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是目前落戶政策“最優惠”的大城市之一。今天(5月22日),武漢戶籍新政實施。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出來的有關于2017年武漢最新落戶政策,歡迎閱讀!
2017年武漢最新落戶政策
今日起,武漢市公安局實施新的戶籍遷移政策,進一步對各類人才落戶武漢敞開大門(詳見楚天都市報昨日報道)。武漢市公安局治安支隊政委楊明建昨日介紹,出臺戶籍新政是落實武漢市委、市政府推進戶籍制度改革的意見,服務經濟發展,為創新創業戰略提供人才支撐。
實施細則中,多個落戶途徑的辦理期限為“材料齊全的當場辦理”。楊明建表示,公安機關戶政部門將切實抓好戶籍新政落地落實,“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針對調整后的21項落戶政策,戶政主管部門分別提供了詳盡細致的“一次性告知書”。
為創新創業攬人才
據楊明建介紹,武漢市委、市政府領導多次調研戶籍制度改革并作出重要批示,公安部門會同發改委、人社局、法制辦等部門,啟動了武漢戶籍制度改革。為了服務經濟發展,廣攬創新創業人才,合理引導人口轉移,根據武漢市經濟社會發展水平、城市綜合承載能力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提出了“控制中心城區人口規模,適度放開開發區和新城區落戶限制”的基本原則。經過科學測算,分別調整完善了中心城區、開發區、新城區的相應戶口遷移政策。
武漢市公安局要求,窗口民警和社區民警要與群眾面對面提供咨詢,還將進一步拓展網上警局辦理戶口事項,推行“馬上辦、網上辦、一次辦”。
不同區域分別施策
此次新政對中心城區、開發區、新城區分別施策,并界定了具體區域。
中心城區包括:江岸區、江漢區、?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派出所和鐵箕山派出所轄區、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轄區。
開發區包括: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派出所和鐵箕山派出所轄區除外)、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武漢化工區。
新城區包括: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轄區除外)、黃陂區、新洲區。
據介紹,從高知、高管等高級人才到各類院校畢業生,戶籍新政分類設置了不同門檻;為方便居民生活,放寬放開了直系親屬投靠等6項落戶政策;調整規范了3項落戶政策。
今日起,武漢市戶籍新政實施。調整后的落戶政策涉及21項,戶政主管部門昨日分別提供了詳盡細致的“一次性告知書”,包括申請人應具備的條件、需提供的材料及要求、辦理流程等。
據介紹,“一次性告知書”中,“辦理條件”和“申請人需要提供的材料”列舉的各項要求應同時具備。
以中專(技校)畢業生落戶為例,“辦理條件”是:1、武漢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或取得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學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按技工學校招生的畢業生);2、外地生源畢業不滿1年在漢就業并列入我市急需專業目錄范圍,本市新城區生源畢業不滿2年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的。
戶口遷移事項包括21項:
一、中心城區夫妻投靠及子女隨遷落戶
辦理條件:
1、被投靠方具有本市中心城區(含江岸區、江漢區、?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及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常住戶口;
2、夫妻登記結婚滿5年;
3、夫妻雙方或父母、子女在本市中心城區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4、還需辦理子女隨遷落戶的,隨遷子女應未婚、年齡不滿20周歲或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
辦理期限:派出所、分局各10個工作日
二、新城區、開發區夫妻投靠及子女隨遷落戶
辦理條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常住戶口;
2、夫妻登記結婚;
3、夫妻雙方或父母、子女在新城區、開發區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4、還需辦理子女隨遷落戶的,隨遷子女應未婚、年齡不滿20周歲或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
辦理期限:派出所、分局各10個工作日。
三、父母投靠子女落戶
辦理條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2、投靠人男性已滿60周歲,女性已滿55周歲;
3、投靠人為退休或無業人員(父母雙方均退休,一人年齡達到標準,另一人可隨遷入戶);
4、投靠人在原戶籍地無其他子女(原本市戶籍人員除外);
5、投靠人或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辦理期限:派出所、分局各10個工作日。
四、子女投靠父母落戶
辦理條件:
1、被投靠人具有本市常住戶口;
2、子女未婚,年齡不滿20周歲,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年齡不滿22周歲;
3、被投靠人在本市有合法的自有房屋。
辦理期限:派出所、分局各10個工作日。
五、國家、省、市評定的人才落戶
辦理條件:
1、被評定為國家“*”、湖北省“*”、武漢城市“城市合伙人”“黃鶴英才計劃”(含東湖新技術開發區“3551”光谷人才計劃和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高端人才聚集工程”)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在本市就業創業;
3、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4、還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隨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辦理期限:7個工作日。
六、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戶
辦理條件:
1、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名稱的人員)和高技能人才(取得高級技工、技師和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范圍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在本市就業創業;
3、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4、還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隨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辦理期限:15個工作日(不含人才資格或職稱認定時間)。
