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浙江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獲悉,浙江省出臺了《浙江省人民當局關于進一步完美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的意見》(以下簡稱《意見》),抉擇將浙江省垣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改名為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并對進一步完美政策制度提出了相干意見。
浙江省是世界率先成立城鄉同一的住民養老保險制度的省份之一。2009年9月,浙江省當局出臺了《關于成立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的實驗意見》,2010年1月,該省全部市、縣(市、區)廣泛成立了城鄉住民社會養老保險制度,并全面組織實驗。
四年多來,參保人數一連增添,報酬程度穩步進步,實現了城鄉住民養老保險從“制度全包圍”到“參保工具全包圍”。制止2013年底,該省參保職員總數到達1356萬人,參保率達95%以上,個中60周歲及以上領取養老金人數577萬人。
據相識,此次調解完美城鄉住民根基養老保險制度,是在保持該省原有制度政策框架系統穩固的基本上,在制度名稱、繳費檔次、當局繳費津貼、報酬領取前提、小我私人賬戶擔任、制度內和制度間跟尾轉移等方面與國度政策舉辦了跟尾,同時還對該省原有的繳費年限養老金、喪葬補貼金和其他保障報酬疊加享受等特色政策作了進一步完美。
記者獲悉,此次調解首要示意為五個方面,起首,增設了繳費檔次,既小我私人繳費檔次同一調解為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