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房產稅房產稅征收標準從價或從租兩種情況:
山西房產稅(一)從價計征的,其計稅依據為房產原值一次減去10%--30%后的余值;
山西房產稅(二)從租計征的(即房產出租的),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
山西房產稅從價計征10%--30%的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確定。如浙江省規定具體減除幅度為30%。
山西房產稅房產稅稅率采用比例稅率。按照房產余值計征的,年稅率為1.2%;按房產租金收入計征的,年稅率為12%。
山西房產稅房產稅應納稅額的計算分為以下兩種情況,其計算公式為:
1、以房產原值為計稅依據的
山西房產稅應納稅額=房產原值(1-10%或30%)稅率(1.2%)
2、以房產租金收入為計稅依據的
山西房產稅應納稅額=房產租金收入稅率(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