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
為加強做好安徽省電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根據國家能源局《電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安徽省安委會《安徽省“1+11+N”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實施方案》,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標
以思想為指導,通過開展三年行動,進一步學深悟透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牢固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切實強化底線思維和紅線意識;進一步完善責任鏈條,按照“三個必須”要求,切實將安全生產貫穿于電力行業的生產活動全過程,嚴格落實各環節、各單位的安全生產責任;進一步推進電力安全生產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深化源頭治理、系統治理和綜合治理,健全安全生產工作機制,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夯實安全生產基礎;進一步強化雙重預防機制,管控一批重大安全風險,治理一批重大事故隱患,查處一批典型違法違規行為,曝光一批主體責任落實不力的企業。秉持“安全是技術、安全是管理、安全是文化、安全是責任”的總體思路,扎實推進專項整治各項工作,堅決遏制重特大事故發生,確保安徽省電力安全生產形勢持續穩定向好。
二、主要任務
(一)學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
1.開展學習教育。國務院安委會將組織制作“生命重于泰山——學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專題片發布后,各單位黨委(黨組)要及時安排專題學習,加深對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的理解領會,精準把握其核心要義、精神實質、豐富內涵和實踐要求,并對標對表,研究貫徹落實舉措。要分批有序組織所屬部門和單位的負責人、安全生產人員開展輪訓,集中學習貫徹重要論述,確保輪訓全覆蓋、見實效。要豐富完善學習教育方式方法和內容題材,既要學重要論述原文,也要結合實際對電力行業典型事故案例開展分析,深挖導致事故發生的根源性問題,以案示警、以案為戒、以案促改,推動學習貫徹重要論述走深走實。
2.深入宣傳貫徹。各單位要將宣傳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作為政治任務,納入本單位宣傳重點,精心制作工作方案,持續開展系統性宣傳貫徹活動,推動形成強大聲勢熱潮。宣傳既要有高度有深度,堅持高站位和正確輿論導向,精準詮釋重要論述的科學內涵,保證宣傳貫徹不走樣不變形;也要有溫度接地氣,靈活采用多種形式,完整解讀重要論述的具體要求,讓從業人員切身感受對每個人生命健康的關心關愛,并自覺在工作中落實。各單位要充分發揮門戶網站、社交媒體、期刊報紙等宣傳媒介作用,深入宣傳貫徹重要論述。
3.完善責任體系。各單位要切實重視安全生產工作,真正把安全生產擺在突出位置,建立健全本單位黨組織會議、行政辦公會議、安委會全體會議、生產經營例會等定期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的機制,推進安全生產精準治理、綜合施策。要按照“安全是責任”的工作理念,扎實落實電力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持續完善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建立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在規定各部門、各崗位業務職責的同時,明確相應安全責任,杜絕責任盲區死角。各單位要建立完備的安全管理制度,增強制度的針對性和有效性,并嚴格執行。
4.防范化解風險。各單位要全面研判本單位安全生產形勢趨勢,認真分析存在的問題,限期徹底治理,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風險。要堅持嚴格把關、源頭治理,不斷完善安全設防標準,健全安全風險論證機制,探索建立重大安全風險“一票否決”制度,嚴防重大工程項目“帶病上馬”。要推行符合實際、規范系統的安全風險管理模式,建立理念先進、有效可行的安全風險管控體系,健全風險辨識、評估和防控等標準規范。要持續開展安全風險摸排,對發現的風險要立即按照規定開展評估和防控,構成重大風險的要重點管控,嚴防安全風險升級轉化為事故。
(二)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專題
5.落實法定責任。各單位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法》等法規,切實落實安全生產法定責任,按照“安全生產、人人有責”要求,不斷健全從主要負責人到基層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制,明確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要持續完善安全責任鏈條,強化責任壓力傳導機制,配套實施考核獎懲制度,并將考核結果與員工薪資福利、職務晉升掛鉤,推動各崗位履職盡責。企業主要負責人要帶頭守法守規,切實擔負起安全生產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親自研究部署安全生產工作,親自協調解決安全生產難題。要加強全過程安全管理,嚴格執行安全生產“五落實五到位”規定,嚴格遵守重要時段、關鍵節點在崗在位的工作要求。要健全持續改進的內生機制,定期開展責任落實情況檢視分析,及時整改問題。
