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養老保險金轉移治理流程
跨省就業,有幾多養老金可以帶走?在省內多處處所打工,養老保險相關奈何轉移?農夫工不能再辦退保手續,往后會不會有欠好的影響?多地打工,退休后到哪領養老金……針對此項新政實驗中的詳細題目,河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財務廳連系下發了《河南省垣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暫行步伐》,就相干內容做出了具體劃定。
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治理措施
第一步
參保職員在新就業地按劃定成立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和繳費后,由用人單元或參保職員向新參保地社保包辦機構提出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的書面申請。
第二步
新參保地社保包辦機構在15個事變日內,考核轉移接續申請,對切合本步伐劃定前提的,向參保職員原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地址地的社保包辦機構發出贊成吸取函,并提供相干信息;對不切合轉移接續前提的,向申請單元或參保職員作出版面聲名。
第三步
原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地址地社保包辦機構在接到贊成吸取函的15個事變日內,治理好轉移接續的各項手續。
第四步
新參保地社保包辦機構在收到參保職員原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地址地社保包辦機構轉移的根基養老保險相關及按劃定應轉移的資金后,應在15個事變日內辦結有關手續,并將確認環境實時關照用人單元或參保職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