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領時間:
生育津貼須在分娩后60天至180天之間申請辦理。
生育生活津貼的發放標準:
生育保險連續繳納12個月及以上的,按照單位上年度平均社保繳費基數發放,順產的3個月,晚育 1個月,剖宮產或難產 0.5個月,多胞胎的每多一個寶寶 1個月。例如,順產晚育的是4個月,剖腹產晚育的是4.5個月。如果在過去一年換過單位的,則按照前面兩個單位的繳費基數加權平均來計算基數。
需要準備的資料:
1. 本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
2. 結婚證原件和復印件
3. 《生育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注意不是寶寶的出生證明哦)醫院出院時開的證明。
4. 雙方的戶口原件和復印件
5. 本市開戶的銀行卡或者存折原件和復印件
6. 如果是外地戶口的還需要帶準生證或者流動人口一孩生育服務登記證明或獨生子女證原件和復印件
7. 如果在外地或者國外生孩子的,需要其他的相關證明,可以提前咨詢社保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