七、“四上企業”高管人員落戶
辦理條件:
1、申請人為市政府相關部門連續2年確認的“四上企業”(在漢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資質等級建筑業及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限額以上商業企業、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的非本市戶籍高管班子成員;
2、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
3、單位連續繳納武漢市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
4、“四上企業”在新城區申請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四上企業”在開發區申請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5、還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隨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辦理期限:7個工作日。
八、獲得市級以上榮譽稱號人員及其他特殊貢獻者落戶
辦理條件:
1、近3年在本市獲得國家、省、市級勞動模范稱號、“五一”勞動獎章的外來務工人員,以及獲得市級以上優秀農民工、市級以上見義勇為稱號等特殊貢獻者;
2、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
3、在本市就業創業(含合伙人、個體工商戶);
4、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辦理期限:7個工作日。
九、在漢就業創業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落戶
辦理條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學歷(或者學位)的非本市戶籍人員(含新城區、開發區戶籍人員);
2、在本市就業創業(含合伙人、個體工商戶);
3、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4、還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隨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
十、畢業3年內在漢就業創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
辦理條件: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不滿3年的畢業生;
2、在漢就業創業;
3、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辦理期限:材料準確齊全的當場辦理。
十一、畢業超過3年在漢就業創業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
辦理條件
1、普通高等學校畢業已滿3年,本科學歷(含教育部認證的留學回國人員)年齡不滿35周歲、專科學歷年齡不滿30周歲的畢業生;
2、在本市就業創業,就業的單位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半年以上;
3、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
4、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5、還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隨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
十二、在漢就業創業非普通高校畢業生落戶
辦理條件:
1、非普通高校本科及研究生學歷或者學位(包括:電大、函授、網絡、自修、成教等非國民教育系列學歷)年齡不滿30周歲的人員;
2、在本市就業創業,就業的單位連續繳納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半年以上;
3、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
4、在新城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就業創業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5、還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隨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辦理期限:10個工作日。
十三、中專(技校)畢業生落戶
辦理條件:
1、武漢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
2、取得中級工以上國家職業資格證書的技工學校畢業生(含技師學院按技工學校招生的畢業生);
3、外地生源畢業不滿1年在漢就業并列入我市急需專業目錄范圍,本市新城區生源畢業不滿2年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的。
辦理期限:材料準確齊全的當場辦理。
十四、 學生(人才)集體戶滯留人員落戶
辦理條件:
武漢地區學生集體戶、省就業指導中心集體戶(武昌區丁字橋路110號、武昌區中南二路77號、武昌區洪山路8號)滯留超過3年以上的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
1、在漢就業創業;
2、在本市依法取得自有房屋;
3、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結婚。
辦理期限:材料準確齊全的當場辦理。
十五、本市生源學生回原籍落戶
辦理條件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本市生源就讀外地院校畢業或退學回原籍戶口在學校集體戶的;
2、本市生源畢業生戶口滯留在外地出國人員管理中心回原籍的;
3、本市生源畢業生戶口滯留在外地人才集體戶或單位集體戶,離職后在本市就業創業回原籍的。
辦理期限:材料準確齊全的當場辦理。
十六、公務員、事業編制工作人員落戶
辦理條件為具有下列條件之一:
1、國家、省、市機關錄用在漢工作的公務員(含系統內部調動人員);
2、國家、省、市事業單位公開招聘錄用在漢工作的事業編制工作人員(含系統內部調動人員);
3、在新城區工作申請落戶中心城區、開發區的,在開發區工作申請落戶中心城區的,需自有產權房屋。
辦理期限:7個工作日。
十七、新城區戶籍人員遷入中心城區落戶
辦理條件:
1、屬于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的戶籍人員;
2、申請人在中心城區(含江岸區、江漢區、?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及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有自有產權房屋;
