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樂山港澳通行證護照辦理流程為采集人像→到自助申請機填表→到復印區復印證件等相關材料→到叫號機取號,等待叫號辦理→在受理窗口進行指紋核驗→最后到繳費窗口繳費。護照是公民旅行通過各國國際口岸的一種通行證明。下面小編整理了2024年樂山港澳通行證護照辦理相關信息,下面大家就跟著小編一起來看看吧。
一、樂山港澳通行證護照辦理流程
(一)申請人向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委托的縣級以上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提交申請材料并按規定采集指紋信息;
(二)受理機構對符合申請條件,申請材料齊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向申請人出具《受理申請回執單》;對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對不屬于本部門職責范圍或不符合受理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向申請人說明理由。
(三)審批機構進行審核,作出批準或者不予批準的決定,不予批準的,審批機構向申請人出具《不予批準決定書》。
(四)申請人領取證件。
二、樂山港澳通行證護照辦理所需材料
(一)內地居民單獨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提交符合《出入境證件相片照相指引》標準的申請人照片;
3.交驗申請人居民身份證原件,申請人未滿16周歲也可交驗居民戶口簿,軍人應交驗軍人身份證明。上述身份證件須留存復印件或者電子掃描圖片;
4.按規定提交或者核驗指紋信息。
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二)內地居民申請往來港澳簽注。
1.填寫《中國公民出入境證件申請表》;
2.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的除外);
3.內地居民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出入境管理局關于在非常住戶口所在地申請往來港澳簽注條件的,按照有關規定要求辦理。軍人、登記備案的國家工作人員,應當提交本人所屬單位或者上級主管單位按照人事管理權限審批后出具的同意辦理出入境證件的函。未實行按需申領護照地區的內地居民,還須按照有關規定出具相關證明材料。
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的,無須重復提交相關材料。
(三)與申請往來港澳簽注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1.探親。
提交被探望親屬在香港或者在澳門定居、長期居住、就業、就學證明復印件,交驗親屬關系證明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向同一受理部門再次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探望同一親屬(配偶和姻親除外)的,免交親屬關系證明。
2.商務。
交驗營業執照副本;企業機構人員還須提交企業機構為本人繳納社會保險的憑證(申請多次商務簽注的,須連續6個月以上繳納社會保險)或者本人屬于該企業機構的有關證明文件;企業機構出具的赴港澳商務活動事由說明。
企業機構在備案時已提交過上述有關證明材料的,企業機構人員在備案有效期內申請商務簽注時無須重復提交有關證明材料。
3.團隊旅游。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4.個人旅游。免交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
5.逗留。
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人員或者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人員,須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相應進入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通過勞務經營公司申請赴香港就業的,還須提交勞務經營公司出具的《關于辦理內地勞務人員赴香港證件的函》;逗留簽注有效期屆滿,繼續申請逗留簽注的,交驗香港入境事務處出具的延期許可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赴澳門就業人員的親屬,須交驗澳門治安警察局居留及逗留事務廳出具的批準通知書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6. 人才。
杰出人才免提交人才證明文件,由廣東省推進粵港澳大灣區建設領導小組辦公室或廣東省人才主管部門推薦,或者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通過網站查詢、聯網核查、函詢協查等方式審核其資格。
科研、文教、衛健人才提交單位在職證明及副高級以上職稱證明。
7.其他。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赴澳門(香港)的,須交驗往來港澳通行證及逗留簽注原件,并提交復印件。因其他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須交驗與申請事由相關的申請材料原件,并提交復印件。
三、樂山港澳通行證護照辦理需要什么條件
內地居民可按需單獨申領往來港澳通行證。內地居民同時申請往來港澳通行證和簽注,或者持有效往來港澳通行證單獨申請簽注的,依據不同事由須具備相應條件:
(一)探親
(二)商務
(三)團隊旅游
(四)個人旅游
(五)逗留:經香港有關部門批準赴香港隨任、就學、就業、居留、培訓以及作為受養人赴香港依親的;經澳門有關部門批準赴澳門隨任、就學、就業人員,經澳門有關部門批準赴澳門居留的就業人員親屬。
(六)人才:在粵港澳大灣區工作的6類內地人才。
1.杰出人才,即對粵港澳大灣區建設發展作出重大突出貢獻或者粵港澳大灣區急需的頂尖人才
2.科研人才,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科研機構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3.文教人才,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高等院校副高級以上職稱人員。
4.衛健人才,即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的副高級職稱以上衛生健康專業技術人才及衛生研究人才。
5.法律人才,即在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工作,參與在香港、澳門法律仲裁程序的內地仲裁員,以及處理內地與香港、內地與澳門投資爭端的內地調解員等法律人才。
6.其他人才,即粵港澳大灣區內地城市人民政府人才主管部門、科技創新主管部門認定的高層次管理和專業技術人才,包括世界五百強企業總部及其粵港澳大灣區地區總部高級管理人員,新一代信息技術、高端裝備與智能制造等產業高端人才,重點發展領域、行業聘雇的內地人才和創新創業團隊成員,廣東省人才優粵卡B卡持卡人,仲裁機構管理人員,以及具有博士研究生學歷并在粵港澳大灣區連續工作滿3年的人員等。
申請人可以根據實際需要,單獨或同時申請辦理赴香港人才簽注和赴澳門人才簽注。
(七)其他:因治病、奔喪、探望危重病人、訴訟、應試、處理產業、學術交流等特殊事由申請赴香港或者澳門;持逗留簽注在香港(澳門)期間,申請前往澳門(香港)的。