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人”本來眾心向往之,但“好人主義”卻不是個好東西。這既是某些地方流行“為官不為”的重要風氣來源,更是某些官場風行明潛規則的“哲學基礎”。*同志把“治理好人主義等不良風氣”作為“整治黨風建設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警醒全黨“十分注意”。就在近日網上熱傳的“十句硬話”中,就有著他對“好人主義”的一語中的??“你在消極腐敗現象面前當好人,在黨和人民面前就當不成好人,二者不可兼得”……
好人主義表現形式:
一種是曲意奉迎型。這種人見了上司彎腰如蝦,柔聲如貓,即使不在口頭上說自己是孫子,也要在精神是自貶三輩。遇事隨聲附和,對上級的工作不作辨別,不提意見,口中常掛的就一句話“您哪說我哪辦”,有時明知上司有錯,也不糾正,不制止,不提不同意見,生怕因此影響自己的前程。有的更是唯唯諾諾,刻意奉迎,如果上司說輪船能在天上飛,他便會說輪船在天上比飛機飛得還快還好。這種人時時處處迎合上司心理,讓上司很受用。殊不知,這種人看似老實聽話,實則狡猾奸詐,一旦時機成熟,就可能做出違法亂紀,害人害己的事情來。似回想一下那些落馬的同志,在出事之前不都是領導眼中的優秀干部嗎?
二是粉飾太平型。這種人對什么人都說好,對什么事都說不錯。上級來搞工作調研,征求意見,問有什么地方需要改進的,他會說沒什么意見,就這樣很好,其實背地里光意見;上級來考察干部,問某某同志怎么樣,他會說該同志業務能力強,道德品質好,完全能勝任,其實私底下就說該同志能進步,就是因為和誰誰有關系。干群之間明明有矛盾了,單位內部明明有諸多不諧之音了,可他們總是說沒什么大不了的,一味地說好,欺上瞞下,上面永遠聽不到真實的心聲.下級違紀違規,明顯表現出不適應再干本職工作,為了回避矛盾,要么輕描淡寫,要么視而不見,睜一只眼閉一只眼,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只要局面不到不可收拾的地步,就不作聲。反正一條,得罪人的話不說,得罪人的事不做,永遠給領導、同事一副“好人”的印象。
三是互惠互利型。這類人心里永遠打著自己的“小九九”,凡事對自己有利的人,極力去討好,凡是對自己有利的事,極力去爭取,吃虧不討好的事,打死也不干。這種人有一個共同的特點:損公肥私,慷公家之慨,謀一己之利。有的甚至為了自身利益,不惜以制度、原則為代價,作交易,做好人。尤其表現在征納關系上,更是明顯。這家納稅人不錯,老板夠“江湖”,于是乎,好人就有了表現的地方,你投之以桃,我報之以李,人情稅、關系稅、權力稅都來了,看上去征納雙方“一團和氣”,實則是紙里包火,扭曲了征納關系,損害的是國家利益。
“黨內生活中的好人主義”,首先突出表現在一些領導干部的“執政風格”上。一是不講原則、不敢批評。有的地方、有些單位,不正之風“風起云涌”,但是那里的“一把手”,聽而不聞、視而不見,聽憑風氣越刮越烈。二是不敢擔當、不負責任。深化改革進入了深水區,“剩下的都是硬骨頭”,然而有些領導同志,卻奉行改革面前的“好人主義”。總之,他們決不冒“得罪人”的風險,決不愿背任何“罵名”,就要做一個維持現狀的“太平官”,尤其當一個維護既得利益的“好官”。
一些領導干部奉行“好人主義”,不但使一個地方、一個單位“批評與自我批評”蕩然無存,而且上行下效,形成了庸俗的官風和林林總總的潛規則。比如說,班子內“一團和氣”,出了事兒回避掩蓋,寧可得罪事業,也不得罪同僚,寧可喪失原則,也不傷害感情;又比如說,同志間“低頭不見抬頭見”,面子至上、友情第一,明知不對也少說為佳;再比如說,上下級講究“和諧”,下級有問題,“上面”包著、護著,下級則對“老板”隨聲附和、奉承捧場。
“好人主義”并不是什么真“好人”。八面玲瓏、當面討好的“好人”,往往心中有著一把算盤。比如說追求“群眾關系好”的“美譽”,“好人”往往得票多、爭議少、“大家沒什么意見”,又比如說某些上級考“官”,講的是“穩重、穩健、穩妥”,而“好人”們治下,往往班子“沒矛盾”,下屬“沒意見”,群眾也擺得平。縱然“無為”,但也沒有“麻煩”,不出“亂子”不捅“婁子”,他們常常成為干部隊伍中的普遍“示范”,“教育”了更多的官員,使其頓悟“上”與“下”的“秘訣”。
現在要干部能上能下,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庸官里頭,就應當包括那些“好人主義”者。一方面再也不能讓“好人”吃得開、得好處,以免形成更大的“導向”,一方面對造成重大損失的“好官”,也要抓幾個“下”的典型。
“好人主義”者不講國家,只講個人,不問原則,只顧得失。辦事看來頭,分親疏,無公正,無大局。所謂酒杯一端,原則放寬,說的也是這類人。這樣的“好人”其實要不得,它對我們正在從事的國稅事業有百害而無一利。它能使原則成面團,制度成擺設;使正氣受壓抑,邪氣得猖獗;它能使正常的上下級關系變得庸俗,健康的同事關系變味道;它令堅持原則的人心寒,令投機鉆營者得勢,令民心民意得不到申張。我們拒絕甚至痛恨這樣的“好人”,我們歡迎乃至渴求講原則,顧大局,敢說真話的真好人。一個單位如此,一個部門如此,一個社會亦如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