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哪里落戶都會有一定的條件要求,近日,武漢市公安局官網公布了《辦理戶口登記工作規定》等文件公開征求意見,意見內容除常規的夫妻投靠、子女隨遷外,還包括一系列人才落戶:國家、省、市評定的人才落戶、高級專業技術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落戶、“四上企業”高管人員落戶、在漢就業創業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落戶、大中專院校畢業生分配落戶、在漢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畢業超過兩年)、學生(人才)集體戶滯留人員落戶等方式。下面是思而學教育網小編為大家搜集整理出來的有關于武漢2017落戶政策,歡迎閱讀!
自4月15日起,武漢先行啟動高校畢業生新落戶政策,全面受理博士、碩士研究生,普通高校專科、非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學歷畢業生落戶。值得注意的是,在漢專科畢業生也可以落戶武漢了。
30歲以內的專科畢業生可落戶
在漢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畢業超過兩年):
1、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內的畢業生;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內的畢業生;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內的畢業生(包括電大、函授、網絡、自修、成教等非國民教育系列學習的本科生);
2、在武漢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
3、在本市就業連續繳納武漢市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創業(含合伙人、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半年以上;
4、配偶、子女隨遷的,需符合投靠條件。
大中專院校畢業生
1、普通高等學校專科以上畢業生,畢業2年內在漢就業創業的;
2、武漢地區普通中等專業學校畢業生,外地生源畢業1年內(截止時間為畢業次年7月31日,下同)并列入我市急需專業目錄范圍,在我市就業的(含新城區生源畢業2年內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的);
3、武漢地區高校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獲得本科以上學歷及學士以上學位的畢業生,外地生源畢業當年內在我市就業的、新城區生源畢業1年內在中心城區、開發區就業的。
在漢就業創業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
1、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海外學歷回國人員)學歷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在本市就業創業(含合伙人、個體工商戶);
3、配偶、子女、父母隨遷的,需符合投靠條件。
30歲的“年齡檻”是12月30日
高校畢業生新落戶政策的實施中,戶口政策執行時間以12月30日為準,在時間上不影響辦理落戶。只要在12月30日前不超過上述年齡限制,符合相關條件的高校畢業生,可前往擬落戶地所在分局戶籍窗口申報。辦理期限為10個工作日。
需提供的材料有哪些呢?
1、本人填寫《在漢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落戶申請表》(可在武漢市公安局門戶網站下載或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
2、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認證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就業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在漢連續繳納1年以上城鎮社會保險憑證,創業人員提供工商營業執照、近半年繳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合伙人還需提供股權證明材料;
5、在自有產權住房落戶的提供住房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合法租賃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在親朋好友家搭戶的提供其戶口簿和戶主同意書,在單位集體戶、社區公共戶落戶的由窗口民警網上核定地址。
以下為原文:
《辦理戶口登記工作規定》等文件公開征求意見
根據武漢市公安局2017年4月14日發布的《辦理戶口登記工作規定》等文件公開征求意見稿,我們從中擇出了與高校畢業研究生相關的四種類型,如下:
一、在漢就業創業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落戶
二、在漢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落戶(畢業超過兩年)
三、學生(人才)集體戶滯留人員落戶
四、本市生源畢業生回原籍落戶
辦理戶口登記工作規定
(征求意見稿)
一、在漢就業創業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落戶
(一)辦理條件
1、具有博士研究生、碩士研究生(含具有國家教育行政部門認可的海外學歷回國人員)學歷的非本市戶籍人員;
2、在本市就業創業(含合伙人、個體工商戶);
3、配偶、子女、父母隨遷的,需符合投靠條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填寫《在漢就業創業博士、碩士研究生落戶申請表》(可在武漢市公安局門戶網站下載或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
