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保指因家庭成員存在重度殘疾或疾病喪失勞動力,享受最低生活保障補助的家庭。2020年四川省低保標準和申請條件有哪些?關于這個問題,小編整理了相關資料,將在下文中為您解答。
2020年四川省低保標準和申請條件有哪些
低保標準:
成都市人民政府關于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的通知
為進一步保障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基本生活,經市政府第54次常務會議研究,決定從2009年12月起提高我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月提高55元,即:錦江區、青羊區、金牛區、武侯區、成華區、成都高新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月人均收入245元提高到300元,其余區(市)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月人均收入不低于190元提高到不低于245元。
二、提高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每人每年提高420元(每人每月提高35元),即:龍泉驛區、青白江區、新都區、溫江區、雙流縣、郫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1500元提高到不低于1920元;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崍市、崇州市、金堂縣、大邑縣、蒲江縣、新津縣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家庭年人均收入不低于1300元提高到不低于1720元。
三、資金來源。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所需資金由中央、省、市、縣財政共同承擔。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資金實行專戶管理,專款專用。
四、我市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后,2008年按照民政部、財政部《關于進一步提高城鄉低保補助水平妥善安排當前困難群眾基本生活的通知》(民電〔2008〕16號)和民政部、財政部《關于提高城鄉低保對象補助水平的通知》(民電〔2008〕112號)文件要求執行的兩次共提高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補助水平每人每月3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對象補助水平每人每月20元的臨時性補助金,提標后不再發放。
提高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是市委、市政府保障民生,進一步提高城鄉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舉措。各區(市)縣政府和市政府有關部門要高度重視,精心組織,按照本通知要求,結合當地實際,認真抓好貫徹落實。
成都最低生活保障金申請條件:
1、具有成都戶籍的城鄉居民;
2、家庭月收入低于成都市城鄉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
3、家庭財產狀況符合成都市最低生活保障辦理規定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