6.提升保障能力。各單位要加大安全生產投入,保障人、財、物等資源充足到位。要健全安全生產組織機構,合理設定安全監察管理崗位,依法依規設置安全總監職位。要加強人才隊伍建設,選派素質過硬、專業對口的人員從事安全管理,把合適的人放到合適崗位,讓專業人員從事專業工作。要落實“安全是技術”的工作要求,推進專業咨詢和技術支撐體系建設,充分發揮行業協會團體、科研院所的技術支撐服務作用。要嚴格執行安全生產費用計提標準和使用管理規定,確保足額到位、專款專用,杜絕壓減、挪用以及將安全經費列為競爭性費用等現象。要加強勞動保護,為員工配置必要的勞保用品、防護裝備、安全作業工器具等。要加強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訓,提升員工的理論和實操水平。
7.加強風險防控。各單位要不斷健全安全風險管控操作規程,定期組織辨識評估人、機、料、法、環和管理體系存在的風險及其后果,按照“一企一清單”要求,建立完善安全風險檔案。要實行安全風險分類分級動態管理,逐級落實管控組織、制度、技術和應急措施,實現管控目標。要建立安全風險警示報告制度,規定風險管控和報告流程,及時向我局報送重大風險清單、分布圖等信息,接受政府監管和社會監督。企業主要負責人對本單位安全風險管控和報告工作全面負責,其他負責人對分管領域的安全風險管控和報告工作負責。要在生產區域和可能影響范圍的醒目位置、重要點位設置安全風險公告欄,制作發放安全風險告知卡,讓可能受影響人群掌握風險的基本情況、應對方法及避險疏散路線。存在重大安全風險的工作崗位場所,要設置明顯警示標識,并強化危險源監測預警。2021年底前,各單位要建成完善的安全風險防控制度。
8.加強隱患查治。各單位要健全完善安全隱患排查治理制度,分解落實全崗位排查責任,明確排查的事項、內容和頻次,加強對高危作業環節和高風險場所的隱患排查,落實治理責任、措施、資金、時限和預案,確保閉環管理。構成重大隱患的,要跟蹤督促、重點管理,必要時實施掛牌督辦。隱患治理過程中,要加強監測、完善預案、開展演練,保證隱患可控在控;隱患排除前或排除過程中,無法保證安全的,要停工停產并疏散撤離人員。要嚴格執行重大隱患排查治理情況“雙報告”制度。2020年底前,各單位要建立完備的隱患排查治理制度;2021年底前,各單位要建立完善隱患治理“一張網”信息化管理系統,做到自查自改自報,實現動態分析、全程記錄評價,防止漏管失控;2022年底前,各單位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走上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9.創新安全管理。各單位要堅持“安全是管理”的工作思路,在尊重科學規律的基礎上,積極開展安全管理創新,推動安全生產由事后管理向事前事中管理轉變、由追責問責管理向風險隱患管理轉變、由外部約束的“要我安全”管理向自覺主動的“我要安全”管理轉變。要加快安全生產誠信體系建設,建立健全安全生產承諾制度,企業主要負責人向全體員工承諾、其他負責人向主要負責人承諾、員工向上級領導承諾,并強化考核考評,促進踐行諾言、落實責任。要及時向全體員工和社會公開落實主體責任、健全管理體系、保障安全投入、強化雙重機制等情況,主動接受監督。要健全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存在不遵守法規、不落實責任、逃避對抗管理、“三違”問題嚴重、瞞報謊報事故信息等問題的單位和人員,及時推送進入安全生產“黑名單”。要積極利用社會各種資源為安全生產服務,鼓勵投保安責險,發揮保險機構在風險隱患整治和事故預防方面的重要作用。
(三)開展電力安全生產整治
10.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各單位要按照規定積極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建設,從責任確立、規章制定、教育培訓、現場管理、安全投入、風險防控、隱患查治、應急管理、事故查處、績效評價、持續改進等方面,建立并保持安全生產標準化體系。要認真開展企業內部自主評定和外部評審定級,準確評估本單位安全生產狀況。已經達標的企業要鞏固強化既有成效,開展更高級別的標準化建設,進一步提升安全生產工作規范化、科學化、系統化和法制化水平。2022年底前,所有電力企業完成安全生產標準化自評工作。
11.推進安全文化建設。各單位要積極踐行“安全是文化”工作思路,,制定安全文化建設政策,明確指導思想、基本原則、主要目標和重點任務,研究探索電力安全文化建設實施路徑,大力營造“和諧守規”文化氛圍;要加強安全生產教育培訓,突出強化對新進、轉崗、復崗、掛職借調、勞務派遣、實習見習等重點人員的三級安全教育,提升人員綜合素質和安全意識水平,培養良好行為習慣;要扎實開展電力行業“安全生產月”和“安全生產萬里行”活動,及時通報事故信息和典型案例,強化警示教育,深刻汲取教訓,強化底線思維。
12.推進班組安全建設。各單位要不斷加強基層、基礎、基本功“三基”工作,大力推進班組安全建設。要強化班組安全生產保障,確保班組崗位設置齊備、人員物資到位。要強化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剛性約束,規范開展“三會一活動”(班前會、班后會、工前會,安全日活動),認真執行“一書兩票三制”(作業指導書,工作票、操作票,交接班制、巡回檢查制、設備定期試驗輪換制),嚴格落實二十五項反措要求,杜絕“三違”現象。要聚焦班組核心業務,壓減與班組職責關聯不強的工作內容,減輕基層負擔,激發班組安全生產活力。
13.推進應急能力建設。各單位要規范開展應急預案編制、評審、發布、培訓、修訂及備案等工作,及時開展實戰演習和總結評估,不斷提高預案的針對性、科學性和可操作性;要不斷完善突發事件預測預警、應急響應、信息報告和恢復重建等機制,持續開展應急能力建設評估;要動態管理應急物資儲備,保證及時補充更新;要加快應急管理信息化建設,利用先進技術手段提升應急救援效能。
