雞西市生育保險產前產后攻略
一、雞西生育保險報銷比例
1、生育保險基金以生育津貼形式對單位予以補償。
補償標準為:女職工妊娠7個月(含7個月)以上順產分娩或妊娠不足7個月早產的,享受3個月的生育津貼;難產及實施剖宮產手術的,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個嬰兒,增加半個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含3個月)以上、7個月以下流產、引產的,享受1個半月的生育津貼,妊娠3個月以內因病理原因流產的,享受1個月的生育津貼。
生育津貼以女職工產前或計劃生育手術前12個月的生育保險月平均繳費工資為計發基數。
2、生育營養補貼與圍產保健補貼
凡符合享受國家規定90天(含90天)以上產假的生育女職工可享受生育營養補貼300元、圍產保健補貼700元。
3、一次性生育補貼
原在單位參加生育保險的女職工失業后,在領取失業保險金期間,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時,可享受一次性生育補貼。
一次性生育補貼:流產400元、順產2400元、難產和多胞胎生育4000元,對參加生育保險的男職工,其配偶未列入生育保險范圍,符合計劃生育規定生育第一胎時,可享受50%的一次性生育補貼。
4、職工產假津貼
生育津貼補償到單位,參保女職工產假期間本人基本工資、獎金及福利費由單位照發。
5、計劃生育手術費
包括因計劃生育需要,實施放置(取出)宮內節育器、流產術、引產術、皮埋術、絕育及復通手術所發生的費用,列入生育保險基金結付范圍。
生育保險基金的來源:
(1)企業繳納的生育保險費;
(2)生育保險基金的利息收入;
(3)生育保險基金的增值收入;
(4)按照規定收取的滯納金;
(5)其他收入。
二、雞西生育保險報銷材料
分娩的:
1、《結婚證》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2、《生育服務證原件》(外地戶口參加生育保險的職工,最好提供北京的生育服務證,如果不能提供,則需要提供外地正規的生育服務證)一份、復印件兩份
3、《出生醫學證明》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4、《醫療藍本》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5、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原件一份、復印件兩份
6、所有醫院的單據原件
7、《生育報銷審批表》兩份,加蓋公章
8、《生表一》兩份,男方女方單位均加蓋公章
9、《生表二》兩份,加蓋公章
10、《生育報銷匯總表》一份,加蓋公章。
計劃生育的:
1、《結婚證》原件、復印件兩份
2、《醫療藍本》原件、復印件兩份
3、醫院開具的《診斷證明書》(人工流產的需注明孕幾周)原件、復印件兩份
4、所有醫院的單據原件
5、《生育報銷審批表》兩份,加蓋公章
6、《生表一》兩份,加蓋公章
7、《生表二》兩份,加蓋公章。
1、符合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條件的生育婦女,生育或流產后可直接到就近的社保經辦機構辦理享受生育保險待遇的申請手續。
2、申請享受生育待遇時提供下列材料:
生育婦女本人身份證及本人實名制的有轉帳功能的銀行存折;
醫療機構出具的《生育醫學證明》;
生育婦女夫妻雙方的戶口簿、結婚證或《獨生子女證》;
以上要求原件及復印件。
三、雞西生育保險怎么報銷
1、女職工懷孕后、流產或計劃生育手術前,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
2、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簽發醫療證;
3、生育女職工產假滿30天內,由用人單位或街道、鎮勞動保障服務站工作人員攜帶申報材料到區社會勞動保險處生育保險窗口辦理待遇結算;
4、工作人員受理核準后,支付生育醫療費和生育津貼。
辦理時限:15個工作日
辦理地址:
雞西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和平北大街
密山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光復路附近
滴道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309省道附近
城子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309省道雞西市城子河區
恒山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地址: 雞西市國土資源局恒山分局附近
生育保險醫療費及生育津貼的一般規定:
1、生育醫療費。
女職工生育的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超出規定的醫療業務費和藥費(含自費藥品和營養藥品的藥費)由職工個人負擔。
女職工生育出院后,因生育引起疾病的醫療費,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其它疾病的醫療費,按照醫療保險待遇的規定辦理。女職工產假期滿后,因病需要休息治療的,按照有關病假待遇和醫療保險待遇規定辦理。
2、生育津貼。
女職工依法享受產假期間的生育津貼,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
四、雞西生育保險報銷條件
職工享受生育保險待遇,應當同時具備下列條件:
1、用人單位為職工累計繳費滿1年以上,并且繼續為其繳費;
2、符合國家和省人口與計劃生育規定。
生育保險基金不予支付的幾種情形
1.未辦理就醫確認手續在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產前檢查,或已辦理就醫確認手續但在就醫確認以外的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產前檢查,或非因急診、搶救且未備案在非生育保險定點醫療機構進行產前檢查所產生的費用。
2.因醫療事故發生的應當由醫療機構承擔的費用。
3.應當由基本醫療保險基金或者工傷保險基金支付的費用。
4.本次生育已享受異地統籌地區生育保險待遇的。
5.參保職工及其未就業配偶已享受基本醫療保險、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生育醫療費用報銷的。
6.在國外或者港澳臺地區發生的生育醫療費用。
7.不符合國家、省、市計劃生育政策的。
8.法律法規規定不應當由生育保險基金支付的其他醫療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