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新勞動法規定,阜陽除了產假有了適當的調整之外,產假的工資也有了明確的規定。各用人單位也應當遵照當地的規定去執行。孕婦在懷孕7個月以上則可向單位申請休假,產前的假期工資按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的80%發放,產期的職工享受同等的基本工資待遇。那么阜陽產假工資具體發放標準如何的?阜陽產假工資計算方法是如何的?本文為你詳細的介紹阜陽產假工資的相關知識。
產假期間工資如何發放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發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準,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于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準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領生育津貼
產假包括:98天+30天(晚育)+15天(難產)+15天(多胞胎每多生一個嬰兒),領生育津貼。生育津貼是國家補貼給企業,用來發放產假期間工資的,但它的計算方法與公司在社保處的申報工資基數有關,所以實際中的生育津貼與產假工資并不相等,所以有規定:產假工資和生育津貼,就高領取,簡單說來就是:
1.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即員工以往每月的實發工資標準,下同)高于生育津貼,那就按產假工資發員工就OK,生育津貼下來,歸企業.
2. 如果員工的產假工資低于生育津貼,那可以先按產假工資發員工,然后生育津貼下來,將與產假工資的差額補給員工,剩下的還是歸企業.
第四,哺乳假,六個半月按照工資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女職工生育后,若有困難且工作許可,由本人提出申請,經單位批準,可請哺乳假六個半月,工資按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再延長期間按七成發。
一、法定假期匯總
1、產假。《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8條第1款規定,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15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 15天。產假是為了保障婦女生產期間的身體健康以及所生育胎兒的健康,因此通常情況下不允許提前或推后休息,對于產假期滿后仍不能工作的,超過產假的期間可以按照病假處理。
2、流產假。屬于產假的一種。《女職工保護規定》第8條第2款規定,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北京市《生育保險醫療費用支付范圍及標準》規定產假時間按照自然天數計算。職工妊娠不滿12周(含)流產的產假為15天;12周以上16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30天;16周以上28周(含)以內流產的產假為42天;懷孕28周以上終止妊娠的享受正常生育產假90天,其中包括產前休假15天。
3、晚育延長產假。這也是為了推行計劃生育政策鼓勵晚育的一種表現。《人口與計劃生育法》規定,公民晚婚晚育,可以獲得延長婚假、生育假的獎勵或者其他福利待遇。各地方規定不一,企業具體適用應該參照當地的標準規定。如北京市規定,晚育獎勵假由夫妻雙方一方享受。晚育的增加30天。女職工享受晚育獎勵假的,生育津貼按女職工繳納基數計算,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女職工單位支付給個人;男職工享受晚育獎勵假的,其獎勵假的津貼按男職工繳費基數計算,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通過男職工單位或女職工單位支付給個人。上海、江蘇也有類似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