14.開展電網安全整治。電網企業要持續開展電網安全風險管控,堅決防范大面積停電事件發生。積極推動“重點保障、局部堅韌、快速恢復”的堅強局部電網建設,提升重點城市和重要用戶電力穩定供應能力。切實筑牢電力系統“三道防線”,強化二次系統運維和定值管理,滾動校核優化安控策略,增強電網主動防御安全風險能力。要加強涉網安全管理,強化并網安全技術監督,開展新能源高比例接入安全風險研究,防范大面積脫網危及系統安全。要跟蹤分析電力體制改革和市場建設對電網運行安全的影響,加強指導和培訓,防范運行模式調整危及系統安全穩定。要探索“源網荷儲”友好協調管控新機制,總結推廣典型經驗和成熟做法。加大設備安全管理力度,研究建立預警機制,推動實現設備外部風險預先管控。加強電力設施保護,消除電力設施外部隱患;嚴格執行規定范圍內施工許可制度,防范違規作業危及電力設施安全。重點關注特高壓輸變電設備安全,排查整治特高壓輸電風險隱患,確保重要通道、密集通道運行安全。
15.開展發電安全整治。發電企業要加強發電機組并網安評工作,特別要對2015年以來投產的以及主要設備、系統經過改造的機組及時開展并網安評,確保機組滿足并網安評相關標準,符合并網運行安全要求。要建立健全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制度,嚴格對本單位的危險化學品生產、經營、儲存和使用裝置、設施或者場所進行辨識,建立危險化學品分布檔案,加強液氨等重大危險源治理,積極推進尿素替代液氨升級改造工程。研究解決中小型水電、風電、光伏等發電項目安全生產基礎薄弱問題,堵塞制度漏洞,彌補管理短板,增強安全管理能力。高度重視利用小時減少、調峰頻繁啟停、經營效益下降等問題對火電安全生產造成的影響,落實應對措施,防范人身和設備安全事故發生。
16.開展大壩安全整治。各有關單位要全面檢查水電站大壩和燃煤電廠貯灰場堤壩安全狀況,評估大壩灰壩的防洪能力、結構安全、穩定滲漏等重要指標,對發現的問題隱患和工程缺陷,立即開展除險加固治理;構成重大安全隱患的,要規范開展專項設計、專項審查、專項施工和專項驗收,徹底消除隱患缺陷。要積極推進大壩灰壩安全管理信息化建設,強化安全監測和運行安全在線分析,提升安全狀態監控水平。要依法依規做好水電站大壩安全注冊備案、定期檢查、監測監控、信息報送等工作,嚴格落實有關部門整改意見和工作要求。短時間內無法完成問題整改的,要制定落實管控措施和應急預案,必要時降水位運行或停止大壩運行。加強灰壩安全管理,定期監測壩體位移、沉降、浸潤線埋深等變化,發生重大災害時,要增加監測頻次和項目。
17.開展工程安全整治。電力建設項目各參建單位要嚴格落實施工安全和工程質量主體責任,保障電力建設工程有序實施。建設單位要對施工安全負全面管理責任、對工程質量負首要責任,杜絕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現象;要加強工程源頭管控,嚴格審查參建單位資質能力,嚴禁資質掛靠、無資質或超資質承攬業務;要實行參建單位和人員“雙準入”管理,積極推行施工作業人員實名制管理;要將各承包單位納入本單位安全和質量管理體系,實行統一培訓、檢查和考核;要強化工期管理,確定合理工期,杜絕擅自調整工期現象,嚴禁野蠻施工和搶工期趕進度;要大力開展施工安全科技創新,加強施工安全信息化建設,積極推行“智能化工地”管理模式,實現重大施工作業全過程安全信息化監管。勘察設計單位要嚴格按照法律法規和工程建設強制性標準進行勘察設計;要對“五新一特”工程進行識別并在設計中提出保障施工作業人員安全和預防生產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議。施工單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計列和使用安全生產費用;要嚴格實施危大分部分項工程全流程安全管控;要加強勞務分包單位安全管理;要加強施工現場安全管控,嚴格落實各項安全措施,杜絕“三違”行為發生;要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采購、租賃、驗收、檢測、發放、使用、維護和管理施工機械、特種設備。監理單位要組織或參加各類安全檢查活動,掌握現場安全生產動態,建立安全管理臺帳,履行審查、監督職責。質量監督機構要規范開展質監工作,深入整治質監程序不合規、未經質監即投產、企業質量管理弄虛作假等問題。
18.開展網絡安全整治。各單位要強化網絡安全主體責任落實,嚴格按照“安全分區、網絡專用、橫向隔離、縱向認證”原則要求,加強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特別是新能源和中小企業電力監控系統安全防護,有序推進配電自動化、負荷控制系統的網絡安全防護能力建設。要推動重點企業建立首席網絡安全官制度,設立專門網絡安全管理和監督機構,信息和生產等關鍵部門設置網絡安全專崗。加快密碼基礎設施建設,健全密碼監測手段,深化商用密碼應用。要提升網絡安全態勢感知預警能力,加強關鍵節點監控。要加快網絡安全專業人才培養,推動網絡安全應急隊伍建設,定期組織開展實戰演練,提高網絡安全事件應對能力。要加大網絡安全投入,有關經費在生產建設過程中單獨列支,不少于信息化總投入的8%。2021年底前,各單位要將網絡安全納入安全生產管理體系,同謀劃、同部署、同考核,推動網絡安全責任全覆蓋。
三、時間安排
從2020年6月至2022年12月,分四個階段進行。
(一)部署啟動(2020年6月)。各單位要縝密部署電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結合實際及時制定具體實施方案,明確工作目標、重點任務、責任主體和進度安排;要廣泛宣傳,層層動員,迅速啟動專項整治各項工作。
(二)排查整治(2020年6月至12月)。各單位要全面梳理電力安全生產短板弱項,深入排查整治重大安全風險和事故隱患,要建立并動態更新風險隱患和整治措施“清單”,明確責任人員和整治要求,實行問題銷號管理,扎實推動專項整治取得初步成效。
(三)重點推動(2021年)。各單位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礎上,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勇闖“深水區”,敢啃“硬骨頭”,下猛藥治沉疴,著力整治一批反復出現、反復治理的電力安全風險隱患,重點根治一批“老大難”問題,專項整治取得明顯成效。
