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推動《西安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的貫徹落實,進一步強化城市治理專項工作,切實減少噪聲污染,不斷提升城市聲環境質量,努力建設品質西安,結合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整治依據
依據《西安市環境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和《西安市城市治理專項工作實施方案》有關規定。
二、整治原則
以宣傳教育為先導,以檢查、督促整改為重點,以聯合執法為抓手,以完善長效機制為目標,堅持屬地管理,轄區政府(管委會)對聲環境負總責,各職能部門各司其職、協同聯動、齊抓共管。
三、整治目標
使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交通噪聲、社會生活噪聲污染得到有效控制,噪聲擾民問題得到明顯緩解,城市聲環境質量得到顯著改善,人民群眾滿意度不斷提高。
四、責任分工
(一)市環保局負責督促協調各單位噪聲污染整治工作;適時調整本市的聲環境功能區劃;負責工業噪聲、建筑施工噪聲及其商業、文化娛樂經營場所的空調、抽風機、發電機、水泵等固定設備產生噪聲及營業性娛樂場所廠界噪聲的監督管理。
(二)市城管局負責在商業經營活動中使用高音喇叭、大功率音響器材或者采用其他發出高噪聲的方法招攬顧客及在街道、廣場、公園,開展宣傳慶典、文化娛樂、體育健身等活動中,使用音響、抽打陀螺、甩響鞭、夜市、燒烤等,產生噪聲的集中整治;負責對渣土清運中投訴噪聲的監管,會同市公安局嚴格控制渣土車輛運行路線的審批。
(三)市公安局負責切割、加工金屬、石材、木材等材料產生噪聲的監管;負責裝修、動物經營產生噪聲的監管;負責在室內使用電器、樂器、家庭飼養動物、居民住宅空調室外機、進行其他娛樂和體育鍛煉等活動產生噪聲的監管;負責全市重點區域及禁噪路段的機動車鳴笛、聲響裝置及飚車噪聲的整治,查處建筑垃圾清運車輛的噪聲超標問題。
(四)市交通局負責省、國道兩側防噪設施規劃和建設,對有噪聲污染的路段進行治理。
(五)市市政局負責對市政建設施工的噪聲監管;負責市政道路兩側防噪設施規劃和建設,對有噪聲污染的路段進行治理。
(六)市地鐵辦負責對地鐵施工工地產生噪聲的管理;負責對地鐵運營中產生噪聲的防治和管理。
(七)市建委和市城改辦加強對民用建筑隔聲設計和施工強制性標準執行情況的監督管理,推廣使用降噪、防振的產品和材料。
(八)市規劃局按照聲環境質量標準提出劃定噪聲敏感建筑物與可能產生環境噪聲污染的工業企業和城市公共設施的噪聲控制要求。
(九)市委宣傳部負責組織市級各新聞媒體在整治期間加大宣傳工作力度,開設專欄,豐富形式,擴大宣傳面,營造氛圍,動員人民群眾參與和監督。
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應制定相應的噪聲污染整治方案,建立長效機制,開展專項整治工作。
五、整治安排
(一)宣傳部署階段(即日起至5月20日)。
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制定專項整治方案,迅速安排部署,并充分利用報紙、電視、廣播和網絡,開展形式多樣的宣傳活動。
(二)集中整治階段(5月21日至7月31日)。
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按照職責分工,一是對重點區域、街道兩側、夜間噪聲等各類擾民行為開展集中整治;二是開展高、中考及重大活動期間噪聲污染的專項整治;三是對群眾反復投訴、反映強烈的噪聲污染責任到人,限期辦結;四是對非法的文化娛樂場所、商業銷售網點、廣場活動、露天燒烤等場所予以取締;五是按《西安市噪聲污染防治條例》對超標噪聲等違法行為依法處罰。
(三)整治保持階段(8月至年底)。
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認真總結集中整治階段的經驗,建立健全噪聲污染防治的長效機制,規范管理,持續加大治理力度,按照“五個一”(一個工作方案,一套工作資料,一本臺帳,解決一批重點問題,建立一套長效工作機制)鞏固專項治理成果,確保群眾滿意度得到提升。
六、工作要求
一是高度重視。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要高度重視,把專項整治工作作為惠民實事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常抓不懈,主要領導親自部署、親自督促檢查,分管領導直接抓、經常抓,抓出成效。各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要主動作為,不推不托,抓好落實。
二是強化執法。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加大執法力度,加大日常檢查、巡查和督查頻次,嚴厲打擊噪聲擾民行為;每月至少組織一次聯合執法。
三是暢通投訴渠道。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向社會公開投訴電話,加強值守工作,保證投訴電話24小時暢通,認真受理、及時處理群眾投訴。
四是強化責任追究。各區縣政府、各開發區管委會和市級相關部門要及時報送整治方案,并確定1名聯絡員,并于每月25日前以工作動態的形式將專項整治開展情況報送市環保局,市政府將予以通報。對專項整治中,存在熱線無人接聽,投訴無人受理、推諉扯皮、查處不力或造成負面影響的,將予以追責。
附件:1.西安市噪聲污染專項整治任務匯總表
2.市級各部門投訴電話
附件1
西安市噪聲污染專項整治任務匯總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