70歲,個人賬戶就已經為0了,個人賬戶養老金又得從社會統籌那里撥補。目前很多地區的平均壽命都超過70歲,社會統籌部分的支付壓力可想而知。
“所以說,將單位繳納的20%全部劃歸社會統籌,對緩解這兩個資金缺口很有用,有利于整個養老金賬戶進入良性循環。”
影響
賬戶規模小了給付年限長了
勞動與社會保障部養老司司長焦凱平并沒有否認“改革的大方向和基本內容已基本確定”的說法,那么改革的大方向和基本內容包括哪些方面呢?
廣州人給付年限或增至16年
據唐鈞介紹,除了“把個人賬戶中3%劃歸社會統籌,并且做實個人賬戶”將成為改革最主要的內容外,改革方向還包括養老金個人賬戶支取年限調整。
唐鈞說,關于個人賬戶主要有兩個調整,一是個人賬戶由11%減少到8%,二是預期的給付年限從現在的10年改為按人均預期壽命計算。這一增一減之間,退休人員從個人賬戶中的所得確實就會減少。
據此,記者算了一筆賬。比如,根據廣州市統計局在今年3月作出的一項統計報告,到20末廣州市的人均預期壽命達到76.83歲,若按照76歲來計算,那么個人賬戶養老金的給付年限應該按照76歲減去60歲,也就是16年來計發。忽略利息的影響,“11%除以10年”和“8%除以16 年”相比,幾乎減少了一半。
“降低個人賬戶養老金更合理”
安徽財經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系主任王洪春表示,實際上,改革后每月領取的個人賬戶養老金降低是很合理的。我國以前實行的個人賬戶養老金統一按照退休后10年的標準來計發反而不合理。
從各地的實際情況看,各省市和東西部地區的人均壽命有差距,城市居民的平均壽命比農村居民的平均壽命要長一些。因此,領取養老金的退休人員的壽命比不領取養老金的人群的壽命要長。增加給付年限,讓養老金的計發方式更為公平合理。
釋疑
政策會變所以無法預計養老金
那么這次調整后,未來個人養老金支付標準究竟是多少呢?唐鈞說這將在勞動者退休時的“計發辦法”上體現。退休時,退休人員既從社會統籌部分、也從個人賬戶部分得到養老金,兩部分加起來才是最終得到的養老金金額。要看這個最終的金額,才能知道調整后自己究竟有沒有“吃虧”。而且,究竟在退休時每月能夠拿多少錢,還要看當時國家的養老金計發政策。“實際上,你是無法預計你的養老金的,政策會變,眼前的調整即為一例。”
另外,目前有關方面披露的養老金計算公式為:每月領取的養老金=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養老金+過渡性養老金,基礎養老金是按退休前一年當地職工月平均工資×20%(繳費年限不滿15年的為15%),個人賬戶養老金則等于個人賬戶本息之和除以支取年限。
唐鈞認為,這一計算公式有問題。譬如:個人賬戶部分沒有計算儲備積累期間的“利息”,“其實,這應該是被看重的”。如果調整后個人賬戶中的錢全靠自己繳納,又不能得到確定的回報率,個人為什么要把這筆錢交給政府去管理?政府為什么要付出那么大的成本(包括經濟成本、人力成本和機會成本)去管這筆錢?
另外,1997年以來已經繳納的養老保險費中的個人賬戶部分是按11%還是按8%計算,目前還沒有一個確定的說法,這也是需要關注的。
利好
個體戶繳費標準將統一并調低
據悉,此次調整還涉及到“城鎮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采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的人”,他們沒有單位幫助他們繳納保險費。原來的規定是 “按照省級政府規定的繳費基數和比例交費”,通常是上年社會平均工資的一定比例,譬如北京是22%,沈陽是18%,由各地自行決定,也有些地方是按一個規定金額繳費。
唐鈞表示,調整后可能會有一個全國性的統一規定,他們的繳費中的8%也將劃入個人賬戶,其他則是社會統籌。他們到退休年齡時,如果繳費滿15年,也是以兩個部分一起計發養老金。如果不滿15年,那就只能領取一次性養老補貼和個人賬戶部分(加利息)。
一位專家表示,目前這些人所繳納的養老金有些達到繳費工資的28%,標準有些高。這一政策可能會調整,個體工商戶等自謀職業者以及采取各種靈活方式就業者的繳費標準可能會在20%左右。
權威說法
主要調整繳納年限15年太短可能延長
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養老保險司一位負責人表示,“主要的調整,實際上是調整繳納年限”,“美國和歐洲一些國家的養老金繳納年限一般是40年,而我國目前只要求15年,這是非常不合理的”。
未來改革的大方向是:
多繳納、繳納年限長的,退休時領到的錢就多;繳納數額少、繳費年限短的,退休時領取到的養老金就相應會少。養老金將和個人繳費多少、繳費時間、退休早晚掛鉤。
他同時表示,明年即將進行的養老金個人賬戶調整,主要是針對未來30年后退休的“新人”進行的改革,現在已經退休和即將退休的人一點不受影響。但30年后才退休的人的養老金如何計算還要看30年后的政策。個人賬戶養老金只是養老金結構中的一部分,還有基礎養老金,這一部分雖然是不確定的,但是肯定會隨著社會經濟的發展越來越高。
專家預測
老人新人各有標準
安徽財經大學勞動與社會保障系主任王洪春昨天在接受本報記者采訪時說,業內把參加養老保險的人群分為三種:
一是“老人”指養老制度改革之前已經退休的職工,他們按原定標準支付;
二是“中人”改革之前已經參加工作,但尚未退休,他們的養老金分為基礎養老金、個人賬戶、過渡性養老金、補助性養老金;
三是“新人”改革之后參加工作,他們的養老金按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來核發。
那么明年調整后這三類人的養老金如何發放呢?有專家估計,有兩種可能性。
第一種可能性
“老人”仍然按照原來的計發標準,主要來自社會統籌,不夠的由中央財政進行補貼。
“中人”沒有實行個人賬戶前,按照老人的計發方式算,改革后按照新的計發方式算。
“新人”完全按照改革后的基礎養老金加個人賬戶來核發。
第二種可能性
國家統一規定一個工作年限,工作多少年限以上的統一按照“老人”的辦法計發,其余的按照“新人”的辦法計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