(四)總結提升(2022年)。各單位要系統梳理匯總電力安全生產各類問題,分析問題原因,特別要深挖思想認識、體制機制、標準規范方面的根源,針對性開展糾偏思想、理順體制、完善機制、健全制度、強化管理等工作。要加強經驗反饋積累,系統總結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成效,建立長效機制,保障電力生產長治久安。
2020年11月底前和2021年11月底前,安徽電力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分別將當年落實本方案情況形成報告報送我局,同時報送安徽省能源局。2022年10月底前,安徽電力安委會各成員單位要全面總結評估電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成效和不足,并形成總結報告報送我局,同時報送安徽省能源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刻認識做好電力安全生產專項整治的重要性,成立領導組織機構,加強統籌協調,抓好組織落實;要敢于動真碰硬,力戒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圓滿完成專項整治各項任務。
(二)完善落實制度。各單位要以專項整治為契機,深入排查電力安全生產制度體系漏洞,進一步完善電力安全生產相關規章制度,強化法規制度和規程規范的執行落實,推進電力安全生產治理體系現代化,保障電力行業安全、健康、高質量發展。
(三)注重典型引路。各單位要采取多種有效形式,細化貫徹落實措施,強化分類指導推動,充分運用正反兩方面的典型,樹立正面優秀標桿,通報重大事故案例,汲取經驗教訓,全面改進安全生產管理,持續提升企業本質安全水平。
(四)嚴格追責問責。我局將適時開展專項整治工作推進情況督查,制定督查工作計劃,全面推行“雙隨機、一公開”電力安全執法檢查方法,綜合運用提醒、約談、通報、曝光、行政處罰等手段加強推進專項整治各項任務落實,對安全生產責任不落實、重大風險隱患久拖不治、專項整治推進不力、目標任務逾期未完成的單位和個人,嚴肅問責。
篇二
日前,國務院安委會印發了《全國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明確了2個專題實施方案、9個專項整治實施方案,煤礦專項整治實施方案主要內容如下:
(一)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體系。
1.加快制修訂相關法律法規。制定《煤礦安全條例》,加快修訂《礦山安全法》《礦產資源法》。實現煤礦安全領域法律法規關于安全生產的要求系統、整體、協同配套。
2.制定完善煤礦安全標準。界定強制性和推薦性標準范圍,做好與相關法律法規規章的配套支撐,構建新型煤礦安全標準體系。制定《煤礦防滅火細則》《煤礦頂板管理規定》《煤炭標準化管理辦法》及其實施細則。進一步堅持和鞏固政府引導、社會參與、市場驅動、協同推進的標準化工作格局;強化標準的監督執行,充分發揮標準對煤礦企業現場安全管理和煤礦安全監管監察執法的支撐作用。
3.及時修改完善相關規章制度。準確研判和把握煤礦安全生產形勢、特點和規律,從技術和管理上深入剖析每一起煤礦事故原因,有針對性地修訂監管監察和企業安全管理層面相關規章制度,及時堵塞漏洞、彌補缺陷。做好相關規章及規范性文件清理、修訂工作,確保“放管服”改革落實到位、安全準入門檻不降低、安全監管監察力度不放松。
4.制定實施煤礦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認真評估煤礦安全生產“十三五”規劃實施情況,編制煤礦安全生產“十四五”規劃并抓好組織實施。統籌制定“十四五”期間煤礦安全生產年度工作要點及責任分工方案,并抓好實施和完成情況評估工作。
(二)推進落后產能淘汰退出。
1.深入推進災害嚴重以及落后煤礦淘汰退出。持續推進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水文地質類型復雜極復雜等災害嚴重煤礦淘汰退出。積極推進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從資源合理開發的角度進行科學規劃,不符合規劃、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煤礦一律停止生產建設,對列入當年退出計劃的煤礦嚴禁違規設置“回撤期”。嚴格監管經省級人民政府批準、暫時確需保留的少量30萬噸/年以下煤礦,逐礦明確煤炭供應對象、開采范圍、開采時限,并向社會公告,加強日常監管,發現弄虛作假逃避關閉、違法生產的,立即依法淘汰退出。
2.嚴格準入門檻。停止審批山西、內蒙古、陜西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120萬噸/年的煤礦,寧夏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60萬噸/年的煤礦,其他地區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30萬噸/年的煤礦;停止審批新建和改擴建后產能低于9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停止審批新建開采深度超1000米和改擴建開采深度超1200米的大中型及以上煤礦,新建和改擴建開采深度超600米的其他煤礦;停止審批新建和改擴建產能高于500萬噸/年的煤與瓦斯突出煤礦,新建和改擴建產能高于800萬噸/年的高瓦斯煤礦和沖擊地壓煤礦。
3.規范小煤礦技改擴能。指導推動小煤礦多的地區制定煤炭產業發展規劃,堅持資源合理開發利用,科學劃定開采范圍,實現機械化開采,防止低水平重復建設。納入30萬噸/年以下煤礦分類處置方案擬整合技改擴能的小煤礦應停止生產,明確建設期限,抓緊辦理建設項目審批手續,未完成技改不得投入生產。整合技改擴能煤礦應于2020年12月底前完成項目核準、初步設計和安全設施設計審批、環評等手續。不按批復設計施工、邊建設邊生產的,取消整合技改資格。
