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開展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對生活確有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長期纏訪鬧訪的堅決依法處理到位,確保不再發生越級訪。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收集的2017年鄉鎮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方案,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2017年鄉鎮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方案1】
化解信訪積案集中攻堅是國家信訪局2017年部署的重點工作。根據《國家信訪局關于開展化解信訪積案集中攻堅的通知》(國信發〔2017〕2號)、《省信訪局關于開展化解信訪積案集中攻堅的通知》(贛信發〔2017〕4號)、《市信訪局關于開展“信訪積案化解攻堅年”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洪信訪發字〔2017〕3號)、《縣信訪局關于開展“信訪積案化解攻堅年”活動的實施方案的通知》(南信發〔2017〕3號)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現制定我委開展“信訪積案化解攻堅年”活動實施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關于信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千方百計化解信訪積案和難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到位,為促進社會和諧穩定、全面建成小康社會作出新貢獻。
二、目標任務
通過化解信訪積案集中攻堅,努力實現我委信訪積案“清倉見底”的工作目標。努力營造和諧穩定的社會環境,為構建我縣打造全市核心增長極的重要戰略支點作出我委應有的貢獻。
三、工作重點
積案化解攻堅年的總體要求是“抓鞏固,防反彈;抓落實,防空轉;抓難點,防極端”,重點是信訪積案化解。《國家信訪局關于開展化解信訪積案集中攻堅的通知》明確指出,信訪積案是指在《信訪條例》規定的時限內沒有化解的信訪事項。除涉法涉訴以及已經復查復核并報省信訪局備案終結的信訪事項外,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信訪事項均要納入積案化解范圍:(1)交辦轉送后超期未辦結的;(2)辦結后群眾重復信訪,仍未停訪息訴的;(3)對處理結果評價不滿意的。做到應查盡查、沒有遺漏。
四、方法步驟
(一)加強組織領導
成立縣工信委“信訪積案化解攻堅年”活動工作領導小組。
(二)注重學習培訓
一方面認真學習領會中央、省、市、縣有關精神;另一方面積極參與有關部門組織的積案化解業務培訓和指導活動。不斷提高積案化解的技能與水平。
(三)做好集中化解
1、因案施策,集中化解。組織專門力量,集中時間,對信訪積案產生的原因進行專題研究分析,找準問題癥結,協調有關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舉,集中化解。
2、做好迎檢基礎工作。做好“信訪積案化解攻堅年”文件資料的整理、信訪積案化解臺賬立檔,做好各項基礎性工作,迎接各級督導檢查。
五、工作要求
(一)各包案組要在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按照“一崗雙責”的要求,做好各自維穩對象及重點包案對象的維穩工作。
(二)根據既分工又協作的工作原則,對重、特大突發事件或特殊疑難事件的發生,由領導小組統一協調安排,成立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三)要綜合運用法律、政策、經濟、行政等手段,采取聽證、救助、協商、調解、評議等方式方法,加大化解信訪積案力度。
(四)要把“信訪積案化解攻堅年”活動作為今年信訪工作的重要內容擺上議事日程,成立工作專班,專題研究方案,精心組織落實。主要領導親自包案,化解重大疑難復雜信訪問題。對工作不到位、責任不落實,造成嚴重后果的責任人,實行通報、約談、問責,以責任到位真正促進工作到位。
【2017年鄉鎮信訪積案化解工作方案2】
根據自治區信訪工作聯席辦、自治區信訪局印發《關于開展化解信訪積案集中攻堅活動的方案》的通知(桂信聯辦發〔2017〕28號)要求和縣委縣政府領導指示精神,經研究決定,從2017年4月1日起至9月10日,在全縣開展信訪積案化解集中攻堅活動,最大限度減少積案存量。為做好活動有關工作,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
以黨的十八大、十八屆六中全會精神和、李克強總理關于信訪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為指導,按照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和自治區以及市信訪工作聯席辦、信訪局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時間,整合資源,千方百計化解信訪積案和信訪難題,做到訴求合理的解決問題到位,訴求無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難的幫扶救助到位,行為違法的依法處理,為促進我縣社會和諧穩定目標作出積極貢獻。
二、目標任務
通過開展化解信訪積案集中攻堅活動,全面排查梳理信訪積案,制定務實管用、針對性強的分類化解措施,依法依規化解信訪積案和“三跨三分離”信訪事項,確保實現信訪積案“清倉見底”的工作目標。
