孫潔委員:制訂農夫工生養保險條例 掩護女性職工權益
關于完美農夫工生養保險政策的提案
農夫工題目是當今社會的一個熱門題目,其社會保障、就業、后世教誨、住房等都廣受存眷。可是個中對女性農夫工,其社會保障權益掩護今朝仍存在不少空缺,尤其是生養保險題目至今沒有獲得足夠的體諒和留意。生養保險是通過國度立禮貌定,在勞動者因生養后世而導致勞動力暫且刻斷時,由國度和社會實時給以物質輔佐的一項社會保險制度。我國生養保險報酬首要包羅兩項。一是生養補助,用于保障女職工產假時代的根基糊口必要;二是生養醫療報酬,用于保障女職工有身、臨盆時代以及職工實驗節育手術時的根基醫療保健必要。在五項社會保險項目中,生養保險的包圍群體相對較小,國度統計局宣布《2013年農夫工監測觀測陳訴》稱,2013 年度全海外出農夫工1.66億人,仍以青年男性為主,女性農夫工占個中30%閣下。這些女性農夫工里已婚育齡婦女和籌備成婚生養的占絕大大都,她們急切等候用人單元能保障本身的生養保險權益。因此,掩護農夫工出格是女性農夫工的正當權益,對促進社會公正與調和成長具有重要意義。
按照對積年《世界農夫工監測觀測陳訴》舉辦的說明,農夫工生養保險參保率2008年為2%,2009年為2.4%,2010年2.9%,2011年為5.6%,2012年6.1%,2013年6.6%。與工傷保險參保環境對比,許多處所介入生養保險的職工人數只占工傷保險參保人數的20%閣下,且生養保險參保的職員絕大部門為國有、集團企業職工。由此可見私營企業職工,出格是女性農夫工的生養保險權益基礎沒有獲得保障。相干調研與訪談功效表現,女性農夫工參加生養保險意愿較強,但卻不相識生養保險。而最為要害的身分是企業參加生養保險率低。企業是提供生養保險的首要途徑,按照個案參加生養保險率低的環境可知,絕大大都企業并沒有參加生養保險,也沒有為女職工、尤其是女性農夫工提供生養保險這一保障。
究其緣故起因,第一,女性農夫工自身素質較量低,對生養保險的熟悉不足。第二,制度宣傳的缺乏。大部門女性農夫工不相識生養保險,更有人完全沒有傳聞過生養保險,當局及相干機構也沒有成立一個完美的宣傳體制,導致了生養保險在女性農夫工以及企業中大面積的空缺。第三,企業好處與生養保險的斗嘴,使大部門企業躲避為女性農夫工提供生養保險。企業對社會保險缺乏正確的熟悉,以為社會保險制度會增進其出產本錢,為了停止女職工孕、產、哺乳期,有的企業乃至只招收19歲-25歲未婚未育的女性農夫工。第四,女性農夫工的收入低也在必然水平上影響了其參加生養保險的意愿。職工參加社會保險必要與企業配合分包管險用度,而因為女性農夫工自身收入不高,她們不肯意在人為中拿出一部門的錢來作為社會保險的用度。
但從深層說明,國度對生養保險立法的缺位和企業對《企業職工生養保險試行步伐》的合用工具的領略有毛病。
起首,在世界范疇內合用的生養保險禮貌較之其他四項保險少得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感人事禮貌全書》(2009),在世界范疇內合用的社會保險綜合性的禮貌有8個,養老保險的專門禮貌有30個,醫療保險的禮貌有13個,工傷保險的專門禮貌有20個,賦閑保險的專門禮貌有13個,而生養保險的專門禮貌僅有兩個,即《企業職工生養保險試行步伐》(1994)和《勞動和社會保障部辦公廳關于生養保險包圍范疇的復函》(2006)在一些綜合性的社會保險禮貌中,也缺乏對生養保險的劃定。《勞動和社會保障部等關于職工在構造奇跡單元與企業之間活動時社會保險相關處理賞罰意見的關照》(2001)壹貝僨劃定了對養老保險相關、賦閑保險相關和醫療保險相關的處理賞罰;《中國人民解放軍武士夫婦隨軍未就業時代社會保險暫行步伐》(2003)劃定了武士夫婦隨軍未就業時代可以享受根基糊口津貼和養老、醫療小我私人賬戶津貼報酬,卻對生養保險津貼未作劃定。