4.規范產能核定工作。新增產能必須實施產能置換,實現機械化開采。對實施機械化改造擴能的予以認可,對不合規的產能核定進行清理糾正,災害嚴重礦井的產能只減不增;支持優質產能釋放,對僅通過增加采煤工作面個數提升生產能力的不予認可,對存在采礦、用地、環保等方面違法違規問題的煤礦增加產能不予認可,防止違規核增產能、盲目擴大產能。適時修訂《煤礦生產能力管理辦法和核定標準》。
(三)持續開展“打非治違”行動。
1.將“打非治違”工作貫穿煤礦安全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全過程,同步推進實施。重點打擊整治以下突出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
(1)不符合國家或地方產業政策、未淘汰的落后產能;
(2)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不落實、安全責任制不完善、安全管理人員配備不符合規定、主要負責人履職不到位、安全投入不到位、安全培訓不到位、應急預案編制不完備的;
(3)超強度、超能力、超定員組織生產的;
(4)超層越界開采或違規開采保安煤柱,以假圖紙、假密閉等隱瞞作業地點的;
(5)采用巷道式采煤等國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采煤方法、設備、工藝的;
(6)安全監控系統功能不完善、運行不正常;井下違規放炮、動火,瓦斯超限作業的;
(7)火區、高冒區、采空區等隱患排查治理和密閉管理不到位的;
(8)采深超千米災害嚴重礦井未落實限產、減人、緩采、禁采、退出等措施,入井人員多且未采取“一優三減”措施的;
(9)煤與瓦斯突出、沖擊地壓、自然發火和水害嚴重礦井綜合治理措施不落實的;
(10)已公示列入當年煤炭行業化解過剩產能方案應淘汰退出,仍以“過渡期”“回撤期”名義違規生產的;
(11)停產停工礦井違規復工復產,技改礦井不按設計方案和批準工期施工的;
(12)采掘工程違規承包、以包代管的;
(13)其他方面。
綜合運用處理處罰、通報、約談、問責、聯合懲戒、“黑名單”管理、行刑銜接等措施,依法進行懲處。建立跨部門聯動協作機制,實現違法線索互聯,對發現的非本部門職責范圍處置的違法違規行為,及時移交有管理權限的部門依法查處;涉及多個部門的,要及時協商處理,嚴防互相推諉。
(四)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責任體系。
1.嚴格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制定《煤礦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指導意見》,實施“零死亡”目標管理。推動煤礦企業樹牢安全發展理念、實施安全風險預控和隱患排查治理、開展安全承諾、加強基層基礎建設、明確安全責任、完善內部考核、強化責任追究,建立“人人有責、層層負責、各負其責”的全員安全生產責任體系,健全完善“明責、知責、履責、問責”的安全生產責任運行機制。
2.嚴格落實地方黨委和政府領導責任。地方各級黨委和政府要嚴格執行《地方黨政領導干部安全生產責任制規定》,承擔起“促一方發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責任,落實好“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安全生產責任制,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加強對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組織領導。重點產煤市縣應配備熟悉煤礦安全生產工作的領導干部分管煤礦安全生產工作,將煤礦安全生產同經濟社會發展同步規劃、同步實施。加強煤礦安全監管部門機構建設、領導班子建設和干部隊伍建設,加強煤礦安全基礎建設和監管能力建設,保障監管執法必需的人員、經費和車輛等裝備,配齊配強專業監管力量。按屬地監管原則落實重大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對重大隱患實行跟蹤問效、一盯到底。明確每一處煤礦的日常安全監管主體,杜絕監管盲區,克服監管形式主義和官僚主義;中央企業所屬煤礦安全監管不得下放到縣級及以下部門。
3.認真落實屬地監管和國家監察責任。堅持煤礦安全“國家監察、地方監管、企業負責”原則,地方各級煤礦安全監管部門要認真履行職責,強化監管措施,嚴格落實屬地安全監管責任;煤礦安全監察機構依法履行國家監察職責,嚴格落實國家監察責任。地方黨委和政府要健全煤礦安全執法聯動響應和協作機制,定期聽取有關情況匯報,及時研究解決煤礦安全生產重大問題;要健全完善煤礦安全生產約談制度,推動安全責任落實。
4.實行監管監察領導干部聯系指導制度。國家煤礦安監局和各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要建立完善領導班子聯系重點地區、重點企業工作機制,明確聯系指導范圍和職責,定期開展幫扶指導服務;對聯系指導、明查暗訪等發現的重大問題,要下達督辦函或監管監察意見書,督促抓好問題的整改落實,必要時可依法約談地方政府和相關企業。
5.建立健全煤礦安全生產舉報制度。暢通群眾監督渠道,制定《煤礦安全生產舉報獎勵實施細則》,廣泛發動群眾特別是企業內部職工及家屬舉報重大隱患和違法行為,對舉報有功人員予以重獎和嚴格保護。
6.強化用事故教訓推動工作。積極探索事故調查機制,對較大事故實行省級煤礦安監局現場督辦或提級調查。按照“誰調查、誰評估”的原則,落實事故結案一年內整改評估公開和責任追究制度。各級煤礦安全監察機構對近三年發生的較大以上事故和典型事故整改評估和責任追究情況開展專項檢查,檢查結果向地方政府通報。落實事故警示、通報、督辦、約談、現場會、聯合懲戒、整改與“回頭看”七項制度,凡發生重大生產安全責任事故的,由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公開約談。做好事故分析工作,總結事故規律特點,提出針對性防范措施建議。完善煤礦傷亡事故統計報告制度,除死亡事故外,強化人身傷害事故和典型非傷亡涉險事故的統計報告。
