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現行的各省市的產假相關規定,都是在2018年1月1日正式施行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基礎上稍作的部分修訂。
而《陜西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并于在當年3月頒布生效。在2017年陜西省已經實現孕產婦系統保健免費服務全覆蓋(生育免費)
產假最多可以休假的三種情況:
98天法定+10天孕檢+60天合法
98天法定+10天孕檢+60天合法+晡乳假3個月
98天法定+10天孕檢+60天合法+晡乳假6個月
也就是說婚假最多休13天。3天法定+10天婚檢=13天。
1、參加婚前檢查的,婚假增加10天。法定婚假3天,加上這10天,婚假就是 13天哦。
2、職工合法生育子女的,增加產假60天。
3、女職工參加孕前檢查的,增加10天產假。(是孕前檢查,不是產前,看清楚了:加上上面60天和法定產假98天共可以休168天,5個多月哦!)
4、男方護理假10天,異地居住的給予男方護理假20天。(對于這條應根據各公司的具體要求。)
5、哺乳假變化不大,如果單位不能提供哺乳條件和哺乳時間的,員工可以和單位協商申請3-6個月哺乳假。
生育第二個子女是否還需要審批?
雙方合計子女數只有一個的夫妻,可以自主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應當在 懷孕后至孩子出生六個月之內,告知雙方所在單位,并在夫妻一方單位、戶籍所在 地計生部門進行生育登記,不需要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
具體包括兩種情形:
(1)婚前雙方均未生育過子女、婚后共同生育了一個子女的夫妻;
(2)—方婚前未生育過子 女,另一方婚前生育過()個子女的夫妻。
哪些情況可以再生育?
雙方合計已有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子女的夫妻,如栗要求再生育的,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條件,并應當辦理再生育審批手續。根據新修改的《條例》規定,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夫妻,可以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
(1)夫妻生育兩個子女中有子女經醫學鑒定為病殘兒或者因傷致殘,醫學上認為夫妻可以再生育的;
(2)再婚前雙方合計 生育兩個以上子女,再婚后未生育子女的;
(3)再婚前一方生育過一個子女,另一方未 生育過,再婚后已生育一個子女的;
(4)夫要未生育依法收養兩個子女后又懷孕的。
符合規走條件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如何辦理再生育申請審批程序?需要哪些材料?
答:符合規走條件要求安排再生育子女的夫妻,應當按照規定辦理再生育手續。
具體程序如下:
(1)持規定的證明材料向夫要一方戶藉或者工作單位的計劃生育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單位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初審后,報本單位或縣、區(鄉)計劃生育辦公室審查核實,然后報縣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審查批準,領取生育證后,方可生育。
(2)相關計劃生育辦公室應當自受理申請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對再生育申請表及規走的全部材料進行審查,并將審查意見以及有關材報送縣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
(3)縣衛生和計劃生育部門應當自接到單位或縣、區(鄉)計劃生育辦公室堤交的審核意見以及有關材料之日起十個工作日內審查完畢,對符合生育條件的,發放生育證;對不符合生育條件的,不發給生育證,并以書面形式向申請人說明理由。需要依法鑒定的,自收到鑒定結果之日起,計算審核時間。
辦理再生育子女申請時,應當提供3項基本材料:
(1)夫要雙方身份證、戶口薄、結婚證;(2)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出具的本人婚育或者收養情況證明;(3)病殘兒鑒走、子女傷殘證明、人民法院判決書、離婚協議等符合本條例規定可以再生育子女的其他有關證明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