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9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官網發布《湖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城鎮職工生育保險女職工產假待遇等有關問題的通知》。
60+98=158天產假
隨著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調整,《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第五次修正)》、對產假的有關規定作了修改:取消了晚育女方30天產假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女方30天產假,對所有依法生育子女的女方都增加了60天產假。
《通知》指出,國家規定的產假期間由生育保險基金發放生育津貼,支付生育津貼天數及標準仍按《湖南省城鎮職工生育保險辦法》有關規定執行,即按98天發放生育津貼,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孩子,增加產假15天。取消原有因晚育和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而增加產假的情形。
新增加的60天產假暫不納入生育保險生育津貼發放范圍。但好消息是,《通知》明確規定,女職工在這新增加的60天產假期間視同出勤,其工資福利等有關待遇由用人單位按規定發放。待國家《生育保險辦法》出臺后,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執行。
公司不給休產假怎么辦
湖南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在官網申明:《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從頒布之日起已經在各大網站公布,不需要逐一向各個單位下發文件通知,《湖南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是湖南省地方性法規,從頒布之日起各單位應無條件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