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太原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流程
1、用人單位為失業人員出具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書面告知其享受失業保險待遇的權利,并將失業人員的名單、檔案等資料自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之日起7日內,報管理失業保險機構備案。
2、失業人員自單位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證明送達之日起60日內,到經辦機構登記申領失業保險金。
3、失業保險經辦機構在接到失業人員領取失業保險金申請之日起7日內,核定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期限。從確認后的次月起發放失業保險金,同時提供其他保險待遇。
太原失業保險金領取辦理流程圖
二、太原失業保險金領取條件
1、參加失業保險,所在單位和本人已履行繳費義務滿1年。
2、非因本人意愿中斷就業,因本人無法控制的原因被迫中斷就業。
3、已辦理失業登記,并有求職要求。
三、太原失業保險金領取申請材料
1、《失業保險金申領表》
2、本人身份證明
3、所在單位出具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合同的證明
4、失業登記及求職證明
5、省級勞動保障行政部門規定的其他材料。
四、太原失業保險費率調整
太原市行政區域內降低失業保險費率,由現行的3%降至2%,其中,單位繳費比例由現行的2%降至1.5%,個人繳費比例由現行的1%降至0.5%。
五、太原失業保險領取辦理地址
太原市小店區社會保險中心
地址:太原市小店區昌盛西街27號
太原市迎澤區社會保險中心
地址:太原市五一東街99號
太原市杏花嶺區社會保險中心
地址:山西省太原市解放路188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