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社部:農夫工三種環境下可辦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不管到那邊干 養老保險接著算。
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副部長楊志明30日答復記者提問時暗示,國度劃定介入城鎮社會保險到達必然年限作為農夫工在城鎮落戶的一個前提,這有利于農夫工依法介入社會保險。農夫工呈現三類環境,均可治理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
楊志明說,這次戶籍制度改良意見提出,憑證國度劃定介入城鎮社會保險到達必然年限作為農夫工在城鎮落戶的一個前提,我們以為有利于農夫工依法介入社會保險。到2020年,新型城鎮化籌劃內里,方針已經確定,動作已經開始,從本年7月1日起,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和財務部印發的“城鄉養老保險制度跟尾暫行步伐”開始實施。也就是說,針對農夫工廣泛體諒的介入城鎮職工保險題目,按暫行步伐與之前已經發出的城鎮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步伐相跟尾,首要包羅三類環境:
第一,在企業就業農夫工按劃定介入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
第二,在城鎮機動就業的農夫工,可以介入企業職工根基養老保險,本人自愿也可以介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
第三,對付已經介入了農村住民養老保險,進城后豈論介入企業職工養老保險,照舊介入城鄉住民養老保險,都可以治理養老保險相關轉移接續。一句話,全力實現農夫工”不管到那邊干,養老保險接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