2、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認證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就業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創業人員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原件及復印件,合伙人還需提供股權證明材料;
5、在自有產權住房落戶的提供住房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合法租賃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在親朋好友家搭戶的提供其戶口簿及戶主同意書,在單位集體戶、社區公共戶落戶的由窗口民警網上核定地址;
6、有隨遷人員的,提供符合投靠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擬落戶地所在分局戶籍窗口申報;
2、窗口民警受理、核查;
3、審核通過后開具戶口《準予遷入證明》。
(四)辦理期限
10個工作日。
二、在漢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落戶(畢業超過兩年)
(一)辦理條件
1、全日制大學本科學歷年齡在35周歲以內的畢業生;全日制大學專科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內的畢業生;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學歷年齡在30周歲以內的畢業生(包括電大、函授、網絡、自修、成教等非國民教育系列學習的本科生);
2、在武漢市有合法穩定住所(含合法租賃);
3、在本市就業連續繳納武漢市城鎮社會保險1年以上,創業(含合伙人、個體工商戶)正常經營半年以上;
4、配偶、子女隨遷的,需符合投靠條件。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填寫《在漢就業創業高校畢業生落戶申請表》(可在武漢市公安局門戶網站下載或到分局戶籍窗口領取);
2、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學歷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或“教育部認證留學回國人員學歷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就業人員提供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單位在漢連續繳納1年以上城鎮社會保險憑證,創業人員提供工商營業執照、近半年繳稅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合伙人還需提供股權證明材料;
5、在自有產權住房落戶的提供住房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合法租賃房屋的提供租房合同原件及復印件,在親朋好友家搭戶的提供其戶口簿和戶主同意書,在單位集體戶、社區公共戶落戶的由窗口民警網上核定地址;
6、有隨遷人員的,提供符合投靠條件的證明材料。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擬落戶地所在分局戶籍窗口申報;
2、窗口民警受理、核查;
3、審核通過后開具戶口《準予遷入證明》。
(四)辦理期限
10個工作日。
三、學生(人才)集體戶滯留人員落戶
(一)辦理條件
武漢地區普通高校學生集體戶、省就業指導中心集體戶(武昌區丁字橋路110號、武昌區中南二路77號、武昌區洪山路8號)滯留人員,具備以下條件之一的可在本市遷移:
1、在漢就業創業,且在本市有依法取得所有權住房的;
2、獲得學士學位以上,在本市有依法取得所有權住房的;
3、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結婚的。
(二)需提供的材料
1、本人填寫《學生(人才)集體戶滯留人員落戶申請表》(可在武漢市公安局門戶網站下載或到區公安戶籍窗口領取)
2、《集體戶常住人口登記表》、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畢業證》(《學位證》)或學歷證明(教育部“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或學信網“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
4、就業人員提供與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原件及復印件、繳納城鎮社會保險憑證,創業人員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合伙人還需提供股份證明材料;
5、與本市常住戶口居民結婚的需提供結婚證原件及復印件,配偶戶口簿、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6、在自有產權住房落戶的提供住房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或提供配偶戶口簿。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擬落戶地所在分局戶籍窗口申報;
2、窗口民警受理、核查;
3、審核通過后開具《批準落戶通知單》
(四)辦理期限
材料齊全當場辦理
四、本市生源畢業生回原籍落戶
(一)辦理條件
1、本市生源戶口在外地院校學生集體戶,畢業或退學回原籍的;
2、本市生源畢業后出國留學未落實就業單位,戶口滯留在高校所在地出國人員管理中心回原籍的;
3、本市生源畢業后在外地就業已離職,現在武漢市就業創業,戶口滯留在外地人才集體戶或單位集體戶回原籍的。
(二)需提供材料
1、本人填寫《武漢生源畢業生回原籍落戶申請表》(可在武漢市公安局門戶網站下載或到區公安戶籍窗口領取);
2、《畢業證》原件及復印件,退學的需提供退學證明;
3、原注銷戶口證明或注銷戶口記錄的《戶口簿》;
4、外地離職證明和本市就業創業相關證明;
5、《戶口遷移證》(學生集體戶遷出)
6、在父母所在地落戶的提供《戶口簿》,在自有產權住房落戶的提供住房所有權證。
(三)辦理流程
1、申請人到擬落戶地所在分局戶籍窗口申報;
2、窗口民警受理、核查;
3、審核通過直接辦理落戶或按需開具《準予遷入證明》
(四)辦理期限
材料齊全當場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