(五)加大煤礦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力度。
1.強化重大災害治理能力建設。督促煤礦企業按規定建立重大災害治理機構和隊伍,配備滿足災害治理需要的安全、技術管理人員,保障治理所需的資金投入,配備完善災害治理所需的各類安全設施設備,建立健全災害治理相關的各類安全管理制度和崗位責任制。
2.堅持重大災害超前治理。引導煤礦企業牢固樹立區域治理、綜合治理、超前治理的治災理念,煤與瓦斯突出礦井必須堅持區域綜合防突措施先行,合理配置開拓區、抽采區、保護層開采區和被保護層有效區,做到抽掘采平衡。開展重點地區礦井老空水探查工程,特別要督促兼并重組煤礦查明礦井及周邊老空積水等情況,推行老空水防治“四步工作法”,嚴格落實“三專兩探一撤”措施,推廣水患區域“四線”(積水線、警戒線、探水線、停采線)管理。受承壓水威脅的礦井要裝備微震監測系統,開展底板注漿加固工程;水文地質條件復雜、極復雜的礦井要裝備應急救援的潛水泵排水系統。沖擊地壓礦井要提高沖擊傾向性鑒定和沖擊危險性評價的科學性,提升沖擊地壓監測預警能力,落實核減產能、“三限三強”等防沖措施。
(六)推進煤礦安全基礎建設。
1.提升煤礦企業法規標準的執行力。開展“學法規、抓落實、強管理”活動,以學習培訓“一規程三細則”(《煤礦安全規程》《防治煤與瓦斯突出細則》《煤礦防治水細則》《防治煤礦沖擊地壓細則》)等法規標準為切入點,推動煤礦企業重制度、敬規則,自覺尊法學法守法用法,全面對標對表、自查自糾、整改落實,強化從業人員法治意識和法規執行力,全面提升全員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2.健全煤礦企業各項安全管理制度。煤礦企業要按照有關法律法規,結合自身實際和災害特點,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生產規章制度、作業規程和操作規程,結合相關法律法規制修訂和企業安全生產變化情況,及時修訂完善有關制度、規程措施。加強對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各項制度落實情況的監督考核,嚴格兌現獎懲,確保各項安全生產責任制、管理制度和規程措施真正落實。
3.推進從業人員安全技能持續提升。制定《進一步規范煤礦勞動用工的指導意見》,有序推進井下勞務派遣工的清退、劃轉工作,2021年取消井下勞務派遣工。在煤礦行業貫徹落實高危行業領域安全技能行動提升計劃,加大對煤礦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能培訓,基本實現煤礦“招工即招生、入企即入校”,基本達到一般從業人員學歷初中以上、特殊工種作業人員高中以上、安全管理人員大專以上。完善煤礦主要負責人等關鍵崗位人員安全培訓考核管理辦法,實施班組長安全技能提升專項培訓,強化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能培訓考試,推進逢查必考常態化。
4.完善以風險分級管控和隱患排查治理為重點的安全預防控制體系。煤礦企業要定期開展安全風險評估和危害辨識,建立和實施重大風險定期分析研判和公示、預警信息會商及分級發布制度,強化安全風險管控,做到風險感知到位、管控措施到位、責任落實到位。健全隱患自查自改閉環管理機制,建立重大事故隱患掛牌督辦制度,強化事故隱患排查治理。
5.推進安全生產標準化縱深發展。制定《煤礦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將安全生產承諾納入安全生產標準化管理體系,實行煤礦主要負責人安全承諾制度。建立安全生產標準化達標升級評審管理制度。對煤礦進行分級現場考核,強化標準化動態監管,持續開展達標煤礦現場抽查,推動煤礦標準化動態達標。
6.提升應急救援水平。建立煤礦安全應急響應機制,提升預警信息發布的時效性和精準性。推進煤礦救援裝備建設和救援隊伍戰斗力提升。加強煤礦應急能力建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強化煤礦調度中心建設,發揮調度中心參謀部、指揮部、作戰部的樞紐作用,賦予井下班組長、調度員等緊急情況撤人權。
(七)推進煤礦安全科技創新和“四化”建設。
1.加快推進煤礦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建設。建設煤礦企業安全風險防控和隱患排查“一張網”,2020年將所有正常生產建設煤礦的安全監控系統、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工業視頻監測系統和重點地區的沖擊地壓、水害監測數據接入省級煤礦安全監管監察部門的安全風險監測預警系統。利用信息化手段,對所采集的各類數據進行“智能分析、預知預判”,為監管監察工作提供智能輔助決策。開發煤礦企業安全生產、經營和管理通用信息系統,鼓勵企業使用信息化手段提高生產、經營、管理水平,實現煤礦企業超產量、超強度、超能力等重大隱患的遠程巡查及防控。
2.全面推進煤礦智能化建設。貫徹落實加快煤礦智能化發展的指導意見,指導各地結合實際制定實施方案,進一步爭取相關政策及資金、科技立項支持,爭取將煤礦智能裝備和煤礦機器人研發應用列入國家“十四五”科技發展規劃。重點推進大型煤礦開展系統性智能化建設,對沖擊地壓、煤與瓦斯突出等災害嚴重礦井,優先開展智能化采掘(剝)和危險崗位的機器人替代,建設一批智能化示范煤礦,建成一批100人以下少人智能化礦井。
3.加強煤礦安全科技攻關和先進技術推廣。研究建立煤礦深部開采與沖擊地壓防治國家工程研究中心。開展煤礦安全生產先進適用技術裝備遴選,引導推進煤礦企業加快先進適用技術的應用。開展煤礦安全科技進企業等活動,推進煤礦企業和科研院所積極開展重大災害治理技術交流合作,推廣應用瓦斯防治、水害防治、沖擊地壓治理、防滅火等先進適用技術裝備。
