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話掛失
持卡人遺失社會保障卡后,可以通過聲訊服務電話"962222"進行電話預掛失。
電話預掛失時應當提供遺失人的姓名、公民身份號碼、聯系電話和家庭地址等相關信息。
電話預掛失有效期為24小時,遺失人應當在有效期內辦理書面掛失手續。2書面掛失
持卡人遺失社會保障卡后,應當憑居民身份證到就近的服務中心辦理書面掛失手續。書面掛失為正式掛失形式。
委托代辦書面掛失手續的,應當出具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和被委托人的居民身份證或者社會保障卡。
服務中心受理書面掛失后應當出具憑證,并及時將掛失信息傳送至市信息服務中心。
書面掛失有效期為30日,期限屆滿后將自動注銷所掛失的社會保障卡。3補領
持卡人在書面掛失有效期屆滿后,仍未找回社會保障卡的,應當攜帶本人居民身份證到服務中心申請補領,也可以在辦理書面掛失手續的同時申請補領。
申請人直接前往服務站申領時,服務站應當在核實申請人填寫的《上海市社會保障卡申領登記表》的相關內容與申請人交驗的居民身份證、居民戶口簿或者戶籍證明的信息一致后,通過市級信息交換平臺從市信息服務中心下載申請人的相關信息。經確認,下載信息與申請人書面填寫信息一致的,服務站應當受理申領。4持卡人如果急需用卡,可以到服務中心辦理加急補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