其次,生養保險制度立法條理低,試行期過長。在《社會保險法》頒布之前,《企業職工生養保險試行步伐》(1994)的立法條理是部分規章。而養老保險、醫療保險、賦閑保險及工傷保險均有國務院行政立法條理的抉擇或條例作為法律的依據。因此,生養保險在我國整個社會保險制度的政策擬定與法制建樹中最為滯后。因為生養保險禮貌的立法條理低,試行期過長,各處地址合用生養保險的禮貌時,都團結“當地域的現實環境”擬定了生養保險的劃定或步伐,導致《企業職工生養保險試行步伐》被虛化。在這些生養保險的劃定或步伐中,存在著少數大中都市將包羅農夫工在內的活動婦女這一非凡群體解除在生養保險制度之外的征象。
第三,生養保險缺乏逼迫性。自1994年揭曉的《企業職工生養保險試行步伐》之后,勞動部在1999年揭曉的《社會保險征繳暫行條例》劃定了根基養老保險費、根基醫療保險費、賦閑保險費的征繳,而沒有劃定生養保險費的征繳與征繳方法。正式由于沒有一個強有力的法令或禮貌類型,生養保險的包圍面擴大、參保人的增進和基金的征繳都呈現疲軟征象。
2010年10月通過、2011年7月1日起開始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社會保險法》,已經從世界立法的層面將活動婦女納入生養保險包圍的范疇。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劃定:“職工該當介入生養保險,由用人單元憑證國度劃定繳納生養保險費,職工不繳納生養保險費。”與《企業職工生養保險試行步伐》第二條“本步伐合用于城鎮企業及其職工”對比,社會保險法第五十三條去掉了“城鎮企業”的字樣。
政策提議
起首,當局要充實重視女性農夫工的生養保險,而且要進一步的完美相干的政策系統,盡快制訂《企業職工生養保險條例》。其內容該當包羅:第一,強化生養保險的職位。生養作為女性特有的心理性能,應獲得社會更好尊重,強化生養保險的職位就是其應有之義。生養保險應和養老保險與工傷保險一樣舉辦禁錮,強化當局對生養保險的禁錮職責,守護女性應有的人權和社會權力。第二,擴大生養保險包圍范疇。當局應擬定政策慢慢將非正規就業的婦女,以及各類非公有制企業、集團企業、個別工商戶、州里企業中的從業女性均納入到保險范疇之中。第三,確定公道的生養保險繳費率,扶持“小微”企業。在必然水平上減輕企業承擔,并可恰當的采納嘉獎制度,支持和勉勵企業為女職工提供生養保險。
其次,強化用工單元參加生養保險意識。用工單元應依法介入生養保險,成立和完美各項規章制度,出格要留意掩護女職工權益,要把女職工的非凡勞動掩護劃定寫進用人單元的規章制度中。運用處罰和嘉獎杠桿,促行使工參加生養保險。
最后,要加強女性農夫工維權意識。加大生養保險法令禮貌宣傳力度,營造出尊重婦女,起勁參加生養保險的社會氣氛。當局應通過多種本領,宣傳生養保險,尤其要在“小微”企業中加大宣傳力度。與此同時,應開設發布女職工維權法令咨詢和投訴舉報平臺,加強女性農夫工主動參加意識,使寬大女性農夫工相識自身享有的受法令掩護的社會權力。
(提案人:世界政協委員、對外經濟商業大學保險學院副院長 孫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