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春市生育保險產前產后攻略
一、伊春生育保險待遇
(1)生育
1. 正常產2500元,難產3500元,剖腹產4500元;
2.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500元。
(2)計劃生育
1. 放、取節育環200元;
2. 結扎手術4000元;
3. 符合《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實施輸卵管、輸精管復通手術按實際醫療費結算;
4. 妊娠13周以內(含13周)的人工流產(含藥物流產、無痛流產)300元,妊娠14?26周(含26周)的引產(鉗刮)1800元,妊娠26周以上的引產按正常產標準執行。
參保職工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保險費用,按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進行審核。低于規定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支付;高于規定標準的,按定額支付。
生育津貼計算標準:
女職工生育或流產產假期間的工資,由生育保險經辦機構以生育津貼形式發放。
生育津貼按職工所在企業上年度月平均工資計算成日工資乘以產假天數計發;生育津貼低于本市上年度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60%的,按本市上年度企業職工月平均工資的60%計發。
(1)生育產假天數
1. 正常產90天(其中產前15天),難產增加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15天;
2. 符合計劃生育條件的職工晚育的180天。
(2)計劃生育產假天數
女職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的30天;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的42天。
二、伊春生育保險報銷流程
(1)女職工生育或流產后,企業或本人持生育保險待遇申報單,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證明及醫療費報銷收據,經當地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核準后,到參保的生育保險經辦機構領取生育津貼和報銷生育醫療費。
(2)各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每月要將初審合格材料統一匯總后交市生育保險經辦機構復核,復核合格匯總后報市財政部門,由市財政部門撥付生育保險基金至各地生育保險經辦機構。
(3)女職工保胎、宮外孕、葡萄胎等非生育范圍的疾病和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治療休息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執行。
服務網點:
鐵力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458-2283616
地址:伊春市鐵力市城南街516號
金山屯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458- 3738961
地址:伊春市金山屯區花園東街附近
西林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458-3712479
地址:伊春市西林區西林路附近
翠巒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458-3987898
地址:伊春市翠巒區翠興西路翠巒林業局附近
美溪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電話:0458-3630516
地址:黑龍江省伊春市美溪區美溪街道青松村
三、伊春生育保險報銷多少錢
(1)生育
1. 正常產2500元,難產3500元,剖腹產4500元;
2. 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500元。
(2)計劃生育
1. 放、取節育環200元;
2. 結扎手術4000元;
3. 符合《黑龍江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規定,實施輸卵管、輸精管復通手術按實際醫療費結算;
4. 妊娠13周以內(含13周)的人工流產(含藥物流產、無痛流產)300元,妊娠14?26周(含26周)的引產(鉗刮)1800元,妊娠26周以上的引產按正常產標準執行。
參保職工在我市定點醫療機構發生的生育保險費用,按照我市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診療項目》和《醫療服務設施標準》進行審核。低于規定標準的,按實際發生額支付;高于規定標準的,按定額支付。
四、伊春生育保險如何發放
首先,由女職工所在單位提出生育保險待遇申請,憑女職工生育子女的準生證、出生證等有關證明,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領取生育保險待遇的手續,其次,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對生育保險待遇審核,對符合領條件的,社會保險經辦機構從生育保險基金中予以支付。再次,由企業按規定向女職工應享受的生育保險待遇。
持有生育證的女職工,在生育后的60天內,由其所在用人單位持疾患生育部門發給的生育證原件和復印件、新生嬰兒已入戶的憑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嬰兒出生(死亡或流產)醫學證明原件和復印件、《伊春市企業職工生育保險待遇審批表》,到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辦理生育保險待遇撥付手續。
領取的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