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余市出臺被征地農夫養老保險步伐
為維護被征地農夫正當權益,進一步完美養老保險制度,克日,記者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相識到,我市已出臺《新余市被征地農夫介入根基養老保險步伐》以下簡稱《步伐》,有用辦理被征地農夫因失去土地“老無所養”的題目。
《步伐》劃定,凡在本市行政地區內,因市、縣(區)人民當局(管委會)依法同一征收農村集團土地而導致失去所有或大部門土地(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積不敷0.3畝),且在征地時享有農村集團土地承包權的農戶中16周歲(含)以上在冊農業生齒都可以介入養老保險。參保時可自愿選擇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或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一經選定不再變動,當局給以繳費津貼,津貼年限最多不高出15年。
被征地農夫介入根基養老,必要完成以下幾步認定措施:被征地農夫以戶為單元向地址村委會(居委會)領取并填寫《認定表》和《匯總表》后,交村委會初審;村委會初審后張榜公示七天,無貳言后報地址州里復審;州里復審后,簽定意見報縣(區)疆域部分考核;縣(區)疆域部分組織多部分舉辦聯審,聯審后返回地址村及村小組張榜公示七天,公示無貳言后,由疆域部分對切合保障前提的被征地農夫發給審批后的《被征地農夫證》,被征地農夫憑此證到社保包辦機構治理參保有關手續。
被征地農夫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的,繳費基數按江西省上年度在崗職工月均勻人為的60%審定,繳費比例按20%執行(個中當局津貼12%,個人承擔8%)。介入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的,繳費津貼享受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昔時平等津貼尺度,個人繳費尺度按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檔次自愿選擇。無論是介入城鎮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照舊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其報酬從核準退休次月起,由社會保險包辦機構依照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劃定按月計發根基養老金。
憑證“誰用地,誰認真”的原則,被征地農夫根基養老保險資金,由當局津貼、集團補貼、個人繳納等多渠道籌集。凡未落實被征地農夫根基養老保險制度、被征地農夫根基養老保險繳費津貼預存資金不落實、未按本步伐為被征地農夫治理介入根基養老保險手續的,不得實驗土地征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