4.推進煤礦裝備更新換代。按照鼓勵創新的原則,加大煤礦新技術新裝備推廣應用力度,強制淘汰不具備安全保障的設備。推進煤礦重要設備全生命周期管理,建立煤礦重要設備出廠、入庫、入礦、使用、檢修、報廢各環節動態數據鏈,為設備安標驗證、使用維護、監管監察、事故溯源提供支撐。督促各地正常生產建設煤礦2020年完成安全監控系統升級改造,全面提高系統準確性、靈敏性、可靠性、穩定性和易維護性。加快煤礦井下先進定位技術應用,推廣井下人員、設備精準定位技術,為杜絕“三違”、應急救援、“互聯網+監管”、智慧礦山建設提供基礎和技術支持。
5.全面推進落實煤礦“一優三減”措施。指導各地制定出臺“一優三減”實施方案。建設項目設計的生產工作面個數符合《煤礦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規范》(AQ1055-2018)規定;生產礦井逐步實現“一井一面”“一井兩面”;不符合《煤礦井下單班作業人員限員規定》要求的煤礦,不予核增生產能力、不得通過二級及以上安全生產標準化考核。督促煤礦企業實行班隊長、安全員井下現場交接班,避免平行交叉作業,實行采區和采掘工作面限員管理,升級改造人員位置監測系統,實現人員精準定位和超員監測預警。
(八)著力提高監管監察執法效能。
1.堅持嚴格規范精準執法。牢固樹立執法意識,認真履行法定職責,嚴格依法行政、依法執法。認真落實煤礦分類精準監管監察工作要求,突出工作重點,找準薄弱環節,立足防范事故,有針對性地開展檢查;堅決整治安全檢查中的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壓實執法檢查帶隊負責人責任,切實提高執法檢查質量和效能。緊盯重點地區、重點企業、重點時段,適時調配執法力量組織開展跨區域“靶向”精準異地執法和集中執法。落實計劃檢查工作機制,統一規范監管執法文書制作,嚴格執行執法公示、全過程記錄和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開展執法互查互檢等工作,持續推動執法規范化建設。加大執法力度,扎實開展重點執法、專項監察、集中整治、打非治違等專項執法活動,對檢查發現的隱患和問題,嚴格依法依規進行懲處,切實通過執法推動企業守法。
2.建立信用監管監察機制。推動企業落實安全生產主體責任,加強內部安全檢查,健全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長效機制和安全風險防范機制。推行安全承諾制度,推進安全信用分類監管監察,依據企業信用情況,采取差異化監管監察措施,并在安全改造、安全許可、標準化創建等方面給予政策支持;對失信企業和個人,在依法嚴厲處理處罰的同時,實施聯合懲戒,納入“黑名單”管理,對失信主體在項目核準、設計審批、安全許可、從業資格準入等方面依法予以限制,并通報相關部門實施聯合懲戒;發現上級企業違規向煤礦下達超能力生產經營指標的,按規定嚴肅問責追責。
3.強化對“關鍵少數”問責追責。緊盯煤礦決策層、管理層、技術層,聚焦主要負責人、主要技術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尤其是董事長、總經理、礦長、實際控制人、總工程師等“關鍵少數”的法定職責,將其安全生產責任落實情況作為檢查的重點內容。建立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全過程追溯制度,對發現的隱患問題和違法違規行為追根溯源,由事見人開展責任倒查,逐條查明相關人員責任,依法對責任人員實施行政處罰和問責追責。
4.強化監管監察信息化建設。不斷完善和拓展煤礦安全監察執法系統功能,確保全部執法活動納入系統進行統一管理;開發建設統一的煤礦安全監管執法系統,實現監管監察執法信息網上錄入、執法程序網上流轉、執法活動網上監督、執法數據網上統計和分析,做到監管監察執法信息互聯互通。推進煤礦建設項目安全核準、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管理等信息系統使用。持續做好煤礦安全基礎數據平臺的維護管理,督促企業及時更新相關數據信息。建立健全運用互聯網、大數據、人工智能等技術手段進行監管監察的制度。利用大數據、云計算等技術,對監管監察執法工作進行深度分析研判,及時發現解決執法中的新情況新問題。用好安全監控、人員位置監測、工業視頻等聯網系統,推進遠程非現場檢查,提升執法精準化、智能化水平。地方政府要為監管監察執法信息化建設提供人財物保障。
篇三
根據西寧市湟水投資管理有限公司印發的關于《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方案》的通知(寧湟投字〔2020〕239號)文件要求,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生產責任,落實安全防范措施,加強安全監管,切實解決和治理安全生產問題,現結合我廠實際,制定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方案。
一、總體要求
以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和黨的十九大及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全會精神,提升思想政治站位,嚴守安全發展理念,圍繞“防風險、化危機、保穩定”總要求。提高思想認識,加強組織領導。認真傳達并落實公司關于開展行動的指示精神,積極配合安環部,認真抓好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安全檢查要做到全面、徹底。對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和問題,能整改的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予以整改;暫時不能立即整改的,要制定并落實防范措施,指定專人負責,限期整改、跟蹤落實。一旦發生事故或緊急情況,要及時組織搶險,最大限度控制事故蔓延、減少事故損失。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對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的組織領導,加大保障力度、優化結構,確保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取得實效,現成立西寧市第一、三污水處理廠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如下:
