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陽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
日前,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政廳聯合下發了《關于調整我省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的通知》,從7月1日起,全省基礎養老金最低標準由每人每月55元提高到60元。記者昨日從岳陽市人社局獲悉,到今年7月底,全市共有63.4萬城鄉居民享受基礎養老金。
市人社局農村社會保險科相關負責人表示,目前還暫未接到該通知,一旦接到相關文件后,將督促各地及時調整預算支出,按時足額將調增后的基礎養老金發放到位。不過由于各縣(市)區財力不同,少數地區已超過這一標準。根據通知,7月1日起,凡參加城鄉居民養老保險、按規定辦理領取養老金待遇相關手續的參保人員;或是年滿60歲、未享受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離休、退休、退職待遇和職工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市區常住戶籍城鄉居民,可按月領取不低于60元的基礎養老金。
2009年,平江縣在全市率先啟動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2011年,岳陽城市居民養老保險和第三批新型農村養老保險制度同時啟動。截至2012年,城鄉居民養老保險制度在全市范圍全面實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