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漣源劉女士撥打本網新聞熱線稱,丈夫1982年參加工作,2006年由于企業改制終止了勞動合同,當時交了一年的職工醫療保險,由于后來外出他鄉就沒有再續交,現在又想在婁底市區購買城鎮職工醫療保險,該如何才能夠再辦理?一直沒有固定工作,可否辦理失業證。
記者就此咨詢了婁底市人社局有關工作人員,工作人員表示,可以攜帶參保人的身份證復印件和書面申請書到原所在醫保局辦理其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停保手續,并告之要到婁底市直參加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停保后,可憑參保人與原廠解除勞動關系的協議書、養老保險個人帳戶手冊、身份證原件、復印件及一寸近期免冠彩照到市人社局服務大廳醫保第1號服務窗口按政策辦理參保繳費手續。
對于失業證的辦理工作人員稱,根據《湖南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轉發省勞動保障廳等部門〈湖南省就業和失業登記管理試行辦法〉等9個文件的通知》(湘政辦發〔2009〕34號)規定,在法定勞動年齡內、有勞動能力、有就業要求、處于無業狀態的城鎮戶籍人員,可以辦理《就業失業登記證》,由本人向戶籍所在地社區進行申請辦理。辦理了《就業失業登記證》且被認定為就業困難人員實現了靈活就業后,足額繳納社會保險,可按規定享受社會保險補貼,社會保險補貼最長不超過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