三、主要內容
(一)學習宣傳貫徹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專題。一是組織集中觀看學習。通過網路宣傳學習宣貫“生命重于泰山——學關于安全生產重要論述”電視專題片。二是集中開展學習教育。各部門安排專題學習,結合我廠實際情況,貫徹落實措施,組織班組長對一線職工進行宣傳學習,增強安全生產政策法規學習教育力度,大力提高我廠職工的安全意識。三是健全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嚴格落實《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全面加強企業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工作的通知》,強化安全生產“一崗雙責”制度。四是強化安全生產制度機制。認真落實《西寧市各級黨委政府及有關部門和單位安全生產職責規定》,認真履行安全生產職責,嚴格執行相應的安全管理要求,為實現廠部職工零傷害,設備零事故安全生產目標,達到生產經營的長治久安盡職履職。
(二)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主體責任。一是全面落實企業安全生產責任體系。保證企業具備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家標準或者行業標準規定的安全生產條件;建立安全生產長效機制,確保企業生產經營活動滿足安全生產的各項要求。加強安全考核,落實全員安全生產責任制。二是建立健全企業安全生產責任制。依法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配齊安全管理人員,健全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明確職能部門、各級管理人員和全體員工的安全生產職責。三是加強安全人員持證上崗。強化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及特種作業人員的培訓、考核及持證上崗工作。四是健全完善企業安全隱患排查治理機制。完善隱患排查治理體系,發現安全生產隱患及時上報。做到每月自查自改自報,逐步做到隱患排查治理全面走向制度化、規范化軌道。
(三)危險化學品安全整治。危險物品用后的包裝箱、紙袋、瓶、桶等必須嚴加管理,統一回收,必須在安全環保部的監護下銷毀或移交危險廢物處置單位統一處理。鐵制包裝容器不經徹底洗刷干凈,不得改作它用。危險化學品等廢棄物的報廢處理,必須預先提出申請,按相關規定進行無害化或移交危險廢物處置單位處理。凡拆除的容器、設備和管道內帶有危險化學品,必須先清洗干凈,驗收合格后方可報廢。生產過程中所產生的化學危險化學品廢渣等,必須加強管理,并按規定進行處理。
(四)消防安全整治。一是開展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一、三廠辦公樓及廠區道路上噴繪安全標線,并為安全生產車輛管理提出要求,嚴禁各類車輛占用消防通道,確保廠區生產安全。二是開展消防安全知識培訓,提高我廠全體員工的消防意識,消除安全和火災隱患,增強員工消防安全意識和應對突發事件的能力。三是規范廠區停車場的停車秩序,標出停車位和禁停位及過車通道。全面排查廠區道路交通安全隱患,堅決遏制事故發生,為廠區創造良好道路交通環境。
(五)特種設備安全整治。一是加強對特種設備中的隱患設備的排查治理,以杜絕重特大事故、遏制較大事故為重點,以減少人員傷亡為目標。二是進一步強化領導,落實責任,強化特種設備安全監管,積極推進長效管理機制。三是加強對特種設備使用單位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的培訓教育,要求特種設備操作人員持證上崗。普及特種設備安全知識,切實提高廣大企業負責人和作業人員的安全意識,預防各種特種設備事故的發生。
四、進度安排
從2020年7月自2022年12月底結束,結合我廠實際情況,積極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計劃和各類專項整治活動。
(一)方案制定(2020年7月)
制定西寧市第一、三污水處理廠安全生產專項三年行動方案。
(二)排查隱患及整治(2020年7月至11月)
對我廠重點部位、關鍵環節安全風險隱患進行全面深入細致地排查治理,認真開展隱患治理自查自糾工作,加強監督檢查,嚴密防范事故發生,建立起有效的風險管控和隱患排查雙重預防機構,對排查出來的風險和隱患要認真落實整改和預防措施,完成整改后建立完善的隱患排查、整改臺賬,對本部門不具備整改能力的問題,要及時上報廠部安全管理部門,由安全管理部門協調相關部門完成整改。
1.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工作總結(三篇)
2.在全縣安全生產專項整治工作會議上的講話
(三)集中攻堅(2021年)大力推進隱患問題整改落實工作,加大專項整治攻堅力度,建立健全我廠安全隱患排查和安全預防控制體系,推動安全生產管理標準化深入實際,整治工作取得明顯成效。
五、保障措施
(一)提高認識,落到實處
開展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的政治高度,加強組織領導,認真謀劃、細化方案,明確任務、壓實責任,全力以赴將第一、三污水處理廠安全生產專項整治三年行動各項工作抓實抓細,確保整治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