3、申請人在中心城區就業創業,就業的單位連續參加武漢市城鎮社會保險2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2年以上;
4、還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隨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辦理期限:派出所、分局、市局各5個工作日。
十八、新城區戶籍人員遷入開發區落戶
辦理條件:
1、屬于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的戶籍人員;
2、申請人在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武漢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有自有產權房屋;
3、申請人在開發區就業創業,就業的單位連續參加武漢市城鎮社會保險2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2年以上;
4、還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隨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辦理期限:材料準確齊全的當場辦理。
十九、開發區戶籍人員遷入中心城區落戶
辦理條件:
1、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的戶籍人員;
2、申請人在中心城區(含江岸區、江漢區、?口區、漢陽區、武昌區、青山區、洪山區、東湖生態旅游風景區,及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有自有產權房屋;
3、同戶的配偶、子女、父母可隨遷。
辦理期限:材料準確齊全的當場辦理。
二十、非本市戶籍人員遷入新城區、開發區落戶辦理條件:
1、非本市戶籍人員; 2、申請人在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東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 3、申請人在新城區、開發區就業創業,就業的單位連續參加武漢市城鎮社會保險2年以上,創業的正常經營2年以上; 4、還需辦理配偶、子女、父母隨遷落戶的,應符合投靠條件。 辦理期限:派出所、分局各10個工作日。
二十一、新城區、開發區農村戶籍人員在城鎮落戶辦理條件:
1、新城區(含蔡甸區、江夏區、東西湖區、黃陂區、新洲區,其中東西湖區常青花園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開發區(含武漢經濟技術開發區<漢南區>、東湖新技術開發區、武漢化工區,其中武漢湖新技術開發區關東、鐵箕山派出所所轄區域除外)轄區的農村戶籍人員; 2、申請人在鄉鎮(街道)工作(包括自主經營); 3、申請人在新城區、開發區鄉鎮(街道)有合法自有房屋。 辦理期限:5個工作日。
以上戶口遷移政策有關內容認定范圍,《通告》作出如下解釋。
一、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的范圍
合法穩定就業,是指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事業單位錄用(聘用),或者被國家機關、社會團體、企事業單位招收并依法簽訂勞動合同,或者在城鎮從事第二、三產業并持有工商執照等。
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是指在城鎮范圍內公民實際居住具有合法所有權的房屋或在當地房管部門辦理租賃登記備案的房屋;在農村范圍內因繼承、受贈等能夠證明合法擁有該房屋使用權且經常居住的房屋。
二、自有房屋和自有產權房屋的范圍
自有房屋,是指本人及其配偶、父母或子女依法取得所有權的住房,含商品房、還建房、經濟適用房、集體土地合法自建房等住宅用途房產。
自有產權房屋,是指本人及其配偶取得合法所有權證的住房。所有權證含房屋產權證、土地使用權證或不動產證。
三、全日制和非全日制大學的范圍
全日制大學,是指普通高等院校。非全日制大學,是指電大、函授、網絡、自修、成教等非國民教育系列的高等院校。
四、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的范圍
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包括非全日制本科和非全日制碩士研究生等。
五、在漢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的范圍
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是指申辦之日前由單位不間斷繳納(含補繳)。在漢連續參加城鎮社會保險含中央、省直在漢單位向省人社部門繳納社保,其就業人員社保須由單位繳納。
六、“四上企業”高管班子成員的范圍
“四上企業”,是指統計部門每年根據企業營業收入、從業人數等標準評審認定的企業,具體包括: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工業法人單位。
2、資質等級建筑業和房地產開發經營企業,是指有總承包、專業承包和勞務分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
3、限額以上商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零售業法人單位。
4、規模以上服務業企業,是指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或年末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教育,衛生和社會工作;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等行業);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或年末從業人員50人及以上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
企業高管班子成員,是指企業董事長(董事)、監事,以及公司管理層中擔任重要職務、負責公司經營管理、掌握公司重要信息的人員,包括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負責人,上市公司董事會秘書和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人員。 七、高技能人才的范圍高技能人才,是指具有高超技藝和精湛技能,能夠進行創造性勞動,并對社會作出貢獻的人員,主要包括技能勞動者中取得高級技工、技師和高級技師職業資格的人員。證明證件:人社部印發的國家職業資格證書(《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職業資格證書》),核發機關為省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廳或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證書注有職業資格等級。 八、高級專業技術人才的范圍高級專業技術人才,是指取得高級專業技術職務名稱的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