三、方法措施 (一)加強學習。今年以來,、李克強總理等中央領導同志就信訪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自治區黨委彭清華書記在黨委常委會上強調,下大力氣再化解一批群眾反映強烈的信訪突出問題。自治區陳武主席在政府常務會上要求,全面梳理排查當前我區突出的信訪問題和信訪積案,分類由自治區政府分管領導督辦落實。對此,各鄉鎮、縣直單位要認真學習領會和貫徹中央、自治區領導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進一步增強做好信訪工作的緊迫感和責任感。要把信訪積案化解工作列入重要的議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認真組織推動。要落實主要領導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其他領導“一崗雙責”,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的領導體制,要堅持領導干部接訪下訪解決問題和信訪案例分析會制度,推動復雜疑難信訪問題有效化解。
(二)明確責任。對上級交辦的信訪積案,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要全部落實主要領導包案,嚴格落實“一名包案領導、一個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穩控措施、一個化解時限,一個化解紀要、一個化解報告”的“七個一”和“包掌握情況、包解決困難、包教育轉化、包穩控管理、包依法處理”的“五包”工作責任制。對重大復雜的信訪積案,主要領導要親自接待信訪人、親自研究化解方案,親自牽頭協商會辦、親自落實工作措施,推動問題化解;縣信訪聯席辦作為化解“三跨三分離”信訪積案的協調機構,要負責本縣“三跨三分離”信訪積案化解的組織協調;縣信訪局要負責積案化解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推動,督促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壓實責任,及時就地解決問題。
(三)創新方法。一是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開展信訪
積案化解,調動每一個黨員、每一個干部都參與到積案化解中,把化解積案作為“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的有效載體和重要內容,做到學習教育見行動有實效;二是運用多元化解信訪積案工作機制化解積案.對辦結后群眾繼續信訪和對處理結果不滿意的信訪事項,要采取律師參與、第三方評議等方式進行化解;三是運用特殊疑難信訪問題專項資金,化解一批“釘子案”“骨頭案”;四是依法處理一批信訪違法行為,對無理纏訪鬧訪、非正常上訪的,要堅決依法處理,樹立正確信訪導向,維護正常信訪秩序。同時加大對無理纏訪鬧訪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導群眾正確行使權利,理性反映訴求,樹立正確導向。
(四)總結經驗。各有關鄉鎮、縣直單位要認真總結信訪積案化解攻堅活動中的好做法、好經驗,對具有指導性、借鑒性的做法,要進行固化并形成長效工作機制,指導工作實踐。
四、工作步驟
全縣化解信訪積案攻堅活動從4月1日開始到9月10日結束,分四個階段進行,具體安排如下。
(一)宣傳發動階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鄉鎮、縣直有關單位要分別召開化解信訪積案攻堅活動會議進行動員部署,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中央、自治區黨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縣委縣政府的決策部署以及“兩學一做”學習教育總體要求上來。在此基礎上,制定活動方案,確保組織落實、領導落實、人員落實、經費落實和工作落實。
(二)排查梳理階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要按照要求,認真排查梳理在《信訪條例》規定時限內沒有化解的信訪事項;超期未辦結、辦結后群眾繼續信訪和對處理結果評價不滿意的信訪事項。排查梳理工作要做到底數清、情況明。此次確定的信訪積案均需錄入國家信訪信息系統;信訪積案實行“誰登記、誰標示”。登記錄入工作要對照積案臺帳,在信訪人再次反映同一信訪事項時作為重復信訪件錄入系統,并標注“積案”標識,屬“三跨三分離”的標注“三跨三分離”標識;信訪積案化解情況以報告信息(匯報)的形式錄入國家信訪信息系統。
(三)集中攻堅階段(5月1日至8月30日)
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對每一件信訪積案,要按照“五個一”的工作機制,集中時間、人力、財力、物力,綜合運用政策、法律、行政、經濟等手段以及教育、協商、調解、聽證等方法,因案施策,分類化解,逐案攻堅。
(四)檢查驗收階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對信訪積案化解集中攻豎活動情況進行檢查,重點圍繞交辦案件是否化解、處理程序是否合法、認定手續是否完備、處理結論是否準確、息訪息訴目標是否實現等情況進行驗收。各鄉鎮和縣直有關單位工作開展情況于9月10日報縣信訪聯席辦。
五、工作要求
(一)切實加強組織領導。縣信訪聯席辦、縣信訪局將成立活動領導小組,負責信訪積案化解集中攻堅活動組織協調,各鄉鎮各有關單位要把信訪積案化解集中攻堅工作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成立工作專班,專題研究方案,精心組織落實,確保集中攻堅活動取得實效。
(二)加強督查督辦。縣將組織相關部門加大對積案化解情況的全程跟蹤,加強督導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推進信訪積案及時就地化解。
(三)嚴格考評問責。化解信訪積案集中攻堅是2017年信訪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自治區信訪局、賀州市信訪局將積案化解開展情況納入年度信訪工作考核。縣信訪局也將此工作納入2017年度績效考評。要嚴格落實信訪工作責任追究制,對工作進展快的鄉鎮和單位,給予表揚鼓勵;對工作重視不夠、推諉扯皮、“掛賬空轉”,甚至弄虛作假的鄉鎮和單位,視情況予以通報批評并整改補課,直至任務完成;對損害群眾利益,造成信訪突出問題以及對群眾反映的問題推諉扯皮、不認真解決,造成不良影響的,損害黨群干群關系的,按照有關規定嚴格追究有關責任單位領導和具體責任人的責任,以責任落實推動工作的落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